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不平、道路坑坑洞洞,讓許多機車騎士摔傷,甚至死亡,國賠案件也年年攀升,立法委員王幸男等61人上午正式提案,要求修改公路法72條,要求人孔蓋、手孔蓋低於路面10公分,設置或維修後要回填,回填後與道路的高低落差不得超過0.6公分,否則一律處罰台電、中華電信、自來水公司等管線單位,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款,並得連續處罰,這項修正案在委員會初審通過。
立委王幸男表示,降低人孔蓋、手孔蓋之後,施工單位只要做好標記,即可在人孔蓋鋪上柏油,如此道路路面即會平整。汽機車駕駛不用再被道路坑洞折磨。
但自來水公司、台電等道路管線施工單位,上午則到立院遊說立委暫緩通過。立委葉宜津表示,台電告訴她已在台北市選了五條馬路要試辦,看試辦成效如何再修法;自來水公司則說,台灣有許多消防栓是埋在道路下,此案通過會影響火災救災,但她認為,這些不是早就該做、早該克服的嗎?
立委王昱婷說,國內平均每月有1.8件機車騎士摔傷申請國賠案,足見道路坑洞問題,造成傷亡嚴重。立委謝明源則說,台北市94年申請國賠成功的件數有47件,因為坑洞、道路不平造成的國賠有25件,賠償金額超過250萬元,但這只是在台北市,若加上全台其他縣市會更多。
交通部次長游芳來表示,提案立委的立意良好,但要落實可能有困難,因為牽涉的單位很多,上現行的管線單位回填多不實,部分管理權責又屬地方政府,還需許多單位再統合;此外全部施工需要多少經費也無法估算。
公路總局主任祕書趙興華則說,公路總局已於台九線試辦,成效不錯,決定於今年7月1日推廣。至於前述困難,趙興華認為修法後,可給予管線單位一、二年緩衝期,讓管線單位有充分時間因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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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HOO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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