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有點落落長~~~看完嘛
今天騎車趕赴一個很重要的約會,當然是虧妹,前方有一台公車,此時是來回各一線道,
中間 不是雙簧線的嚴禁超車,那台公車前面還有一台公車正在放客人下車,但我並沒有看到
,我就繞道對向車道,準備超前面那台公車,怎知道前面那台公車沒有停站,他也要超前面放客
人下車的那台公車,當時我超過他接近駕駛座位子,他車頭瞬間向左側出來,我就在逆向的地方險險
和他撞上,關於這種情況2台車輛都要超車,也在對向沒有車輛的情況,如果
發生碰撞應該怎麼處理?
別說騎車別亂鑽之類的,在台北市騎車不亂鑽,那和開車等過一個馬路,要等3到4次紅綠燈有什麼差?
我個人很重視騎車時前面那台車轉彎是否打方向燈,好幾次再超車的時候差點被不打方向燈的車給害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