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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夠誇張的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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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26 20:16: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法惡魔夫妻 妻拐處女供夫姦殺

更新日期:2008/03/24 04:09

至少犯下7起姦殺案

〔編譯陳成良綜合報導〕犯下至少7宗姦殺少女血案、人稱「阿登食人魔」的法國連環殺人狂福尼奈,本週將受審。隨著更多內幕曝光,本案焦點轉移到福尼奈的59歲妻子奧麗維耶涉案部分。

夫允幫妻殺兩名前夫

證據顯示,這對「惡魔夫妻」曾達成一項凶殘協議:福尼奈承諾幫太太除掉她兩名前夫,但未兌現;奧麗維耶則多次設局引誘妙齡處女,供丈夫綁架後加以姦殺。據傳福尼奈還以親骨肉為餌,誘姦3名保母後加以殺害。

週日泰晤士報23日報導,福尼奈與奧麗維耶1987年結婚後20多年間,被控在法國及比利時犯下7起姦殺少女血案。奧麗維耶被控直接涉入其中一起凶案,並在其他6案中當共犯。奧麗維耶向警方坦承,丈夫數次姦殺少女時,她都全程目睹,其中一次她還用手摀住受害少女嘴巴,阻止她尖叫。

福尼奈能說善道,戴眼鏡,喜愛俄國文學,溫文儒雅的模樣易使受害人失去戒心。福尼奈曾在法、比邊境阿登高原擔任護林員,法國媒體因此稱他為「阿登食人魔」。

這對夫妻的犯行令法國舉國作嘔,特別是奧麗維耶稱他們現年20歲的兒子塞林年幼時,也都親眼目睹父母的獸行。福尼奈的兩名前妻與塞林,都將出庭作證。

調查人員相信,除福尼奈坦承犯下的7宗命案外,還有多名少女遇害,其中包括他兒子的3名保母,以及英國女學生芭黎絲,她在雜誌刊登英文家教廣告後失蹤,屍體1990年在一條河流中尋獲。

奧麗維耶的供詞令人不寒而慄,她與福尼奈會習慣性地開車到鄉下「獵殺處女」,由她當誘餌取得被害人信任,福尼奈有時會要求她先鑑定被害少女是否仍為處子之身。

據上週出版由兩名記者執筆的新書「福尼奈夫妻的協議」,福尼奈承諾替奧麗維耶除掉兩名據稱曾虐待她的前夫,奧麗維耶則協助他誘姦處女作為回報。福尼奈 1987年11月出獄後,與奧麗維耶在歐塞爾市區附近的聖西爾-萊科隆村組織家庭。不到兩個月後,福尼奈在奧麗維耶協助下,姦殺了村中17歲少女拉維爾,不過福尼奈從未兌現替老婆殺前夫的承諾。

1991年,福尼奈與奧麗維耶覺得「風聲太緊」,從法國逃到比利時後又多次作案。

2003年和2004年,比利時警方先後逮捕這對夫婦,前年初將他們引渡回法國受審。

轉載自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324/78/vxoe.html

真的很誇張...
這種劇情不是只有在恐怖小說才看的到嗎@@...

发表于 2008-3-26 22:40:0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Wu

不稀奇,世上什麼事都有可能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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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26 22:40:5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Wu

你可以去看一本書名叫上帝的黑名單,裡面也是講世界各地真實殺人魔犯案的過程,
光看就覺得很毛,人怎麼可以變態成這樣子。不過治安變壞 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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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26 22:47:2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大貓

其實,當人生活在變態的社會裡,

變態就變成常態,不稀奇,

要是一個正常人生活在變態的社會裡,

反而是個異類、變態,過幾百年,

後人看我們也許我們也是個變態,

反正社會是沒有一個準則的,

大多人怎樣就怎樣,活下去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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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27 02:38:1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Wu
真的很可怕....

回覆給:松鼠

大多人怎樣就怎樣,活下去最重要。------這句話不是很認同...

我覺得現在社會很多價值觀都跟以往很不同,
只求''''問心無愧''''囉~
希望我的小孩不會變這樣就好~
其他人
我也管不著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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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3-27 03:01: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能說這樣的變態是正常..是常態吧

畢竟這只是全球幾十億人口中的少數

社會怎麼會沒有準則...
當代今科技在18~19世紀大躍進
也不是和當時人文素養提升有關?
若大多數人都像新聞說的自私甚至泯滅人性..
哪來會有愛迪生這種人造福現代人?
或是像甘地...南北戰爭的華盛頓為了人權而戰...

唉..我還是相信人之初,性本善這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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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27 14:32:2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松鼠

這位大大的意思是如果我們身邊是一堆變態...活在變態的社會裡...以我們現在的樣子...
給被變態視為變態= =
社會是沒準則....準則是人定出來的.....以前的社會跟現在的社會準則是不同的....
各個國家準則也不同....
我滿認同這個大大說的....如果我上面所言準則是人定出來的....如果很多人都認同這個準則
當然想怎樣就怎樣囉= =當然...以動物的原始本能....活下去是最重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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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27 14:36:0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怎麼變,大原則還是不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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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27 17:37:1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Wu
哪來會有愛迪生這種人造福現代人?
或是像甘地...南北戰爭的華盛頓為了人權而戰...
!!!大驚!!!
華盛頓沒活這麼久啦,南北戰爭的領導人應該是林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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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3-27 20:53:1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nilsson

被糾正了
華盛頓應該只是會砍樹的傢伙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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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27 23:10:5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Aurora

講個例子:

1.  我忘記哪個朝代了,反正以前蒙古人有一個社會習慣,

     就是當父親死亡時,兒子可以取母親為妻,這叫正常,

     現代,誰敢娶母親?


上帝黑名單,跟我們中國還是有的比,

看一些歷史文就知道,古代中國有些變態事不輸給〝上帝黑名單〞,

只是歷史課本沒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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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27 23:18:30 | 显示全部楼层
再補充一個例子:

2.  當南京大屠殺時,有3個口號命令,

      (1) 搶光  (2) 燒光  (3) 殺光

     第4個是另外加上去的,(4) 姦光

     如果你是日本兵的其中一員,你不姦、不搶、不燒、不殺...等,

     叫做異類,或叫做不服從命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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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27 23:45:1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松鼠
話說,劉邦跟單于互稱示弱來解圍。
後來劉邦掛了,白目的匈奴單于就寫信到漢朝,要求把呂后過戶給他。
還好沒成功...:P
不過,成功的話,戚夫人與他的小兒子應該不會被謀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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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28 00:01:2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nilsson

另外我記得有一則新聞....報導一個人口稀少的民族部落裡有一位女孩..從小去較文明的世界去讀書學習....
後來女孩認識了一個男孩...兩人在一起很久談及婚嫁了...
但是女孩的部落有一個習俗....家中嫁出去的女孩子"第一次"一定要跟家裡的爸爸或哥哥做愛做的事=.=
說是要教女孩如何取悦老公....後來女孩抵死不從....結果就自殺死了= =

這件事告訴我們= =現在在我們眼中視為理所當然的事情...在以前...或是其他的國家,民族未必是應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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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28 02:16:48 | 显示全部楼层
話說在愛斯基摩人的世界裡
有友人自遠方來探視
做主人的最親切的待客之道
便是把自己的妻子借給客人睡一晚
如果沒有讓友人盡歡
還算是沒盡到賓主之道呢!

關於這種價值觀的問題   我覺得必須讓文化的歸文化   道德的歸道德
在道德上必須做出取捨的   在文化卻可以不須如此制約
不過即使從文化角度看   一種行為要顯示其價值   也是相當複雜的過程
這是無法任意去定義的   而且其中還牽涉到權力關係的運作
要顯現某種文化行為的價值   有時是必須經由長期的鬥爭或壓迫與反壓迫過程的
而無論選擇肯定或否定的一方   都必須有其相當的歷史深度與符號化
最最差勁的   就是像我們當代社會這種不假思索便任意肯定或否定價值行為的時代
比方同性戀  吸毒 或性自由  這些行為並不一定在壓抑或邊緣化的過程就被否定掉了
相反地   在有些時代  
它們反而在被反對或邊緣化的境遇下更呈現其作為主流社會反對者或批判者的有力角色
就像某種文化烈士或殉教者或十九世紀的社會主義者那樣
但很弔軌的是   在現代   這些東西反而在被接受與除罪化的過程中
被塑造成清白無辜的被動形象   最後失去了其反抗者的有力角度了
也就是說  某些邊緣價值是必須以邊緣的角色不停被反對著的
一旦它被接受了被肯定了   也就同時被軟性排除與否定掉了

這種以摸頭方式來消解反抗力量並將敵對次文化加以收歸編碼的技巧
是最晚近的後資本主義社會一種更精巧而不易察覺的統治術
想想看以前禁舞的時代   跳舞象徵的屌   以及現在跳舞除了參加比賽被主辦單位摸頭外還能代表什麼

還有當無牌車時代   政府是多麼頭痛飆車所蘊釀的反社會溫床
以及現在呢?   當一切合法化  重機出遊跟中產階級的家庭聚會沒有兩樣的時代
你能從那些中年上班族頭湊著頭裝出可愛表情的重機聚會團體照中
嗅出任何一點挑戰主流社會的熱血氣息嗎?  或他們已然就是主流社會了?

以上僅供參考   提供一種另類視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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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28 09:21:1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wolfram(顧路貓老師)

我覺得你的文章可以上報了,賺賺稿費也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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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29 01:27:51 | 显示全部楼层

說誇張害我以為是記者自己亂寫的~

這報導算是翻譯別的國家過來的...


不過說到跨張我記得有某家記者說啥一袋手榴彈??威力可達30km勒...(好像也是奇摩新聞...)
這才誇張極了..."筆砲"賺稿費也不先打草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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