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鎮子才跟你的情形一樣! 對方右轉,我時速20直接插上去! 人沒傷,車頭全濫! 幸好我騎速克達…
當下我的情況是!站起來,摔安全帽, 然後拿起手機叫警察,一定要強調自己是當事人! 然後拿手機開始現場拍照,等到警察來, 才開始跟對方協調!
以上都是題外話,開始正題:
第一、經過他的時候才發現到他打方向燈,那是不是太晚了? 第二、上面的大哥有說到!轉彎車須禮讓直行車,而且他說他有從後照鏡看到你?蓄意囉? 第三、車禍發生當下雙方都有錯,你自己不應該先認錯的!你這樣只會讓判決對自己不利。 第四、當下有沒有拿出手機來拍照保留現場情況? 第五、警察打pass叫你做啥就做啥!你何必呢? 第六、請馬上轉調解!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