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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機車對答~~((轉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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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31 09:26: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警民機車對答~~


凌晨兩點,貓爸心情不爽,提著購物袋,步行前往便利商店購物。
前方紅藍警示燈交錯閃耀,警察兩名。
一人向貓爸揮舞手中紅色閃光棒,示意停下。

警察甲:「先生麻煩身分證看一下謝謝!」
貓 爸:「我去7-11買東西。」

警察甲:「我是說麻煩你把身分證拿出來我們看一下,
     跟你去7-11有什麼關係?」

貓 爸:「對啊!既然去7-11跟身分證沒關係,那我去7-11幹嘛帶身分證?」
警察甲:「....」

另一名警察看同僚招架不住,過來助陣。

警察乙:「先生不好意思請你配合一下,不然的話可能要請你到派出所走一
     趟。」
貓 爸:「為什麼要去派出所?」

警察乙:「依據大法官的解釋,如果路檢查到民眾沒帶身分證的話,是可以帶
     回警局....」
貓 爸:「我怎麼知道去7-11買個東西會遇到警察路檢?」

警察甲:「可是法令規定,出門應該隨身攜帶身分證備查....」
貓 爸:「請問刑法第十條第六項第二款規定什麼?」
警 察:「....」

貓 爸:「那是性交的另一種態樣,以性器以外之其他身體部位或器物進入他
     人之性器、肛門之行為。你們是警察都不知道了,我怎麼會知道有
     那種法令....」

警察乙用台語對警察甲說:「跟他廢話那麼多幹嘛?」
又轉頭說:「先生你如果沒有身分證的話,我要帶你回派出所了....」

說著就拿起對講機。

貓爸從購物袋裡拿出皮夾,取出身分證
說:「我什麼時候說我沒帶身分證了?」

警察甲超不爽,大聲說道:「你幹嘛不早拿出來,在這裡浪費時間....」
貓爸聳聳肩,再掏出台北律師公會發的證件,
說道:「這張夠證明我是良民了吧?我可以去買東西了嗎?」
警 察:「....」

所以..........警察與律師都很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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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31 11:53:2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龐爺

我覺得那個律師比較機車 , 這樣有比較叫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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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31 12:08:3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覺得是那個律師沒事找事做
還是該說他吃飽太撐
事實上警察可以抓他妨礙公務 管它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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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31 12:51:49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律師白目...
律師了不起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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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31 13:01:4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 龐爺

{{{(>_<)}}} 呵呵,這笑話好笑!

(=^ ^=) 可惜這裡車友多半是機車熱愛者,對於這類笑話應該較無反應?!

(-. 一")@ 試試改貼點帶『顏色』的笑話......說不定回應的會變多! (開玩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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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31 13:40:43 | 显示全部楼层
放輕鬆點嘛!!

輕鬆一下也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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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31 14:29:5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D.W.C.T(胡椒)

要是你有工作過的經驗

這種澳客行為看了實在很難輕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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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31 15:34:1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常常遇到到有人愛說...

你小心點,我是唸法律的~小心我去消基會告你!!

念法律跟去消基會有啥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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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31 16:17:4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涼風~技能:肉腳~

或許你跟我看文章角度不同!!

但是請別用這種質疑的口氣~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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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31 16:37:3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開始感覺律師講的滿有道理的,誰走路去隔壁便利店買東西一定會帶著證件阿....


但看到最後,我覺得警察真辛苦、有點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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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31 16:59:08 | 显示全部楼层

好雖的警察~........

一開始看覺得律師有道理~看到最後覺得警察好可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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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31 19:01:58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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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31 19:10:20 | 显示全部楼层
但是我認為
不同看法
今天你如果是被詢問的人
剛好你又沒帶證件
然後警察要把你帶回局裡
你會不會很OX
雖然他在執行公務
但是無辜的人也很無辜呀

以上純屬個人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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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31 20:01:0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覺得是態度的問題
警察要看你的身分證非常的合情合理
劈頭就說:我去7-11買東西

然後勒?

如果他改成:我只是去7-11買東西,所以沒有帶

那不就好了嗎?
如果他這樣說的話
可能警察也不用廢話這麼多
直接請他報號碼查一下就好了

這個場面就很明顯
是那律師先白目的
又不是警察要找碴

仗著自己念過法律就可以妨礙公務浪費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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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31 20:58:41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笑一笑就好啦~~不用太認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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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31 21:01:2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古道綠茶

同意+1


如果態度好一點,穿著不要太誇張....

警察才不會那麼閒,還要帶你回警局.....如果只是一般的名眾,結果白跑這一趟,不累喔....

不要耍白目,警察才懶得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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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31 21:02:4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拔拔

如果態度好一點,穿著、行為舉行無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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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31 21:04:1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拔拔

那個律師以為自己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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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31 21:57:5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AR東(PTT團書房)

恩阿!! 對與錯每個人都有不同答案

這種就好像讀者文摘裡面的類似消遣玩笑文章

讓人看看笑笑~~

大家輕鬆點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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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過的  发表于 2008-8-31 22:41:12
光半夜騎車要去7-11買東西~~頭戴全罩安全帽!!

才剛停車,警察就來說,你是要搶劫嗎?


騎車去7-11是不能戴全罩的安全帽就對了......

又不是戴著走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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