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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A.D

5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前方真的要多掛一面車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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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9-9 17:47:26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弟有個疑問想請教..像FZ6N的車子前方沒有整流罩(只有大燈和檔泥板) ,沒有整流罩的車子.前面的車牌可以貼在哪裡啊? (前面只有大燈.方相燈.前叉.擋泥板.)還有哪裡可以貼呢? : die die die Smile Smile Smile  還是要貼在輪子. 帽子. 或是油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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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9 21:46:30 | 显示全部楼层

貼在前土除= =

不過這樣整台車質感下滑100%...

我還在煩惱6s要貼在那裡

..貼在整流罩的話整個就像是公路局訓練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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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0 11:19:4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前土除是貼Z貼耶....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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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1 18:29:21 | 显示全部楼层
180mm*80mm紅底白字......嗯
還有交通主管機關鋼印是吧..............
.
.
.
.
嚇!!!!
難到是這樣....
http://tw.pg.photos.yahoo.com/ph/cheneddy1971/detail?.dir=/af57scd&.dnm=a55dscd.jpg&.src=ph

原來長官用心良苦
有前檔貼前檔
沒前檔貼額頭啦
有貼有保佑喔!!!
請指明交通布鋼印加持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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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9-11 23:47:1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檔車男

好特別的車牌啊......我可以跟你訂一張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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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9-11 23:50:1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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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2 09:04:3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A.D
那是我用繪圖軟體模擬的啦
你要真敢貼的話
我可以把他改成你的車號沒問題呀~呵呵!!
檔案是大小1:1
直接拿去給人製作就可以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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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9-18 13: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北市:550CC以下重機 行駛市區仍比照機車

【中央社╱台北十七日電】 2007.09.17 01:38 pm


台北市政府交通局今天表示,北市堤頂大道等九條快速、高架道路,將配合中央公告時程開放五百五十CC以上大型重機行駛,同時開放該類型重機比照小汽車可於市區道路直接左轉與行駛禁行機車車道。但兩百五十到五百四十九CC重機行駛市區,依舊比照機車標準,也不得行駛快速道路。

北市交通局除呼籲五百五十CC以上重機切勿在公告前偷跑,且警方將在這段時間加強取締外,並表示未來公告實施後,希望其他運具駕駛若發現市區道路「禁行機車」車道有5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行駛或遇紅燈停等,切記勿亂按喇叭,並需互相彼此尊重路權

北市交通局指出,兩百五十到五百四十九cc大型重型機車,依法不能行駛北市開放九條快速、高架道路,同時在市區道路行駛仍應比照機車行車規定,例如採兩段式左轉,且不能行駛禁行機車車道,屆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仍將依車牌辨識及加強執法取締。


【2007/09/17 中央社】

臺北市政府交通局的新聞稿
臺北市政府交通局表示本市堤頂大道等9條快速(高架)道路將配合中央公告之時程開放550cc以上大行重型機車(前後懸掛紅底白字2面號牌)行駛,開放之同時該類型大型重型機車亦將比照小汽車於市區道路可直接左轉與行駛「禁行機車」車道,交通局提醒其他運具駕駛人,未來公告實施後,倘若有發現市區道路之「禁行機車」車道有550cc以上大行重型機車行駛或遇紅燈停等切記勿亂按喇叭且能互相彼此尊重路權。

  至於250cc-549cc之大型重型機車(僅後方懸掛黃底黑字號牌)是不能夠行駛本市開放9條快速(高架)道路,該局表示依法仍不允許,該類型大型重型機車在市區道路行駛仍應比照機車行車規定,如採取「2段式左轉」與不能行駛「禁行機車」之車道,屆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仍將依車牌辨識及加強執法取締。

  該局呼籲550cc以上大行重型機車之騎士於本市高架(快速)道路未公告開放行駛前,駕駛人切勿逞一時之快搶先偷跑,本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基於確保行車安全,將於本市快速(高架)道路不定時加強執法取締違規行為,且在未正式開放前所有250cc以上之大型重型機車時仍應比照『機車模式』行駛本市道路,以維交通安全及用路之權益。

----------------------------------------------------------------------------------

對重機就要加強取締,對其他運具就用柔性訴求:勿亂按喇叭,彼此尊重。
這........ S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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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8 18:58:2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用快車道,光是在慢車道,一堆沒品的也都會對小綿羊按喇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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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8 20:32:44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型重機感覺在台灣的生存空間真的蠻小的感覺.....

550cc才可以上快速道路....而且還不能上高速.....

550cc以下250以上不能上高速....且要比照普通重機....

那幹嘛要掛黃牌....幹嘛要多收稅金.....

快速道路跟高速公路的最低限速是有多快.....

真的很搞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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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9 10:07:29 | 显示全部楼层
新法實施加強取締是正常的流程......
加上大型重車駕駛自認對法規很了解,所以也不需勸導......
自己爭取來的權利當然要由自己守護......

把自己的事做好,根本不用理會政府的各項專案......

大型重型機車在台灣的空間本來就小,各超跑也有相同狀況.......
日本的機車也多落在400cc以下,大排量怪獸比台灣更少見.....
說在台灣跑車會認定為飆車族車輛,在其他國家也都差不多,其實......國內外重車騎士的症頭都差不多,國外的可能比台灣更糟,只是他們腹地廣大.....

車牌顏色只用來辨識,不管甚麼顏色都是交通工具,稅金是基本規費,依排量課徵是種辦法.....
一步一步來,550cc上去真的可行的話,550以下的機車(含普通重型)就有機會上去...
但是再鬧再白目,550cc以上的路權也可能被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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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1 00:03:1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一水[74]-183匹

一步一步來+1

雖然我沒有黃牌車,這樣講好像我在說風涼話

不過我真的怕有些重車騎士毀了自己辛苦爭取的權利啊

加油吧,黃牌騎士,希望有一天我的小黃蜂有一天也可以上去

如果有一天我的小黃蜂可以上去,老實說

我可能很久以後才會換黃牌了,hornet對我來說很夠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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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2 20:45:21 | 显示全部楼层
這是我投書交通部的回應~看了真是頭大......
~~~~~~~~~~~~~~~~~~~~~~~~~~~~~~~~~~~~~~~~~~~~~~~~~~~~~~~~~~~~~~~~~~~~~~~~~~~~~~~~~~~
交通部公路總局 電子郵件回覆函
機關地址:10041 台北市忠孝西路1段70號
承辦人及電話:(02)23113456-2330
傳  真:(02)23315321

受文者: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6年10月22日
發文字號:路監牌字第0960049500號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一、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92 條於 96 年 1 月 29 日修正發布,關於
550CC 以上大型重型機車車牌懸掛乙節,「 … 應比照汽車懸掛二面號牌」規定係依據
立法院附帶決議辦理。本局為政策之執行單位,須依前揭立法院附帶決議事項辦
理,特此說明。
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關於 550cc 以上大型重型機車號牌等部分條文修正案業於96年
9月21日修正發布,並自96年11月1日施行,有關 550CC 以上大型重型機車前方號牌之
懸掛,第11條第1項第3款規定:「…,但汽紅總排氣量550立方公分以上之大型重型機
器腳踏車號牌自中華民國96年11月1日起每車二面,應正面懸掛於車輛前後端之明顯適
當位置;其前方號牌並得以直式或橫式之懸掛或黏貼方式為之。」,為保障此類車輛
路權比照小型汽車之權益,敬請配合。
三、台端關心監理業務,特申謝忱。
交通部公路總局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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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6 22:28:2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老爹FF-76 & Zbears-76

印度的確落後......

他們的軟體人才都是種性制度中較高階層的人
才能去唸書學的


低階層的百姓過的生活還是窮苦至極
而且一輩子無法翻身(他們自己也很認命,認為是命定)
還有許多宗教因素影響到整個國家的經濟發展



至於提到中國大陸
說真的先進也只有那幾座城市
很多地方的法規還是很落後
人治色彩很濃的


所以設計跟他們差不多的制度的確不是什麼好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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