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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轉貼自北縣一個重車俱樂部的論壇!! http://www.62.com.tw/upload/viewthread.php?tid=2233
該車店的老闆希望這位年輕人主動將帽子及部品歸還,老闆希望給這位年輕朋友一些時間 只要物歸原主,老闆就不追究責任了!!不要因為一時的衝動,而毀掉大好前途!!!
小弟是該租車店的會員,希望大家看看上面的照片 車牌跟人都有拍的很清楚,老闆是希望給年輕人一個機會,所以暫時不報案!!
希望您如果有認識這個人,趕緊將這個訊息告訴他!!一切一切都好談!!
給個小小的建議,如果您認識的他,有悔意,卻不想出面的話,也可以將物品寄回該車店 車店住址上網查應該就有囉!!只要還沒進入司法程序,我想都還有機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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