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辦開放大型重型機車行駛部分快速道路」
駕駛人行車須知
大型重型機車駕駛人應加強注意之事項如下:
(一) 禁止同車道超車:機車之車體雖小於汽車,惟其於高速行駛狀態下如於同一車道超越前行之汽車,將極易因間距不足造成危險;另前行車縱同屬機車,惟觀察機車轉彎時行駛特性,入彎時係由彎道之外側偏向車道內側行進,出彎時則由車道內側偏向車道外側行進,其行駛路徑將隨路型之變化而變換車體於車道中之位置,此種特性於高速行駛時尤為明顯,故如於同一車道超越前車同樣極易發生危險。
(二) 禁止任意變換車道:機器腳踏車之機動力較強,具有靈活之行駛特性及優點,惟駕駛人於行駛中如變換車道頻繁,實為發生危險之重要因子,且對於其他用路人亦將產生困擾與危險,為維護您自身安全及尊重其他用路人之權利,請勿於車道間任意穿梭。
(三) 全天開頭燈:依據國內、外各項研究資料顥示,開亮頭燈有助於其他用路人有效發現您的存在,因本次快速道路試辦開放大型重型機車行駛為國內首創,為提醒其他用路人注意,請您全天開亮頭燈。
(四) 禁止載客:機器腳踏車之穩定性、安全防護裝置等,皆不如汽車,其碰撞後所可能發生之危險亦遠高於汽車,於高速行駛狀態下此種危險亦急遽升高,為維護您與附載乘客之安全,請於附載乘客時儘量避免行經速限較高之快速道路。
(五) 請依速限行駛:大型重型機車可達之最高車速,雖可與汽車相比擬,惟其安全性及對駕駛人之保護顯不如汽車,如發生碰撞等意外事件可能發生之傷亡或損害亦將大幅提高,大型重型機車駕駛人尤須特別提高注意確依速限行駛,以確保行車安全。
(六) 保持安全距離:車輛高速行駛時所需之安全距離相對增加,大型重型機車之安全性及對駕駛駛之保護均不如汽車,如未保持適當安全距離極易因碰撞本身或碰撞後滑倒等情形產生嚴重之後果,故請確實維持行車安全距離,以維護行車之安全。
(七) 禁行路肩:因道路路肩兼具提供故障車輛停車待援、交通阻塞路段消防車、警備車、救護車等車輛緊急通行之功能,故駕駛人不得任意利用路肩行駛;另本次試辦道路因路幅限制,部分路段路肩寬窄不一,如駕駛人違規行駛路肩亦極易發生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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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不會通過路權之後.在快速道路上牌子上會寫說--大型重型機車最高限速60公里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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