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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有遇過分手後還要求把當初送的東西返回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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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7 09:22: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事情是這樣的,

我的同事把上一個大15歲的熟女,對方竟還是處女就給了他
他說他一開始是真的喜歡她,但後來相處後發覺不適合,就要分,中間分分合合,最後鬧的不愉快,那熟女就要求反還當初她送他的一些東西,例如金飾啦、手機、數位相機之類的,還差點送他一台黃牌的。


不管是朋友還是男女朋友,你送人的東西會在日後交惡後要求返回嗎?   為什麼?


发表于 2006-12-7 09:45:2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會
送了就是送了


要回來的心態:
1.真的覺得被對方利用不甘心吧單純小氣想要回來
2.還打算用那種方式來吸引注意

我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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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7 09:47:3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死白木

這種事情就跟打契約一樣,內容要怎麼定全看當事人的決定。

東西要不要返回,也沒什麼規定。

已發文內容來看,女方送的東西似乎價格不斐,就算要回去,也沒什麼不對吧。男方就算不想送回,也沒什麼錯。

只是從人際交往以及後續麻煩的考量下,好聚好散是最佳的解決方法,只是把東西歸還回去的話,已經算是很乾脆的作法了,有些人還會要求賠償,甚至互告。

---------
另外,死白木幫我卜個掛吧,詳細內容在你的[徵易經學徒]一文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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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2-7 09:47:5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

你的分析小弟頗為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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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7 09:57:5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死白木
這男的有骨氣一點就都還了吧
這樣好像吃女人飯的小白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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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7 10:38:08 | 显示全部楼层
如過是好聚好散比較不會出現這樣的問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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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7 11:31:13 | 显示全部楼层
相戀中的男女不能送手機跟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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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7 11:56:18 | 显示全部楼层

典型玩火自焚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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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7 12:17:3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死白木

我們班上某位同學的前男友…分手時要求女生把他們在一起的期間為她為的雜誌、玉米(女生很喜歡吃)、食物…etc的錢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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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7 12:24:5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小嗆

為什麼不能送手機??送梨子跟鞋子我知道,可是手機是代表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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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7 12:46:28 | 显示全部楼层
如過投資失敗還可以把本錢拿回來...那真是太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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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7 15:27:37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一堆不懂為愛無私付出的傢伙= =

這是真的愛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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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7 16:10:0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Kat


那不是投資失敗取回本金的行為。

而是受益者為了避免後續潛在更可怕的問題,而吐出來的保險。。。

-----------------------------


每個人經歷不同,看到這件事後的著眼點及想法也跟著不同。

以我的觀點看來,如果女方只是要回這些送出的財物,對男方來說,送回有形的物件,不是什麼大事,沒把事情弄到更惡劣的狀況的話,應該要偷笑了。。。。

所謂好聚好散,在現在的社會來看,應該不可能再回到是指兩人有風度地了結一段情緣,而是指事後有無官司或是名譽問題纏身,有無性命安危的疑慮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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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7 18:14:25 | 显示全部楼层
無私奉獻錢就表示真愛嗎?
你很懂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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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7 18:32:29 | 显示全部楼层
嗚~~~~~不廢!
            我連提都不想在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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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7 18:56:2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渡風者
也可以這樣說啦~~

不過送了就是送了

我也是有這方面的經驗說....

有陣子鬧的很難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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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7 19:17:07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聽人說過送人東西還日後拿回來的嗎?
情侶也是人際關係的一種,做人該遵守的,做情人也沒有例外
送了人家東西(不管價值多寡)還能拿回來,就不叫"送"了(而叫交換--用東西換感情)
這無關該不該還,而是送的人不該跟人家要。
這是做人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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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7 19:23:15 | 显示全部楼层

有骨氣一點~~~送出去的就不要拿回來~~~~別人送的要拿走就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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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7 19: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小嗆

我當初送了前女友 鞋子 不到2個禮拜馬上跟人跑了......

鞋子才慘阿~~

我想寫個慘字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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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7 21:10:30 | 显示全部楼层
說到手機...

之前幫女朋友辦一隻亞太,辦完半年多分了,然後被亞太的濫合約綁一年半 Orz...
後來又認識一個女生改辦台灣,辦完沒多久新手機摔濫 ><

最後還是乖乖用萬年3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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