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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大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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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7 18:57: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繳了罰單~卻是不合法的東西...
這下怎麼辦呢??


---以下轉自Yahoo!新聞---

全台許多縣市重要路口設置的固定桿感應式線圈測速器,30 多年來沒有無國家檢測標準,卻已使用多年,
警政署上午表示,全台有415台感應線圈測速器,即日起暫停取締,不再處罰用路人超速的違規行為,闖紅燈仍照罰,之前被處罰的用路人可以申訴。由於被罰過的「超速」駕駛難以統計,未來將引發重大爭議。

全台有415處路口感應線圈式測速器停用,警方採取一些補救做法,要求各縣市交通執法單位,調用雷達或雷射儀器取締超速,預防交通事故發生。

固定桿感應式線圈測速器,大多設置在重要路口,最明顯的辨認方式就是一旁會豎有藍色「S」型線圈的告示;據警政署指出,全台的照相設施共有雷達、雷射和感應線圈三種測速儀器,共有1925台設備,固定式照相桿有1475台,其中利用感應線圈有415台。

據了解,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對於雷射、雷達測速器分別在92 年及去年訂定國家檢測標準,感應線圈測速器卻至今沒有,裝設後也不必每年送驗,更無報廢年限,經多年重壓,準確度如何大有爭議。

警方使用沒有國家檢測標準的儀器執法,多數民眾不了解真相,信任政府威信,被「不合法」的開罰後仍乖乖繳罰單,非常不合情理,如同使用沒有國家標準的「黑心」儀器測速,攸關消費者權益甚鉅,且感應式線圈測速設備自民國65年起就開始執法使用。

警政署表示,雖然沒有國家測標準,但每個埋在地下的感應線圈,都要求必須有生產國製造廠或其他檢驗單位準確性認證之證明文件,因此準確性沒有問題,且都有固定時間進行保養維修,「突槌」的情形不常見。

警政署指出,如今面對外界質疑,暫時停止取締,但若要等有國家標準,可能還要2至3年。警政署宣佈暫停取締超速,不過闖紅燈部分,因有照片為證,仍照常取締,但部分警官私下憂心地表示,這類型測速器大多設置在各縣市重要路口,超速肇事通常非死即傷,一旦暫停取締超速,後果堪慮。

发表于 2008-1-17 19: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橋頭-小偉

以前就有這種新聞了

開還是召開 繳還是要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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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7 20:22:27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實沒什麼爭議~
這是個民主的國家.....
我們是民他們是主~
超速一張一千多~
去上訴要一兩個月還不一定能過~
大部分的小蝦米是不會選擇跟大鯨魚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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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7 20:55:1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LAG
回覆給:八嘎

是喔.....= =
我真是隻井底之蛙...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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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8 10:05:22 | 显示全部楼层
雖然說是沒通過檢定的測速器
但是又有幾個被拍到的是真的沒超速...
台灣人是有幾個真的會守法
沒裝測速器真的會比較好嗎

昨晚在路上遇到一台保時捷跟喜美在路上尬...
沿路按喇巴...
真的不抓超速難道真的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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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8 12:36: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阿~~~前陣子超速3公里還是接到罰單耶~~~~

3公里如果誤差沒調好的話勒 @ @   不過我還是超速了~~~

道路請依照時速騎唷  爆出此事件讓我滿想去申請看看的耶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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