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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感覺哪裡不對...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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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4 20:45: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703/2/grbo.html

轉貼自yahoo 新聞

看完這篇新聞總覺得...

男的是受害人,女的是施暴者。

怎麼是男的被抓去 =          =

ps.以上論點僅限此新聞

发表于 2007-7-4 20:52:14 | 显示全部楼层
1.狀況有發生
2.女方有告人
3.有相關的法條....

所以就會有人被抓走,以該罪名起訴....
但是罪名成不成立,由司法作決定......

這是一個蠢女人和無知男人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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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4 21:49:09 | 显示全部楼层
這就是酒後亂性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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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4 22:08:30 | 显示全部楼层
總覺得這種情節很容易在"非現實"看到


沒想到真有這種事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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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4 22:22:22 | 显示全部楼层
水果報跟奇毛新聞描述有出入

水果日報是描述女方跟男友恩愛  高性男子在角落旁斯癲敗
當男友要換姿勢時(據說是走後門) 高性男子從中接手...為這時女方沒看到男友的臉

而奇毛新聞則是說高姓男子直接在床上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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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4 22:52:31 | 显示全部楼层

酒喝的少會掃興
酒喝的剛好會高興
酒喝的多會隨性
酒喝的過量會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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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5 01:20:4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maybe

基本上 本人認為是男方的錯

因為他裝死 = =

就算喝醉 還是可以把她一腳踢開

(潔身自愛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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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5 02:47:53 | 显示全部楼层
女生既然有力氣進到男友房間

也應該知道男友在客廳吧

還三人輪流沐浴~~證明其實他們當下很清醒

怎麼會不知道男友睡客廳而友人睡房間呢?

喝醉~~~不是藉口更不是上錯床的理由

男生被依照妨礙性自主移送地檢署

性自主在這詞面上的意思應該是"性的自主"吧

到底是誰的性自主被剝奪...

所以本人認為是女生的錯


------------------------題外話----------------------------

當你喝醉洗完澡很累

睡到一半有女孩子跟你開始愛愛...

會踢開的有多少人...有力氣踢開的有多少人...清醒的有多少人

如果真的喝很醉...隔天還會忘記自己做過什麼勒

讓我想起以前的一篇新聞

是說兩個未成年女生自己找幾個未成年男生開性愛派對

被警查獲後...一開始是男生被抓...後來才知道女生是主謀................讓警方很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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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5 06:57:07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情況啦。
如果是yahoo新聞所描述的那種狀況,其實男方也可以控告女方猥褻,畢竟是女方自己摸上床的,男方的性器官多少也受到女方「不正當的接觸」。
就看男方有沒有那種智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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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5 12:34:01 | 显示全部楼层
男的只有在道義上有錯
畢竟那是他朋友的女朋友......

但是這種事情那女的要怪誰@@"?

更何況酒又不是那男的強迫她喝的
今天如果一個女的喝醉,在路邊跟陌生人做了...這樣總不能告對方什麼吧?
送上門的一夜情為何不要?自己喝醉酒"搞錯"還要怪人家不反抗@@?

如果角色反過來....男方就死定了,就算那女的沒反抗(甚至像新聞中的男方一樣暗爽)....依樣被公幹到死.....

女人講啥都會變成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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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5 13:02:1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B&K
話不能這麼說。
一水大已經說過了,今天男方之所以被函送,是因為女方提出控告的關係,至於誰是誰非,還要等到開庭之後由法官定奪。
如果男方夠聰明,也反控女方猥褻的話,女方也會遭到函送。不過男方所控告的罪名是否成立,也是一樣由法官來決定。

強制性交屬於公訴罪,原告無法撤銷告訴,否則這種鳥事多半都是私下和解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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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7-5 14:14:0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愛將騎士道~

同感...

送上門的一夜情誰會不要(恐龍除外),在酒精的催化下早就管妳媽媽嫁給誰了。

那男的真衰...

剛剛突然靈光一閃...

我在想會不會是那女生想要換換胃口,但這種事終究紙包不住火,為了維持與男友的關係,於是控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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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5 16: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到覺得是女生的錯..因為她也說了..她自己也覺得怪怪的..可是還是繼續.....請問...難道她覺得怪怪的不會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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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7-5 19:57:12 | 显示全部楼层
又突然想到...

那女的不會覺得
他男友...
1. 身材不同 (從頭到腳不會都一樣吧...)
2.聲音不同 (總是會叫吧...)
3.長度不同 (只能意會不能言傳...)
4.時間不同 (同樣)

版上應該不會有未滿18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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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5 20:51:2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maybe

哈..你的回答還滿有道理的
不過喝醉應該不會察覺吧...

對了..你們環島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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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5 21:31:18 | 显示全部楼层
沒辦法,每個男人都帶著凶器ˊ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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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7-6 00:15:2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樺

環島阿...
暑假還沒放勒 =          =
要到下星期二才學期結束。
環島預訂八月的第一個星期,剛好有一整個星期不用上班,謝謝你的關心阿 ^^

To...他終於抹了髮乳

話是這樣沒錯,不過每個女人也都帶了裝兇器的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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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6 04:46:0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maybe

話是這樣沒錯,不過每個女人也都帶了裝兇器的套子...

話是這樣也沒錯,問題是幾乎每個"男人"都愛帶了裝兇器套子的女人《恐龍妹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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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6 11:31:5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核廢料(PTT團隱藏機)

你說的我知道...........
雙方要去亂告...當然是雙方法庭上解決.....

我們只能看事情提出自己的感言而已@@"現在社會普遍的價值觀對男性並不公平........

相同的情況角色反過來,不說實際上法官會怎麼判(甚至不依定會提出告訴),社會大眾的態度就會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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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6 14:07:10 | 显示全部楼层
性侵害防治法施行之前,發生這種事男方是無法"砍補戀",更不用說反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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