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三重福德北路 被連開 三張罰單 時間都是上班時間 約八點上下
因為往台北方向車子眾多 所以小弟我有時會騎到對向超車在到前方停下
若這種時候被拍 "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 屬合理嗎?? 我記得以前考駕照的時候好像有
超車可以從逆向超不過要對向沒車且儘快切回原車道不是嗎 ? 還是我記錯了
還有 關於開罰單這種事情 因該是屬於 因違規所以懲罰 並讓違規者以此為戒(小弟我認為是如此啦)
今天被連開了三張罰單 分別是六月底 七月中 七月底 都是被拍的
現在第一張給我在八月初才寄來.......拖了一個多月 辦事效率 未免也太.......
剛剛我又上監理站 查詢 罰單紀錄 發現有三筆 覺得有點誇張 真的很不爽= =.....
請問此種狀況 有辦法申訴嗎 還是只能永遠被警察吃的死死的........(真的很不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