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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車起步撞死人,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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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5 01:42: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剛新聞播的
大型貨車起步,撞死推娃娃車過馬路的老奶奶
法官判決理由
因為老奶奶距離車頭只有15公分,
以司機的視線,用三角函數算下來
司機看不到在車頭的老奶奶.所以判無罪
版上常討論撞死人,不論對錯,一定有事
但這個案例卻是判無罪的
发表于 2007-9-25 01:59:0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老爹FF-76 & Zbears-76

撞死闖紅燈的被判過失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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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5 02:51:19 | 显示全部楼层
這案子讓我想起之前的抓奶10秒無罪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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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5 03:12:44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這火就上來了…
剛在馴車,結果一台數字超商的送貨車就這麼的從路口衝了出來
搞什麼啊...最好是加大油門起步的啦...
幸好在馴車,慢慢的騎(時速六十內),嚇死我了,兩點的時候。
車號都記下來了,要打電話去罵一下…
不過回到家卻…忘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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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5 03:41:3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老爹FF-76 & Zbears-76

起步撞死人= ="

老奶奶闖綠燈!?

貨車闖紅燈!?

老奶奶紅燈過馬路過到變綠燈還在走!?

要看當下情況吧...不過判無罪有點扯 應該是 過失致死 吧!?


回覆給:阿Q

深夜兩點多...過路口不用停 或 減速嗎!? 路應該不是妳家專用的吧~"~!?

過路口應該要停下來看看在行 或是減速 看清楚在走..

如果大貨車 是停下來看看沒車之後 然後大踩油門起步又有何錯ˊˋ?

如果是妳沒減速 或停下看看 就給她時速60衝過去

我是大貨車司機 就應該會口中有萬個凸讓給妳死吧~"~


請勿筆戰 只是稍稍的有點....客觀看法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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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5 07:21:4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老爹FF-76 & Zbears-76

無罪耶...太殘酷了吧
小心有漏洞
畢竟是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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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5 10:21: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太清楚事實的狀況,
但是這讓我有些不同看法﹍

以往只要撞死人﹍就算沒錯最後也會有個過失致死?!
假使一台大貨車時速10KM行走市區,過綠燈。
此時有個冒失鬼自己突然莫名其妙衝出來然後撞死了﹍
法官說應注意而為注意,最後若是判個過失致死﹍這情何以堪?!!

對於根本毫無過失可言的狀況﹍卻只因死者為大,
最後硬要給安個罪名,我倒才覺得那才叫不公平吧。
如果開車的人一個人要養全家一個月才三萬元﹍
那請問誰可憐呢?呵呵﹍
或許台灣司法不怎麼健全,但是近年來的一些例外判決,
卻讓我覺得至少某些方面法律開始比較公平一點,
不再像以前對可憐的一方給予過多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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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5 11:37:30 | 显示全部楼层

新聞都沒報出到底是誰闖紅燈,就只報出撞死人無罪,
這讓我感覺到,完全就是以新聞的片面之詞來誤導大眾撞死人沒罪之事.
希望新聞能報出完完整整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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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9-25 11:45:01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924/8/l3a9.html

像這種案子,立場不同,對判決結果接受也會有所不同
被撞死的家屬,當然希望對方有罪
撞死人的,當然希望是無罪

只是如果你是法官的話,你會怎麼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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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9-25 11:46:20 | 显示全部楼层
抱歉!死者是兩歲的孫子,不是奶奶,搞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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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5 12:40:2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飄風#語

你講話太衝了吧
你又不清楚狀況,唷,講的都是我不對的樣子
我不太會講,你是台中人嗎?那台貨車從中國醫藥學院就這樣衝出來,我說錯了,那不是路口
是門口。那間數字超商就設在他們門口裡面一些些而已,這樣大灌起步對嗎?我當然會減速啊,找死啊?
路不是我家專用,廢話,不然是你家專用的喔?
搞清楚狀況啊,朋友,你回的文針對我也就算了
還給我預設一堆立場,你這樣還叫人勿筆戰
真不知該生氣還是該說你可愛,還客觀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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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5 13:27:1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老爹FF-76 & Zbears-76

不太清楚事實的狀況,
但是這讓我有些不同看法﹍
即我之前上了一次小小個課之後     對法律常識有不同的認知
大家都知道法律上有分
1 .  行政訴訟法    (例如: 交通違規)
2 .  刑法
3 .  民法

經過報章雜誌渲染下  真正的事實我們也都不清楚  只能以旁觀者批論
所以撞死人 未必是過失致死  或許刑法沒事   但也沒說民法有沒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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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5 14:35:5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們這些旁觀者也不清楚真正事發的經過
誰對誰錯其實都沒個準
但誰會看到一個好好的人還輾過去?
如果說是沒看到,是不小心?還是視線死角?

但我不解的是
帶孫子的阿嬤怎麼會讓 一個2歲的小孩子那麼靠近大貨車?
她沒有牽著小孩子嗎?
如果牽著小孩而大貨車還能輾過小孩的話,阿嬤也應該會受傷
如果沒牽著小孩子,讓小孩倒處亂跑
這樣的過失要讓大貨車去承擔嗎?


按照法官的判斷依據:視線死角
如果法官是正常人的話
那我想他應該排除大貨車闖紅燈或超速,違規轉彎,或不禮讓等其他情事
才會用死角來判斷
看著新聞畫面媽媽痛哭失聲,
但有沒有想過一個2歲的小娃兒
在路上一定亂跑
怎麼會小孩子在路口被輾過而大人卻沒事?
就算大人,看到那種大貨車本來就應該不要太靠近
畢竟死角真的很多
雖然每次綠燈起步還要車上的助手下來四週看一次嗎?
就算看了一次再上車,還是要起步呀
開車的人就知道,死角一定有,不是裝了多少面鏡子就ok

如果以死來當理由
就要野蠻的找人頂罪
不問對錯
那跟原始社會有啥不一樣?


這不該是立場問題
因為我們將來的某一天都有可能是受害者或者是被告
找出誰該負責目的是要避免悲劇不要再次發生
而不是誰死了誰就比較可憐
一個無辜的人只因死者為大而要背負罪名
那才是更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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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5 15:52:1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阿Q

~"~...路口 門口...差滿多的...

妳說是門口的話 我就不會這樣說 我哪知道妳是打錯字= =?

若是路口的話 我說的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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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5 16:30:1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老爹FF-76 & Zbears-76

那時看到新聞蠻訝異的
跟平常看過的判決有蠻大的不同

回覆給:語

你不能全怪阿Q這麼怒
你回文可以再婉轉點..
而不是用了主觀的字句
後面再補一句勿戰 客觀
誰看了都會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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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5 18:08:36 | 显示全部楼层

司機也許有錯~但是婦人未必是對的~~
婦人過馬路時可能沒有走班馬線~而且行進路線有問題!!!

我以前有過一次摔車經驗~而且是莫名其妙~當我騎機車經過一台公車停站時~
突然從公車車頭冒出一個要橫越馬路的女子~我的"視角"完全看不到她(她好像在玩捉迷藏)
結果我經過公車時~她突然冒出橫越馬路~我機車煞車拉桿勾到她的手提袋~當場摔車~她也被我拉倒~~
不過我比較慘~(機車就此報銷)~我整個人躺在地上~她還可以跑來問我情況(她完全沒事).....

所以有時行人真的要注意~要遵守交通規則走班馬線~不能闖紅燈和亂橫越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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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5 23:36:1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BAT

因為很多行人的想法是  

我最大  你撞我 你就倒楣了 

等真的撞到了 又在那哇哇叫

(以前我也有過這種想法  現在覺得自己好白痴   所以 大家將心比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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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5 23:48:4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老爹FF-76 & Zbears-76

那應該只是★刑事上★的無罪吧(我也覺得很離譜,司機說他沒看見, 法官也採信)

至於 ★民事上★的責任我絕得他應該要負全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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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6 00:12:2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老爹FF-76 & Zbears-76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923/78/l29x.html

以上連結是有提到事發情形與判決理由的新聞,

蠻不喜歡現在的媒體喜歡以主觀、簡略的方式報導,

而不是將事件經過詳實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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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6 00:14:5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老爹FF-76 & Zbears-76
我個人覺得~
就從新聞得到的資訊來看...
管它什麼三角函數的!

我覺得..無罪很合理阿...
是台灣的法律很@#%$....糟糕!!

司機真的很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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