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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都沒報出到底是誰闖紅燈,就只報出撞死人無罪,這讓我感覺到,完全就是以新聞的片面之詞來誤導大眾撞死人沒罪之事.希望新聞能報出完完整整的事情.
我們這些旁觀者也不清楚真正事發的經過誰對誰錯其實都沒個準但誰會看到一個好好的人還輾過去?如果說是沒看到,是不小心?還是視線死角?但我不解的是帶孫子的阿嬤怎麼會讓 一個2歲的小孩子那麼靠近大貨車?她沒有牽著小孩子嗎?如果牽著小孩而大貨車還能輾過小孩的話,阿嬤也應該會受傷如果沒牽著小孩子,讓小孩倒處亂跑這樣的過失要讓大貨車去承擔嗎?按照法官的判斷依據:視線死角如果法官是正常人的話那我想他應該排除大貨車闖紅燈或超速,違規轉彎,或不禮讓等其他情事才會用死角來判斷看著新聞畫面媽媽痛哭失聲,但有沒有想過一個2歲的小娃兒在路上一定亂跑怎麼會小孩子在路口被輾過而大人卻沒事?就算大人,看到那種大貨車本來就應該不要太靠近畢竟死角真的很多雖然每次綠燈起步還要車上的助手下來四週看一次嗎?就算看了一次再上車,還是要起步呀開車的人就知道,死角一定有,不是裝了多少面鏡子就ok如果以死來當理由就要野蠻的找人頂罪不問對錯那跟原始社會有啥不一樣?這不該是立場問題因為我們將來的某一天都有可能是受害者或者是被告找出誰該負責目的是要避免悲劇不要再次發生而不是誰死了誰就比較可憐一個無辜的人只因死者為大而要背負罪名那才是更可憐
司機也許有錯~但是婦人未必是對的~~婦人過馬路時可能沒有走班馬線~而且行進路線有問題!!!
我以前有過一次摔車經驗~而且是莫名其妙~當我騎機車經過一台公車停站時~突然從公車車頭冒出一個要橫越馬路的女子~我的"視角"完全看不到她(她好像在玩捉迷藏)結果我經過公車時~她突然冒出橫越馬路~我機車煞車拉桿勾到她的手提袋~當場摔車~她也被我拉倒~~不過我比較慘~(機車就此報銷)~我整個人躺在地上~她還可以跑來問我情況(她完全沒事).....
所以有時行人真的要注意~要遵守交通規則走班馬線~不能闖紅燈和亂橫越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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