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思考了很久 決定PO文聽聽大家的意見 我該不該爭這一口氣
4月底退伍後在7月初找了一份業務工作 當時面試說有3個月的試用期 前3個月保障底薪2萬塊
後來過了約快1星期 帶我的那位老鳥跟我說業績是怎麼算
又過了半個月老鳥告知我原來我也是要有業績的...才有辦法拿到2萬保障底薪
老鳥也一直跟我說可以讓我拿到2萬的薪水
最近真的沒有錢了 好不容易熬到了15號 趕緊跑去提款機看明細
哇!怎麼會有2萬7啊 心想趕快領回家給媽媽保管
由於我是在郵局提款機查的 因為不想被扣手續費 就又趕到開戶的銀行
要去領錢的時候 我再想一想 真的會有2萬7這麼多嗎?
明細表拿出來看 我多看了2個0 所以薪水是2千多塊 跟原本的保障底薪2萬差太多了
平時在外面吃飯的錢已經不只2千塊了 車資就更不用算了
找當時面試我的人談一談 他一直就是說我不對 說我沒有用心在工作上面
但我花下去的時間和金錢不只2塊啊
後來我去勞工局問 員工的薪水最少好像不能低約1萬6千多 勞工局的說可以找他們過來協調
勞工局的建議我再去查一查公司有沒有替我保勞保 結果沒有
我打電話問帶我的那位老鳥 我有沒有保勞健保 他還一直說有
我跟他說那我去勞保局查怎麼沒有 他又說了一大堆理由...
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