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club討論區 Z板

 找回密码
 註冊
搜索
查看: 499|回复: 19

老闆說他是我的自由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12-12 20:35: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在東區一家鞋店打工當假日倉管工讀生,當初應徵時因為要從中午12點做到晚上十一點,時間很長,所以通知我去上班的人說可以讓我一邊用課業一邊念書,因為我是低收入戶,沒有錢買多餘的東西,所以家裡沒電視沒電腦(所有跟電腦有關的作業都要跟別人借用電腦用),他也說可以讓我用公司電腦和印表機做作業,可是在做了三個月左右,也就是現在,老闆上禮拜日突然一直定我,跟我說叫我做的事都沒做,要幫他找得工讀生都沒找到,說我很有個性他也不會對我客氣,從早上嗆到晚上,第二天我受不了跟他說我不做了,他說我擅自使用公司電腦及印表機,是擅用公物,還用印表機列印,列印一張要五塊(我當初做作業留下來的廢紙他都有保留),還說我是有那麼窮是不是?他說可以告我,告我不用錢只要到法院寫訴狀就可以,還說他當警察當了八年,很清楚要做什麼,我跟他反駁你們當初說可以現在又說不行,出爾反爾,老闆就說帶我的人不是老闆,他才是,而且只說電腦和印表機可以用,但是沒說可以列印,還說我廢話很多,要做不做隨便我,反正他是我的自由,我真的不懂我只是假日工讀,當初說的工作我都有做好,現在突然叫我多做很多工作,做不來他就這樣鬧我,我很想直接不做,可是我上個月的薪水還沒領,雖然不多但是是我的生活費,現在過得有一餐沒一餐的,請問各位大大我應該怎麼辦??他用盜版軟體我可以婊他嗎= =我的薪水和他所謂的"擅用公物"要怎麼處理???我真的很煩惱.......
发表于 2007-12-12 20:49:0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三代水溝鵝

不要正面衝突,先循正常管道離職,大不了印了幾張就付錢呀。

正常離職,應該沒道理領不到才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2-12 20:58:1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三代水溝鵝
很簡單 .借一支錄音筆 .把他說的話全部錄下來.然後大搖大擺的走到勞委會.
告他一狀.看他薪水付不付.順便把用盜版軟體的情形通通拍照存證.然後親自去微軟公司舉發.有用什麼軟體就到哪一家公司舉發.包證他會賠到倒店.你還有檢舉獎金可以賺.(聽說不少.這種雞歪老闆遇多了.千萬不要跟他客氣.台灣勞工就是都這樣忍氣吞聲.才會被吃死死的.國外老闆通常不太敢 這樣搞員工.因為一旦員工不爽一狀告上去.什麼單位都來了.國稅局也來.勞保局也來.不用作生意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2-12 21:49:5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三代水溝鵝

印表機說可以用但沒說可以列印

電影票說可以買但沒說可以進去看=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2-12 22:03:15 | 显示全部楼层
真靠北的老闆
搞精神虐待跟變態一樣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2-12 22:27:0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三代水溝鵝

盜用盜版軟體,可向有關單位提出線報...

記得可以抓@@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2-12 22:52:21 | 显示全部楼层

等他告阿~
民事訴訟要訴訟費
這都不知道還8年警察勒
就算他告成
也判陪不了多少錢...
不過到是要小心如果意外告輸
訴訟費有可能會跑到自己身上=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2-12 23:06:1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NIOE

我建議找調解委員會 或是啥公開的管道 而在這之前請做好蒐證的工作

保護好自己 或是上yahoo知道搜尋相關問題

法律不保護好人或壞人

保護瞭解法律的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2-12 23:48:1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三代水溝鵝

我比較想問的是...老闆丟的事情會多到無法在當班時間內做完嗎???你使用印表機印的量到什麼程度~

用老闆的角度來看~他花11小時的工錢請你做事~意味著你這11小時是被他買去的~

以公司的立場而言~本來就會想要在最小的成本內得到最大的報酬~

讓你做工作以外的事是老闆恩准~要你在這11小時內忙得跟狗一樣是合情合理~

看你的敘述感覺像是原本有時間念書~結果現在業務量加到你沒時間唸書~讓你覺得被壓榨而已~

但!!本來老闆就有權力在上班時間內要求不得做任何公務以外的事~你是來打工賺錢~不是來唸書~

而使用印表機一事~感覺像是老闆原本以為是你可能偶爾印個十幾二十張~那當然沒人會計較~

但是如果實際情況是一印就數十~還有印失敗的~那成本一包紙好歹也要百多塊加墨水加設備折舊~

我想看到這情況仍不吭聲的老闆應該很少~只是這個老闆選錯方法跟你溝通~他也在氣頭上吧~

我覺得婊老闆這件事還是別做~惡事傳千里~很多東西搞下去就在同行間黑掉了~你能換幾種型態的工作??

而且搞人老闆滿天下~被搞一次就要錶一次老闆~那你什麼時候才能熬到出頭天???才能脫離窮這個字???

最近老闆要我管工讀生~要我用老闆的角度去思考~以上是我的一點想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7-12-13 00:14:0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知道我的時間是被老闆買去,不應該太龜毛,只是多做了些原本沒說好的工作,不是說做不完,而是假日工讀不是只有待在倉庫而已,還要跑鞋子給櫃檯,我們倉庫璃櫃台有段距離,從B2到一樓,是不會很遠用跑的幾分鐘就可以,可是我們店假日比較忙,或許是我能力不夠,所以做不來,但是他也沒必要對我這樣,而且當初還跟我說假日工讀基本上只要送鞋子就好,可是現在多了很多雜事,做不來我離職就好,他也不用講這麼難聽,還說要告我,說真的我印他的紙沒超過三十張,當初說可以用現在不可以我也很無奈,我已經兩三個禮拜沒有好好做功課,通常是開了檔案就放著一直到下班的,而且他還一直嗆我說我是有那麼窮嗎?我一直都好好跟他講,可是他嫌我廢話多,我已經很沒辦法才會這樣想
的,得饒人處且饒人,至少我是這樣覺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2-13 00:53:4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三代水溝鵝

為了三十張紙告你~說實在身為老闆不會這麼閒~且通常在調解委員會就先搞定了~這不用太擔心~

雖然我看百分之百是氣頭上嚇嚇你~但有能力的話先搜集好他用盜版的證具~以備不時之須~

當他真的提告這就是你的籌碼~你只要從容的悠悠的慢慢的輕鬆的提醒老闆你知道這件事~別用任何威脅~

證具齊全我看馬上就會轍告~在老闆立場沒必要為了工讀生的幾千塊賠上幾百萬~

反正~上面講的是下下之策~鼻子摸一摸趕快離職再去找下一個工作會比較有意義的多~

在職場上罵人損人整人搞人的上司真的完全一整個不嫌少~未來你心態的調適蠻重要的~

自尊這種東西~等自己年薪百萬千萬後再拿出來講~還沒達到~就請先放在地上用腳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2-13 01:05:05 | 显示全部楼层
怪了......我以前在公司印整本愛將的維修手冊都沒看到老闆講話

...............還是因為印表機在我旁邊


我猜是藉口想省一個月的錢吧,可以先把盜版軟體蒐證完成再去跟他講

看誰的損失比較大,相信他衡量之下應該還是會發給你薪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7-12-13 01:07:0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Jr.Frog
其實我也知道工讀生沒什麼好說的,只是當初說的話要算話,因為畢竟時薪才一百,工作時間很長,而且他還說可以念書我才做的,現在不能念書我只好辭職,這應該沒有什麼問題的,我是學生,而且我真的很想好好念,我不是應屆,在社會上已經工作過,沒能力沒學歷真的沒有什麼好的工作做,所以才回學校念書的,我功課不好所以更需要念書,如果不能念我可以換別的工作,我很不解的是他怎麼這麼情緒化而已。
我對老闆一直都很尊重,我會說要錶他只是想保護自己,我已經很努力在過生活,為什麼還要這樣子對我,如果因為我窮因為我是工讀生這樣子嗆我,我真得不能接受.....很感謝大大的建言,我會謹記在心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2-13 01:16:27 | 显示全部楼层
對付這種人 很簡單 來陰的!

先跟他道歉 說下次會注意了

等薪水拿到手了 立刻走人 (這幾天的工資就當給他買藥吃)

再去 BSA 告上一狀 說他違法使用軟體

爽的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2-13 02: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覺得你被表了,因為年底到了....

不然就是他有更好的人選,雖然你不錯,但是他還是刁你,刁到你自己走~

還有就是....他真的想提拔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2-13 09:0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A-D[卡丁 : 阿到]
基本上想提拔這種事 不要想太多.或然率等於0.想提拔的長官不會這樣講話的.
這種老闆就是標準短視近利的老闆.別指望他會給你什麼.先想好要怎嚜保護你自己吧
.千萬不要自己提離職.因為就是他的目的.這要他就省遣散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2-13 10:24: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上一次當 , 學一次乖 !

在商言商 , 沒有老闆是會讓員工在工作時間中搞員工自己的事的 .
這件事樓主是沒有證據可以舉證的 , 還是認賠退場來的永保安康啦 .

雖然不需要和老闆諜對諜的搞錄音或是簽署文件證明 , 但是做員工的還是要有一定的認知 .
不要為了那一點點錢 ( 對您來說也許真的很大一筆 ) , 搞到去犯官符 ( 跑法院 ) .

會暗搞您的老闆和工作還是趁沒出事前早點離職 , 反正那老闆擺明了會苛扣工資 , 找勞委會也沒用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2-13 10:29:2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三代水溝鵝

中午12點做到晚上十一點?已經違法了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2-13 17:32:2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Jr.Frog

>>自尊這種東西~等自己年薪百萬千萬後再拿出來講~還沒達到~就請先放在地上用腳踩~

大大這句話太棒了,完全說到重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2-13 20:17:1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殺人狂

還是定在千萬年薪吧

百萬年薪還是一樣把自尊擺在地上給人家踩

踩完了還吐口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Yahoo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註冊

本版积分规则

手機版|Archiver|Z板 Sitetag 訪客統計

GMT+8, 2024-11-5 14:56 , Processed in 0.072424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