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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我的問題跟交通部給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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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25 23:33: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交通部公路總局 電子郵件回覆函
機關地址:10041 台北市忠孝西路1段70號
電話: (02)23113456
傳  真:(02)23315321

受文者: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5年6月23日
發文字號:路監牌字第0950029712號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一、有關改裝零件合法販賣而將其裝在車上卻違法乙節,查車輛整車係由各項零組件
所組成,故為期確保消費者之行車安全,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對特定與安全性有重大影
響之商品列為應施檢驗之項目,即非經檢驗或認證合格不得上市販售,如汽車之安全
帶、輪胎鋼圈、兒童安全座椅等,至於其他非屬應施檢項目之國產或進口車輛零組
件,廠商雖不受應行檢測合格方得販售之限制,並可自行生產,但其商品裝設於汽車
上使用,仍須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及汽車整車之安全規範或噪音、排放之標準。


二、另有關台端所提汽車設備改裝法規制定乙節,本局說明如後:依據94年12月28日
新修正公布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2條第1項:「車輛分類、汽車牌照申領、異
動、管理規定...、汽車設備變更規定、...,由交通部會同內政部定之。」規
定,已將「汽車設備變更規定」(有關此部分法規修正,本局已委託專業學術機構研
究,並完成建議報告
)納入,為此交通部已會同內政部就汽車設備允許變更及不得變
更範圍予以明定,相關規定已進行法制作業,俟交通部核定後即可公佈(應於近期
內),台端可進入交通部網站(http://www.motc.gov.tw)瀏覽相關訊息。

三、台端關心監理業務,本局特申謝忱。
交通部公路總局 敬啟
正本:albert1665@hotmail.com
副本:交通部秘書室(95006396)、本局秘書室〈研〉、監理組〈牌〉


如有任何疑問請回信至以下信箱:交通部民意信箱<motceyes@motc.gov.tw>
並可點選下方連結針對該陳情案填寫滿意度調查表:
http://pub.motc.gov.tw/public/intereyes/eyes00ee.nsf/0/FA7F472F8A57A8774825719600130CA8?editdocument

----------------------------以下為原始信件內容-----------------------------
主旨:對於七一大執法的質疑
陳情內容:

姓名: (就是我本人)
性別: 男
職業: 學生
電子信箱地址:(就是我的msn)

信件
內容:
不准人民改裝,卻准業者販賣。這是怎麼一回事。<根據警政署交通組表示,依
據調查分析,飆車族使用的車輛,其車體、零元件規格大多經違法改裝,而且經常需
要汰舊換新或提升車輛性能,致給予改裝車行及不法集團利用失竊車輛零件銷贓牟利
機會。>這是我從網路新聞轉錄下來的。
疑問一:如果要提升性能...直接去購買市面上販售的改裝套件就好啦~~~何必去偷原
廠車來提升性能。況且就是因為原場性能不足才要提升並改裝,要偷也不會去偷原廠
車,但改裝車又不好偷,因為既然車主會改裝,就會有一定程度的照顧車輛,所用的
防盜裝置,也一定比一般原廠車高級許多,試問偷兒怎會無緣無故去挑戰一台高難度
的車子呢?
疑問二:零件規格大多經違法改裝...執法警員如何斷定其零件的規格,是否合法或是
違法?如果我用市面上販售的改裝零件(例如:國內知名廠牌RPM,或是國外知名廠牌
Ohlins),這並非贓物更非贓車...這又該怎麼辦?光是短短的幾句話就可以看出政府
對於車輛改裝的不懂跟誤解,我不敢說我很厲害,但我敢說我有一定程度的了解。

為什麼台灣政府在制定法規或是法條時,不找些專業份子來協助或是幫忙。只有在那
邊自己搞自己爽,人家日本政府可以為改裝品而設立專門機關來檢驗其安全性跟可靠
性~~~通過後就可到市面上核准販售,台灣為什麼做不到,美國更為了改裝車輛,直接
核發合格的改裝車輛的合格書,直接跟人民講明,哪些地方可以合格改車,但若不是
這些地方改的車子,則是違法。

不要再搞口水戰,找個不懂鐵路運作的人員來當鐵路局長,上任後也不專精研究,還
說些什麼大夢初醒的話語,我看了很心寒。

人民要的不多,要的只是"道理",如果今天政府好好做事,不戰口水,不搞意識形
態。我相信,台灣人民惠過的更快樂。

根據他回應的第一點,他所說的安全規範有明確的定義嗎?

例如:國產改裝品的前叉要用什麼材質或是要有什麼等級以上才算合格,台灣政府有這樣的公開資料嗎?

他第二點的回應:他所謂的"專業學術研究機關"是什麼機關呢?

ps...我的文章內容或許有些許的不妥跟不對....但是他們卻也沒有很針對我的問題回答...很心寒

如果版主覺得不妥或是不好的話就請罰吧
发表于 2006-6-26 01:01:09 | 显示全部楼层
這就是台灣的腐敗   不會規劃   不會做事    不會用人     只會a錢       只會搞弊案   對自己好的是 
一定做到好   大家都身在台灣    怎麼會做到這樣  真的很無言   看到只能搖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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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26 02:35:5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彥凱0.0巧克力

這麼晚還不睡  =   =跑來Z版晃 .....哈哈






回覆給:大葉阿滄
感覺上他有一點隨便回答你.........你在說一他在說二.....

政府就是這樣啦...看清吧 沒有一個完整的規劃 . 也被一些老鼠屎给破壞......

只能說.....7月1號快到了...大家還是要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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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6-26 02:53:11 | 显示全部楼层

限制前提下的自由→假"民主"

自由前提下的限制→真"民主"

其實改裝車在自由民主的國家應該是要合法的

只不過有人把它拿來當擾民的工具

所以改裝車就該被限制嗎?

政府應該抓擾民的改裝車

而不是因為有改裝車擾民,所以改裝車都要抓

同一種東西用在不同人的身上就是不一樣

改裝車是少數...而改裝車中又有敗類...而敗類又是少數...不好抓...所以直接限制所有的車不可以改裝

寧可錯殺一萬也不要放過一個

這根本就是本末倒置...不要說什麼要改就要有被抓的心理...因為這沒有道理

(從小我相信法律永遠是道理的最後防線)

這跟國父革命一樣...

在清朝是罪犯...在民國是英雄

可是現在是民主時代...不是專制時代...所以不能用激進的方法(革命???!)...只能用訴求

很可惜...用訴求請願的方式人理你(會吵的小孩有糖吃)

又不能用激進的方式...會被說成暴民或是暴徒

這就是台灣...一個沒道理又沒道義的國家

(難怪鄭伊健演的古惑仔會出名..都是道義道理...難怪秦楊演的劉文聰會大受歡迎...雖然私自械鬪是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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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26 19:21:28 | 显示全部楼层
標準的官方說法!!完全沒有重點~~避重就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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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26 22:00:5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天鵝湖= =

被你發現啦 不好一思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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