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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被圍毆~~X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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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8 10:17: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剛上班途中,在閃光紅燈的路口減速停下, 被一台計程A到, 下車問他怎麼開的, 但他的態度極差, 於是口角, 我踹了他車子回敬, 結果他也回踹, 原本是不怕他的, 但旁邊計程車也加入, 於是我被圍毆了, 只受了點輕傷, 後來警察來了, 在他道歉後, 當場心想麻煩也就不告他了, 但現在此刻的心情很複雜, 也不甘, 又萌起告他的念頭, 還來得及嗎?
发表于 2007-10-18 11:53:5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MIKE

先不管你在閃紅燈的路口煞車靜止下來 是不是有違規..
如果單純的輕微減速..那就沒差
問題是:
你先踹他車幹麻?

自找的....

本來你對   就這麼一下  你就理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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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8 12:37:4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MIKE
你的情形先不論是否先動腳踹車,問題你被圍毆是否造成你的身體受傷,毀損與傷害皆為告訴乃論之罪,採不告不理原則,如當時未當場填寫和解書(一經和解即不得再提告),至於踹車是否有造成車輛受損,如無尚無法成案,如有造成車輛受損,毀損罪最重2年以下有期徒刑,如你的身體受傷就到醫院驗傷,只要在6個月內拿驗傷單到派出所或地檢署提告都會受理,傷害罪最重3年以下有期徒刑,至於本案如何舉證對方夥同何人圍毆你,比較難找到證人願意出面指證,至於以2年(如對方車有壞)換對方每個人3年是否划算,自己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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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0-18 13:31:4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臺南新營紅色6S
感謝提供相關資訊, 踹那一腳是在保桿, 沒造成毁損, 純粹是出一口氣,

  () { opdetail(''123234811'') }" 阿民A
閃紅燈的路口本來就停車再走, 駕照筆試考過, 大家都知道吧! 再加上路口車多, 那司機是不耐久候才A過來的, 很多情況不是當下爭誰對誰錯的問題, 人車即使沒事, 當下聽到對方的回應, 如何回應等你遇到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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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2 09:0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MIKE
在這個版總會有某些人說些不中聽的話.習慣就好.不必太介意..想到這裡尋求溫暖.可能要靠運氣.運氣不好就會被人數落一番喔.

我想人沒事就好.退一步海闊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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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0-22 12:39:3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光哥

光哥說的滿有道理的,小弟快四十了,脾氣也該收斂一點,有時不是事後主管, 老婆, 我老媽都已經酸了我一頓, 也不只是樓上那傢伙, 無論是酸我或支持我(當然不該支持暴力啦), 後果都得自負, 這件事之後, 我去訂了一件背心龜甲,涵蓋面積較大, 防摔車又防拳頭, 還有, 那天的全罩安全帽也幫了不少忙, 騎車還是要戴全罩的比較好, 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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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2 14:25:3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MIKE

不好意思~在下也給一個小小建議,本人身上總是會帶著錄音筆及可自動對焦的照相手機,
而且常常對自己洗腦,如果出了車禍就先拍照、打電話給警察,再來拿出錄音筆,
然後很客氣的對對方說出情況,我想對方也兇不起來,警察來了看我們手上拿著錄音筆也不會亂說,
大家變得和氣後,事情就比較好解決。

(這是真的哦~在下有處理過抗爭事件,本來人都會很兇,拿出相機和錄音機後,
開始說錄音存證是為了保護雙方避免有什麼糾紛時事後說不清楚,
之後正常人大都會回復理性,除非有一種會翻臉搶證物的,但大多是先偷錄事後才秀給他看,
那種才會羞愧轉憤怒來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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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0-22 22:33:5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在荒野中奔跑的胡蘿蔔

這位大哥說得不錯, 去年車剛牽一個月被一台不在站牌停靠的公車逼到角落, 還A到大牌上方的那個燈座(要價1,800, 還等了一個月), 公車司機下來也是兇得很哦! 人一下來先用三字經問候我, 說我浪費公眾時間,........., 那時我的火氣還沒被逼上來, 所以沒開打(其實是因為事發地點在上班地點的門口, )最後警察來了, 雖然沒用數位相機, 也沒用錄音機, 但剛好旁邊有7-11, 我知道可錄到他沒停靠公車站, 要找到人證(因為剛好有熟人路過)告他公然侮辱也不難, 最後到警局, 他也只能道歉賠錢, 只是.....這次沒忍住, 小弟也有欠周延, 希望以後都能心平氣和處理事故還是比較好. 唯一不甘的是一對一幹架打輸了也就算了, 竟被三,四人一起上, 那時我已吵完架跨上車準備離開, 就被偷襲, 還好車立刻架好沒倒.
這次沒交代太多細節主要是想請教法律問題, 沒想要引起任何無謂的議論, 但樓上還是有人忍不住開砲了, 小弟就當受教了, 感謝大家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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