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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種報導~~~憂喜各半啊~~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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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4 08:44: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停車、違規都比照汽車 重型機車 年底可上快速路

更新日期:2007/04/04 05:09 記者: 黃如萍/台北報導

國內交通規範有重大改變!交通部昨日決定,五五○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比照汽車管理,開放行駛快速公路、市區快速道路,停車需停在汽車停車格,交通違規也比照汽車處分。預計今年底以前開放上路。

交通部公路總局統計,至今年一月底止,國內領有牌照的五五○cc以上機車一萬兩千多輛、取得其駕照有四萬五千七百多人。此類大型重型機車售價約新台幣四、五十萬元。

交通部路政司長尹承蓬指出,大型重型機車開放行駛快速公路及市區快速道路,採原則開放、例外禁止方式,交通部成立「大型重型機車行駛路權審議委員會」,依各道路實況與交通條件審議。

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建議,十二條東西向快速道路及西濱快速道路,台六十四五股八里線、台七十四台中彰化線、台八十六台南關廟線及台八十八高雄潮州線等路線車流量大、事故多,暫不開放。

市區快速道路由地方政府自行決定,例如,台北市環快、建國南北路高架、新生高架、市民大道等快速道路是否開放大型重型機車行駛,由台北市政府公告決定。

尹承蓬指出,此類大型重型機車比照汽車管理,不得行駛機車專用道、機車優先道、慢車道,無需兩階段左轉;車子需停在汽車停車格,按汽車停車費繳費;,駕照考領亦增加學科項目及駕訓時數,車牌也和汽車一樣,車輛前後各懸掛一面。

最重要的是,此類大型重型機車交通違規取締及處分也比照汽車,如酒駕酒測吐氣每公升○.二五毫克至○.四毫克,一般機車罰一萬五千元,大型重型機車要罰一萬九千五百元。

感覺上...好像去爭取路權....國家不給...要給....一堆無俚頭的附帶條件~>"<
1. 前.後懸掛車牌..幹...他媽的豬頭痞子官想出的鳥主意~!
2. 不能行駛..機車道...哇勒.....大形重形機車~也是"機車"
3. 停車~得停在汽車格....真的無言~~停車格就在不夠用了~~還耍這種規定~!

以上3點~真的..讓人感覺~~真的在刁難....哇勒..我住台南...兩條快速..都是"暫不開放"...FUCK~!

发表于 2007-4-4 08:53:1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mactalk
看來是憂比較多,機車要其那條車道跟砂石車拼嘛,86 88不開放那南部騎那條,騎84到大埔是比較快被拍照也快,腦殘的法令又多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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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4 10:00:1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mactalk

我個人感覺憂多於喜,不如建議601cc以上列為界線好了,
又是一種汽車沙文主義的人建立的法令,
機車前怎麼裝牌,是要貼在安全帽上嗎?,前擋泥怎麼裝一張橫向的車牌呢?
乾脆貼在水箱上,叫我們別騎好了!
不就是為了測速拍照用的嗎?!難道國家沒有照後車牌的測速系統嗎?

不得行駛機車專用道、機車優先道、慢車道?!
↑↑每部汽車都在做的事,反而重機就不行?
停汽車停車格?
↑↑我在台中倒是看到一堆汽車停在機車格裏!

這種法令就是拿重機駕駛當猴子耍,
「原本上下午給的香蕉就只有各給三條不夠吃,吵完之後,就說好啦!既然要多一點,那上午給四條,下午給一條」
表面好像勉為其難送我們快速道路的大禮,其實是包裝了一堆爛東西的福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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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4 10:59:2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過大陸的機車前面土除上用直的方式架車牌,要從車側面才看的到車號,感覺像鹹蛋超人頭上那一條,我只要想到這個畫面直覺就想把車賣掉,這種為反對而反對的規定,實在讓人無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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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4 11:29:39 | 显示全部楼层

這些寫的是真的假的 ?

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建議,十二條東西向快速道路及西濱快速道路,台六十四五股八里線、台七十四台中彰化線、台八十六台南關廟線及台八十八高雄潮州線等路線車流量大、事故多,暫不開放。

市區快速道路由地方政府自行決定,例如,台北市環快、建國南北路高架、新生高架、市民大道等快速道路是否開放大型重型機車行駛,由台北市政府公告決定



看到這兩段, 不是很明白地說, 幾乎所有快速道路都不開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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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4 13:21:59 | 显示全部楼层

腦殘法令一籮筐...想到我的車頭要掛牌就想笑....為什麼政府都搞不清楚狀況勒....



"""""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建議,十二條東西向快速道路及西濱快速道路,台六十四五股八里線、台七十四台中彰化線、台八十六台南關廟線及台八十八高雄潮州線等路線車流量大、事故多,暫不開放。

市區快速道路由地方政府自行決定,例如,台北市環快、建國南北路高架、新生高架、市民大道等快速道路是否開放大型重型機車行駛,由台北市政府公告決定。"""""""


這種東西是騙小孩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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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4 14:36:01 | 显示全部楼层
依照交通部的邏輯

快速道路事故多

那不准汽車行駛

就沒有事故了阿

都讓重機行駛

兩部想碰在一起都很難

肇事率就降低了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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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5 00: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這則新聞......
快要繳牌照稅了,實在不想繳!
另外又有想把車賣掉的念頭,
對上,要對付無能的政府一再刁難重車路權,不知何年何月才能得嘗所望?
對下,重車的零件、耗材明知價格不合理,你還是不得不花錢!
(我不是養不起重車,只是被當盤子的感覺真的很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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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5 00:22:34 | 显示全部楼层

這樣是不是指550cc以下的車就不用前面也掛車牌????
那~這樣我以後買cb400就好了....@@
起碼不用前面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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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5 08:41:29 | 显示全部楼层
令人想罵髒話
請問這樣子算哪們子的開放阿?

12條東西向都不能走
高架橋也要看地方政府臉色
更不要說高速公路

罰款卻比照汽車
看@#

難怪我們8年來還是國民所得1萬5千元的開發中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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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5 11:23:3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FZ6S (PTT團退役中校)

快速道路不能用,機車道不能用,快車道"可能"可以用,只能用慢車道.

相較之下,除了兩段左轉的規定外,普通重機的路權還比較大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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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5 12:22:2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渡風者

看來在台灣騎重車只能買越野車了,看來看去只剩人行道能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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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5 21:54:49 | 显示全部楼层
這幾天我一直很生氣,為什麼我們用合理的要求卻被愚昧的官員所擺佈!各位,我覺得對於這種腦殘的規定,我們不能再用爭取人權的方式了,對於政客,我們要用政客的語言來要求他們,我想寫一封信給交通部,如果不回應就寄給所謂四大天王的電子郵件,我要感謝阿山給了我們改善愚蠢政策的方向:

交通部的長官您好!
         針對近日所登跟重型機車未來實施的方案,讓人質疑  貴部是否有共匪派來統戰的匪諜、大陸的同路人,所訂定的法規竟然仿傚大陸的做法,目前執政黨正在積極的推動去中國化,為何   貴部要推動與共匪相同的制度?讓人很難不去想像   貴部是為了中國統一台灣前的制度統一,可恥至極,愛台灣的政府裏竟然會有偏向中國的意識,破滅了希望、快樂的執政想法,台灣的罪人,若長官愚昧不知有什麼和大陸相關政策內容,在下只能更確定  貴部定是中共的同路人,連機車車牌前後都掛這種行徑都要裝瘋賣傻,只能痛心疾首的告知呂副總、游前主席、謝前主席、蘇主席和各立委,揪出不愛台灣的幕後黑手,請長官慎思。

↑↑↑
以上,為我個人想要表達的內容,請大家參考,我不是要泛政治化,我是要治這腦殘的法令,希望大家都有真正爭取未來大家該有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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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6 12:16:27 | 显示全部楼层
最近正在整頓腳踏車...
 
所以說呢, 白牌機車無敵啦. 什麼路都可走, 連闖紅燈警察都會寬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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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6 16:21:34 | 显示全部楼层

總貢一句~~~~攏是啊共啊A陰謀啦!!!!!!!

來亂的!!!

雖然不是大家都很滿意的結果,但是畢竟有做到協調開放這件事,不可能什麼事情都一次到位!
我個人是樂觀其成啦,,,,,,希望能夠找到一個平衡點,讓大家皆大歡喜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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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6 22:29:2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要!!
重機掛前車牌那是捨麼?
          ~鳥樣子阿~
               #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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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7 04:42:47 | 显示全部楼层

這是交通部運輸研究所研議的...那麼,有絕對的必要請該研究所的教授先生女士公佈一下這份研究報告給民眾知道,別小看這些小老百姓,重車族也有多的是高知識份子,研究報告應該禁得起別人的檢視批判才對,別是根本沒有研究報告,隨便乎嚨百姓才好.我想,我們人民絕對有權利要求檢視這份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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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7 05:00:1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FZ6S (PTT團退役中校)

感覺越來越沒那種自由自在的感覺....
我也開始騎腳踏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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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7 18:34:1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大丙 FF-22

看你照片的畫面~好像有個獨立車庫~真好

話說回來 現在在山道 腳踏車的數輛也不輸重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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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7 22:11:1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RV團團長*麒麟
那是我家客廳....不過沒客廳的功能
全都被車塞滿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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