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club討論區 Z板

 找回密码
 註冊
搜索
查看: 565|回复: 7

關於驗HID光型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6-10-22 04:42: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突然 有個想法 如果用原來原廠燈泡
去監理所 說要驗HID光型 不知是否可行呢?
因為勁戰原廠的光型 就很標準
呵呵呵
发表于 2006-10-22 08:48:0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當鵝們同在一起....

沒有明暗截止線保證被打槍...
要過一定要裝魚眼
而且魚眼不是每種都能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0-22 09:41:5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當鵝們同在一起....

裝燈泡說要驗HID光形?

我覺得你會被監理站的驗車人員給轟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0-22 10:34:2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當 驗車人員 是白吃喔 !!!!

而且 你有改東西 他就會刁東刁西 的了

而且 燈泡就是燈泡 跟 HID 根本 不能比   光是 亮度 用看的也很清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2-13 16:37:1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

驗HID 要準備哪些證件及多少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2-14 19:45:2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123

看看吧!!!!

那要驗HID時請帶好相關文件唷~!!!那文件又是以下:

A.95年12月31日前改裝者,請攜帶下列證件至各公路監理機關辦理變更檢驗合格後,辦理登記
(1) 異動登記書2份(可至本處服務台領取或下載)
(2) 行車執照
(3) 強制險保險證(有效期30日以上)
(4) 汽車新領牌照登記書車主聯
(5) 車主身分證正本(公司應繳驗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及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及印章

B.96年1月1日後改裝者,請至各公路監理機關辦理變更檢驗合格後,辦理登記。應攜證件及注意事項如下:
(1) 異動登記書2份(可至本處服務台領取或下載)
(2) 行車執照
(3) 強制險保險證(有效期30日以上)
(4) 汽車新領牌照登記書車主聯
(5) 車主身分證正本(公司應繳驗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及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及印章
(6) 合格廠商出具之改裝證明及改裝設備之統一發票(請加註車輛牌照號碼或車身(引擎)號碼)
(7) 合格廠商係指原汽車製造廠、汽車代理商或依法領有營利事業登記證或工廠登記證,其營業項目列有汽車車體(身)打造業或汽車修理業者
(8) 改裝之氣體放電式頭燈應使用經車輛零組件型式安全審驗合格之燈泡

C.97年7月1日後改裝者,請至各公路監理機關辦理變更檢驗及登記。應攜證件及注意事項如下:
(1) 異動登記書2份(可至本處服務台領取或下載)
(2) 行車執照
(3) 強制險保險證(有效期30日以上)
(4) 汽車新領牌照登記書車主聯
(5) 車主身分證正本(公司應繳驗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及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及印章
(6) 合格廠商出具之改裝證明及改裝設備之統一發票(請加註車輛牌照號碼或車身(引擎)號碼)
(7) 合格廠商係指原汽車製造廠、汽車代理商或依法領有營利事業登記證或工廠登記證,其營業項目列有汽車車體(身)打造業或汽車修理業者
(8) 加裝之氣體放電式頭燈應使用經車輛零組件型式安全審驗合格之燈具(泡),為近光頭燈者另應裝設具自動調整垂直傾角之裝置

詳細法令請參考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附件15


以上希望對您有幫助~!!!


450元(驗車費)+200元(過關換行照費用)=2150元

可以多利用YAHOO知識或是收尋站內文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2-14 20:02:2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石膏手


費用加起來怎麼變2150元 ?


什麼是 [汽車新領牌照登記書車主聯]   我沒有怎麼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2-14 20:14:2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123

阿我後面忘記砍掉了....那個前面是有加一個代驗的...
所以是450+200.....
我好像複製到汽車的...真害...下面才是對的

1.牌照登記書(若沒有可以申請)
2.行車執照
3.強制險卡
4.身分證
5.印章.....(網路好像說沒有)

資料來自   MotorWorld第256期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Yahoo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註冊

本版积分规则

手機版|Archiver|Z板 Sitetag 訪客統計

GMT+8, 2024-12-23 21:43 , Processed in 0.066083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