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0/12 龍潭賽車場,感謝各位工作人員的辛勞,比完賽頒完獎時已經天黑了,不過,隨著天氣越來越冷,對於賽場上的一些問題,讓人感覺心也是越來越冷。 一場好的比賽,一定要有完善的規則,盡責的工作人員以及公正的裁判,當然,還有周全的賽事安排,這一站的比賽,很開心的看到賽會將2T-A組與2T-N組分開,由於我們從本年度的比賽從第三站起都有全程錄影,以求更進一步或是讓無法參加的朋友們可以一睹為快,2T最常看到的,就是較慢的車輛擋住前車,經常上演驚心動魄的畫面,也許是人力有限,也許是有些組別報名人數不多,但是如何將這些級數不同的車輛做一妥善安排,我想是當務之急。 另外,昨天的賽事有一遺珠之憾,在MC125A組與MC125B組的比賽中,車手劉君眉因為在第七圈時於5號及6號彎道之間的黃旗下超車被判罰加30秒,以致本來領先林俊輝車手約七秒的劉君眉因此上不了頒獎台,因為覺得劉君眉是一資深車手,理論上不會犯下如此重大情節導致得加罰30秒,因此仔細研究了手中DV影片,發現一些問題,而與領隊向裁判抗議。 第一, 黃旗所代表的意義是前方賽道上有危險狀況,像是撞車或是機械故障的賽車,車手必須特別小心並且準備慢下來。假如車輛已經停在路邊,或是阻礙已經不在賽道上,黃旗將是平舉。但如果事故正好在賽道上,或是賽道上有殘骸,將揮動黃旗。如果事故造成已經造成塞車的狀況,將揮動兩支黃旗。 在黃旗之下是不准超車的,萬一車手沒有注意到黃旗,以比賽的速度來到事故現場將會非常危險,因此不守規定的車手將被處罰,甚至可能被取消資格。而以昨天的賽場為例,一完整的模組是5號彎出黃旗,6號彎應該要出綠旗,這樣才是完整的模組,由影片中所示,當劉君眉與林鼎祥纏鬥並套B組車輛圈時,黃旗是平舉,但是6號彎的綠旗,似乎沒有舉起,或是只是伸出?為何要強調此點,因為場地中的5號彎舉旗處是在準備右轉進髮夾彎前的左側,且當時事故已發生約四分鐘,黃旗也已從揮動成平舉,若沒有完整的模組,似乎很難發現此時的情形。 第二, 當時與裁判和望海大哥討論的結果,由於有黃旗區不可超車的規則,對於該如何判罰並沒有規定,因此常看到的判決都是「由裁判組裁定」,其間的空間從10秒到30秒不等,如果在沒有明確的罰則以及事先規定的情形下根據往例判罰30秒實在難以令人信服,因此針對昨日劉君眉與林鼎祥纏鬥並套B組車輛圈的情形,望海大哥的建議是先維持原本的成績並將此情形寫出,但如何判罰再議。 在上看台「抗議」之時,我們有先向裁判及望海大哥表明來意,今天加罰之後的第一名也是我們家的車手,所以我們不是為了「積分」而前來爭取,只是看了影片,發現在與如此厲害的對手纏鬥中,有B組車輛擋在前方,旗幟符號又不明確的情形下,只看到一行打星星的字:「劉君眉於Lap7時在黃旗路段超車(5號彎-6號彎),加罰30秒(原成績9分08)」,難免讓人心有不甘,不知道其他車隊將錦標賽的成績看做如何,對我們來說,每一次的進步是代表著對車手及團隊改裝技術的肯定,因此常常看到榮哥親自與車隊車手在賽場上試車,車手們會轉倒,榮哥也會,跌倒後再爬起,拍拍身上的灰塵,回到店裡,繼續研究動力的提升,以及如何讓馬力輸出臻於完美。這次劉君眉MC125A組所比賽的車輛,不知道是什麼原因,動力一直出不來,直到比賽的前一晚,榮哥仍與車隊的技師努力到半夜兩點,而車隊的車手們,也是克服許多現實環境的考量,而投入大量心力,因此,當看到這樣的結果,感覺就像努力了很久去考聯考,明明沒沒作弊但主考官或閱卷老師卻誣賴自己一樣,林鼎祥是個可敬的對手,如果今天他沒有在最後一個彎發生遺憾,不知道是不是仍然會做這樣的裁罰?而不同級組的車輛擋住了纏鬥的車輛,萬一造成危險,該如何處置(若林鼎祥是因為被慢車擋住所以自己也變慢導致劉君眉以為有機會超車,那麼慢車在黃旗區的意義又該如何定位?)旗手很辛苦的曬了一天太陽,但萬一還是出了點小差錯,那麼還是將所有的責任怪在車手身上嗎? 今天在po這篇文章前其實思考了很久很久,也許會有人覺得我們為了比賽不擇手段,或是明明就是黃旗區超車還那麼多理由,但今天,我只是想把心裡的感覺說出,尤其是當與裁判和望海大哥的共識是維持原本的成績並將此情形寫出,但如何判罰再議(即先不做處罰之意),結果到了頒獎時刻,竟意外的聽到劉君眉是第三名,原本以為,就算有要做處罰,也應該會先通知領隊(因為我們有做抗議的動作)。 所以,在這邊看到的重點是,賽會對比賽的規則及罰則定義不明確,判例似乎也沒有像法律專書般的紀錄(當天裁判長與望海大哥跟我們說判罰幾秒沒有依據,僅由裁判裁決),今天機車運動一直被政府當成是孤兒,不鼓勵也不支持,我們都是一群機車運動愛好者,甚至希望政府能多增加許多合適的場地讓我們練習與競賽,所有的運動都有比賽規則、裁判講習,我手中的籃球裁判手冊所規定的事項非常繁瑣,但因為這樣,當比賽中遇到爭議的事情才有所適從。有人說,棒球運動對好壞球的判定是看主審決定,但也別忘了,也因為這樣,棒球運動有很大的機會被人威脅打假球。 今天的文章不是要請賽會將第一名改頒給劉君眉,而是給大家一個正面的思考空間,如同影片中所看到,藍旗(根據賽車會在2006年所出版的機車道路賽規則中所示,藍旗不搖動時表示另一車手緊跟在後,揮動時表示另一車手準備超你車,如果在起點搖動表示你已落後一圈,你必需讓路予後車)在四號彎揮動,但卻只判一台過了黃旗平舉的五號彎之後的小直線彎道超車加秒(直線底端視線所至隱約有綠旗),如果以後再發生這樣的事情,申訴的管道為何?今天是正好我們的車隊有錄影,萬一是別家車隊呢?他們的權益呢?再者,如果我們已經得到口頭的裁決,但與最後結果不符(甚至是本來彼此的認知就有一段差距),我們還能找哪個窗口?今年度的比賽已經快要進入尾聲,但是賽會似乎還是有很大的進步空間,大家都是想推廣安全、正式的機車運動,有機會也一圓競速的夢,但是,如果我們自己在軟、硬體上不進步,這個場上還是只會充滿瘴癘之氣,甚至造成車隊間的摩擦,在這邊要再強調一次,賽會的工作人員真的很辛苦,事故排除的速度,以及讓車手有更安全的環境這些我們都看見了,但是,在某些可以避免的爭執,或是如何做到更公平以及賽事更完善,我想真的還是需要再思考。期望下一站或是下個年度,能有更明確的規則讓大家能更專心的投入比賽中。 也要讓台灣的人知道,機車運動不是只有競速,我們也是君子之爭,國外的Motor GP賽事,每一站的比賽觀眾動輒上萬,為什麼別人可以我們卻不行?我想,台灣對於這個層級的提升,需要大家一起共同努力,也希望賽會真的能仔細的檢討,如果我們的例子可以作為借鏡,那麼請好好訂出一套完整的規範及判例,如此才是一解決之道,最後,希望裁判長能對本站結果做一仔細說明。
影片網址(鏡頭已由慢動作處理) http://www.youtube.com/watch?v=RQwOqBD-kp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