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 =!!去郵局領了一張監理站寄給我的罰單!!一開始以為是紅線路邊停車被照相!!
結果!!!誰知道!!一打開居然是 『不依規定保持前後車距離』罰1200....................
哇靠!!這幾時的事阿.....他在哪裡抓到我『不依規定保持前後車距離』...連照片都沒有....就一張白色的單子
而且還叫我去監理站繳..(郵局繳就算了~還要我跑那麼遠....)
結果我後來仔細看了一下...發現違規時間是去年12月5號...(會不會給他太久了一點...)
想了想= =!!去年12月5號那個時候我剛好有出車禍(是我去撞到別人屁股....)
可是!!!那個時候雖然有報警!!但是!!現場都被移動過了!!~只有做做筆錄...而且我那個時候筆錄也是說對方忽然切換車道
所以才碰上的(這個也應該跟不依規定保持前後車距離沒關係吧...)況且!!~也和解了...
和解的那些單子都不知道寄來幾張了!!~現在忽然熊熊給我寄一張莫名其妙的罰單過來~是怎樣= =++
想請問一下各位大大~這個可以申訴嗎@~@"!!家裡是說要帶我去申訴了= =!!可是想問一下大大們有什麼要注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