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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論壇上真的完全不容許轉載嗎?(請開釋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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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6 12:25: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註1】:在下誠心希望大家能抽空幫愚昧的在下開釋(若是正面幫助言論,煩請越嚴厲越好),因為若我一直未能解惑的話可能爾後人生必定會再釀成更大類似錯誤。(因此建議那些『嘴砲』或『沒建設性』之網友暫時先不要回應,在下感激在心)

【註2】
:以下是轉述我與管理員之間的理念承訴,當然我真心建議管理員不要砍此文~畢竟倘若結果很有建設性,一再砍文為之可惜。

【註3】:以下些許多字,但煩請務必耐心看完。(對於看完者+給予在下正面批判的網友~在下會感記在心)


------------《以下》------------

主題: 《整理05》無法電發時相關周邊電系檢查項目篇。
發表時間: 2008-11-6 00:06
所在討論板: FZ/FZR板

操作理由: 無論相簿是否為\"網路公開\"
都不是可以讓你所欲為的使用
別跟我講條文,我沒讀書!!

如果您對本管理操作有異議,請與我取得聯繫。


前言:我尊重您所擁有的執行權跟公權力。縱然您特別以『別跟我講條文,我沒讀書!!』來築起防火牆,但我還是絕對尊重該您的執行權。此次我回覆給您這封訊息並非是要爭論什麼,所以在此先聲明。

所以若我再提相關著作權法就真的太不尊重您的『聲明』了,但請恕我以『玩文字遊戲』之心態轉述關於我轉貼開放、共享型網路相簿所應該面臨的『法律風險、束縛或規範』如以下:

『對使用的人來說,若只是做教學、報告或分享等,沒有營利的性質存在,若被發現,頂多只會請你刪除資料,不會有罰款或法律的問題。但是,若有營利性質的行為或情況發生,就會有犯法的情形了。』
【營利性質】:未經他人的同意,任意使用他人的資料才獲取金錢,就會構成營利。


然而有權力對轉POST人之提出口頭警告、司法程序提告......等等者乃要由『該資產擁有人』。當然,有些較無所謂的『該資產擁有人』或許不會在意~因此讓網路上很多人都抱著僥倖心態而任意轉POST。而有些人怕惹上不必要麻煩所以會在該照片旁註解轉載網址或在文章開頭前著名以下有些許照片是轉載至何處。(至於後者這點,在下被該管理員鎖文那篇文章裡難道我沒在開頭著名轉載網址嗎?

恕在下愚昧!敢問閣下是否有看過『蘇軾-留侯論』?文理有提到一句『千金之子不死於盜賊』,然而我若是盼演那盜賊,張良依舊是張良詮釋~而您難道要扮演那『暗地裡把張良推向在下我手裡』的另類角色嗎?

[ 文章最後由 gundamkil 於 2008-11-6 12:4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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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6 13:31:4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文由 gundamkil 於 2008-11-6 12:25 發表
【註1】:在下誠心希望大家能抽空幫愚昧的在下開釋(若是正面幫助言論,煩請越嚴厲越好),因為若我一直未能解惑的話可能爾後人生必定會再釀成更大類似錯誤。(因此建議那些『嘴砲』或『沒建設性』之網友暫時先不要回應,在下感激 ...

不告而取謂之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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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6 13:32:07 | 显示全部楼层
基本上,管理員無法確認轉載的資料(不論為何種形式),是否已經取得原資料擁有人的同意。
但是,一般網路上的相簿,若要轉載,至少會在該相簿留言表示欲轉載並取得同意。
你在fzr區轉載的資料,很巧的是本車隊隊員所擁有,且您並未取得擁有人的同意,所以HORO才會特別注意。
其實這樣的事情並非特別針對你的單一事例,只是為了避免各位車友在不清楚的情況惹上不必要的麻煩,特別跟各位車友提醒。
您對FZR區的協助及努力,我都感激在心,希望大家別因此而傷了和氣。
站長HORO做人非常直爽,也許措辭不盡理想,但是絕對不會有刻意針對某人做出任何不好行為的事情,這一點,當他超過10年的朋友的我,可以替他保證,請您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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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6 13:59:1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文由 shadowofheart 於 2008-11-6 01:31 PM 發表

不告而取謂之竊:


感謝您抽空建言+告知~!『不告而取謂之竊』果真是良言。

但較在下疑惑的是......『不知道翻印一本書籍超過幾分之幾才要告知該著作人或構成盜版?』、『一首曲子的旋律要被抄襲幾小節才算盜用?』

在下無意頂嘴,我也絕對尊重『不告而取謂之竊』的深層含意。只是在此世代裡難道依舊能完全套用舊世代的一切規範?然而事情一定都是如此『一定』而如所謂的『緩衝空間』?

【註】:此篇在下絕對無意針對您發言,我也聲明我絕對尊重此建言。倘若有構成冒犯+人身攻擊之處煩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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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6 14: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文由 larry 於 2008-11-6 01:32 PM 發表
基本上,管理員無法確認轉載的資料(不論為何種形式),是否已經取得原資料擁有人的同意。
但是,一般網路上的相簿,若要轉載,至少會在該相簿留言表示欲轉載並取得同意。
你在fzr區轉載的資料,很巧的是本車隊隊員所擁有,且您並未 ...


Σ(  ̄□ ̄;) 實在非常感謝該管理員多次不厭其煩回文給在下。(驚訝)

嗯嗯,然而您也『表態聲明』該『日行虎(暱稱)』為您現實生活中之朋友、車友。加上若真『日行虎(暱稱)』本人表示『不同意此行為,因為已盜用+觸犯他的資產』~在此我願意致上『萬分』抱歉。

然而若『日行虎(暱稱)』本人依舊不能接受我僅著名其該相簿網址+出處之聲明,我是絕對尊重。

為此煩請貴板之站務人員使用其『板務功能』將在下(咕小毛)『所有』有去觸犯到『日行虎(暱稱)』相簿之文章全數刪除。

註1】:早期文章我『有些有著名出處~有些沒有註明出處』,但礙於文章過多~因此多多麻煩貴板之站務人員用其權限搜索加以刪除。

註2】:在段期間若對貴板造成任何之不便+冒犯之處煩請見諒,爾後在下發言於貴板時必當更加慎思+留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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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6 14:17:55 | 显示全部楼层
過去的事就過去了吧~~~
不要太拘泥~~
一些文章對車友確實是有幫助的,也不需要刻意去刪除了吧~
若非大奸大惡,其實是不需要管理員為了處理這些文章還要挪出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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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6 14:36:4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文由 larry 於 2008-11-6 02:17 PM 發表
過去的事就過去了吧~~~
不要太拘泥~~
一些文章對車友確實是有幫助的,也不需要刻意去刪除了吧~
若非大奸大惡,其實是不需要管理員為了處理這些文章還要挪出時間。 ...


嗯嗯,我尊重您身為管理員的權力+處理方法!

畢竟我是把該文POST於貴Server ,理當所有權就該屬於你們~所以事後文章之任何處理我均無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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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6 14:47:15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就沉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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