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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2 23: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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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給:臺南新營紅色6S
講到遵守規則, 大家應該沒人會反對, 但以重車的性能要不超速還滿難的, 今天下班走樹林的堤外道路往三重方向(住台北縣的人應該知道這條路), 結果看到對面一台發財車一直閃大燈, 我一看就心想該不會前面有警察在測速吧, 趕緊減速, 果然, 發現他躲在新海橋下柱子後面, 心想, 好險, 由於這條路是沿著河岸, 沒有任何叉路, 車速平常都在一百以上, 要是被拍到, 退的稅款都不夠繳罰單, 但其實那警察也滿可憐的, 今天風勢大, 又有點細雨, 他整個人是弓起來, 頭埋在膝蓋, 唉! 我讓他失望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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