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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小嗆

訴求成功!改裝車今年7月1日合法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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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6-15 00:42:5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呆頭鵝第三代

我想你的心態應該轉為尊重給予肯定,並不是以你獨特的眼光來評斷他們!
自己好好想想^_^如果是你這種K.S去路政司談的話,有哪位長官會理你呢^_^

回覆給:BO!

1.車身彩繪究竟合法嗎?在路上遇到臨檢時會不會被警察刁難呢?
答:車身彩繪要看什麼做法

1.貼紙彩繪~~合法(因為根本沒有這一條..而且只要不要貼到辨識不出車身本身的顏色都OK..我查過監理站的法規..完全找不到有這條相關的..所以根本沒有合法非法的問題..因為是用貼的並沒有改變原本的車色)

2.烤漆彩繪~~合法(不過記得做完烤漆彩繪之後要去監理站變更顏色..彩繪幾個顏色就登記幾個顏色..就可以合法啦)



回覆給: 杰 ff~07

杰哥~我在5月份也有被開單,不過我已經有申訴,到現在監理站都還沒給我最終的答案。
妳如果是被開第18條,我這裡有證明文件和影印本,有需要再跟我講!


回覆給:龜仔

機車的也一樣,不過現在白鐵管(沒有防燙蓋的)還是會被取締!


回覆給:.狂戰士

其實現在警察還是照常開單,不過當你擁有證明文件時,免罰的機會相當大。我身旁有許多車友都是申訴成功的哦!


回覆給:魔鬼筋肉人

HID已經是舊新聞囉!屬於合法可變更項目!於今年7月1日正式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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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15 01:01:5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小嗆

終於上面的,有用腦袋思考,而不是以偏蓋全
小小的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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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6-15 01:14:4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生魚片壽司

台灣就是這樣,永遠故步自封不懂進步,政黨永遠只為選舉與自身利益煩惱。
我想這一次的消息對於年輕族群們來說會是項利多!也表示政府官員是需要人民來好好教一課來重劃過去的資訊,聽聽人民心聲,以民意為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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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15 01:25:4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M&M花生
我朋友最近就因為改B牌對四,鎖死犁田

你不能否認,很多人有這錢改卡錢卻不會用卡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關於這則消息,我個人真是欣喜若狂,這是一項很大的進步了,接下來就是更明確的條文&配套
總之  開心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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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6-15 01:34:4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夢幻

你朋友可能一時太緊張還是以原廠的按法去使用,一次按到底....還不熟悉煞車的適中度.....
我們這裡也有人發生此情形...改B牌卡前隔兩天...緊急煞車...翹後輪...導致雷嬋....@_@


改裝萬歲,我們的訴求達到了!
但前提下,不應危害到他人生命及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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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15 04: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覺得還是要等比較正式的法案出來才比較好耶

況且大多為汽車改裝品的樣子

(1) 懸掛系統之避震器,車身可以允許降低,但是不得升高

避震器...可否更換.....該不會到時候出來說是要用原廠推出的改裝品吧

(2) 方向盤型式。

機車的方向盤...是指把手嗎?.....刀把...弓把...分離把...高把等...是這意思嗎?

(3) 賽車椅。

機車好像沒有賽車椅啊...是說可以改仿賽風格嗎?...那重新銲接鎖點的仿賽風格可以嗎

(4) 排氣管。

同等於問題一....只能用原廠出的改裝品.....那原廠沒有出怎麼辦

(5) 引擎室拉桿。

機車有這個嗎?

(6) 空力套件。(大包、側裙、尾翼等)

那我的愛將改凌風尾翼可以嗎?.....可是要重新銲接鎖點耶.....那不就是變更車體嗎?

還是說只能用原廠出的改裝尾翼

(7) 其它載明之可變更項目。

油箱外型可以嗎?

還有哪些呢.....


我是真的不懂.....這些東西對機車改裝族真的有益處嗎?

可否給予比較詳細的法規呢?

可改排氣管...但是其音量、長度、大小等規格...有明確的限制嗎?

基本上警方並沒有針對改裝車有特別的取締勤務,而是在防止飆車、危 險駕駛以及拼裝車

如果我的零件(把手...避震器...車殼...等)是從政府合格的機車報廢廠(凱泰廠)得取來的...

若被誤認為改裝車那我該怎麼辦呢?像是FZ/R的前剎總成可以上到愛將上面...不需修改

這也算是拼裝車的一種嗎?(我這邊真的有政府合格的耶)


PS:聽說.....國外是這樣做的...我不確定...請各位姑且看看

政府機關把合格的改裝車廠標示出來(或是讓那些廠商得取改裝車輛的資格或證明)...

而民眾只能到那些地方改裝...等到改好車之後...該改裝廠再發張制式證明...

證明哪些東西是在他那邊改的...以示負責...而不是在他那邊改的(證明書上沒有的東西)...

就不用負責...雖然會苦了愛DIY的車主...但如果是這樣的話...我相信還是有人會改啊

(不可為了省錢而自行DIY..........泣 > <)...但至少比現在的規定還明確...不是嗎?

或是像日本(印象中)...設立合格的政府機關...來檢驗改裝品是否會對行車造成危險或噪

音等...若有危險...則不可上市出售...若無危險...則可上市出售

台灣做得到嗎?.....會有這麼明確的規定嗎?.....會有這麼有效率的政府機關嗎?

改裝合格廠的証明會不會亂發呢?...檢驗改裝品的機關會不會.....

因為廠商給好處而亂檢驗呢?...那些立法院的政治人物...

現在為阿扁的罷免案弄的不可開交.....真的會在七月一號前有辦法...修編出相關法令嗎?

或許有人會覺得我在嘴砲吧...可是我覺得啦...在七月一號前後...還是要小心萬分

等到詳細的法規條文出來再說!會比較安全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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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15 07:21:3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小嗆

哎呀 我沒有什麼特別的意思拉 只是想想原來以前的一堆怪裡怪氣的規定是他們定出來的
= ="就覺得有股怨氣  當然現在開放了 心中是無比的高興阿ˋ^^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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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15 07:24:55 | 显示全部楼层
終於可以安心改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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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15 14:43:2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小嗆
沒有錯,他未了閃狗,急煞失控

所以我才說改裝碟盤卡鉗..技術真的很重要...
又不是改了好的卡鉗就內附ABS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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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15 20:50:3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小嗆
沒錯~~~我就是被開18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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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19 22:27: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高興的太早 看一下吧 今天看到的
中央社記者孫承武台北十九日電)飆車族為了讓車子飆得更快,往往改裝車體,中間因而衍生龐大商機,間接讓改裝車行與竊車集團有機可趁。

警政署採「釜底抽薪」之道,新修正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七月一日上路,包括私自改裝汽、機車車身、引擎、底盤等加重裁罰,除提高罰鍰,最重還可吊銷牌照。


根據警政署交通組表示,依據調查分析,飆車族使用的車輛,其車體、零元件規格大多經違法改裝,而且經常需要汰舊換新或提升車輛性能,致給予改裝車行及不法集團利用失竊車輛零件銷贓牟利機會。

因此針對私自改裝汽、機車車身、引擎、底盤及電系等重要設備,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已提高罰鍰,由原新台幣一千八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提高為兩千四百元以上、九千六百元以下罰鍰。

另外違規累犯並吊扣(銷)車輛牌照,包括一年內違反兩次以上者,吊扣牌照三個月;三年內經吊扣牌照兩次,再違反規定者即吊銷牌照。

交通組指出,新制將於七月一日實施,未來駕駛未經合法改裝車輛,不僅要繳交高額罰鍰,經吊銷牌照車輛將無法使用。

警方呼籲民眾不要任意購買中古套裝機車,汽機車也不要任意改裝,以免損失金錢還危害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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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20 01:50:17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東西被幹走要怪我們太招搖囉?

治安不好讓小偷變慣竊,

竟然用民眾違法改裝使不法集團有機會銷贓為理由來混淆視聽!?

那我不禁害怕會不會哪天某高官得了痔瘡就要全民禁止吃肉,違者開罰?

亂來嘛.... 

他們完全忽略了一點

抓小偷比抓改裝更能獲得民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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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20 19:37:09 | 显示全部楼层
抓小偷比抓改裝更能獲得民心啊!! +1

什麼時候狗屎官員的腦袋才能被淨化呢?
一直反反覆覆的政策真是令人吃不消
一天到晚抓改裝車~我改裝可是我又不飆車~改爽的也要被罰
警察也一天到晚只知道拼業績~
擺個機歪嘴臉好像改裝車跟販毒一樣
爛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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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6-21 00:49:24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不要慌,改裝車在七月一日絕對合法,只不過有分可變更跟不可變更,近期還有一些可變更改裝細則會公佈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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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21 02: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讓我想到某部漫畫的名言

抓十台改裝車比抓一個竊賊集團來的簡單

抓十個竊賊集團比抓一台改裝車來的麻煩

(出自火鳳燎原...燎原火VS呂奉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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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21 13:24:22 | 显示全部楼层
[url]http://tw.news.yahoo.com/060619/43/39h3e.html[/url]

他奶奶的,政府政策反反覆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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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21 14:51:0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覺得可能是7月1號會實行新法令吧~所以在法令還沒改時,政府先撈一票,所以最近抓的比較兇吧
不過一切還是要等7月1號會如何~我才要考慮我的下一步要往哪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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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6-21 17:05:4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豬哥文

沒錯,您的做法與想法正確。
在七月一日前,警方仍會取締改裝車,我們要靜觀而其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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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22 00:40:0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大葉阿滄

讓我想到某部漫畫的名言

抓十台改裝車比抓一個竊賊集團來的簡單

抓十個竊賊集團比抓一台改裝車來的麻煩

(出自火鳳燎原...燎原火VS呂奉先)
~~~~~~~~~~~~~~~~~~~~~~~~~~~~~
沒錯!



回覆給:豬哥文
是 在2006/6/21 下午 02:51:04時留下的留言
 
我覺得可能是7月1號會實行新法令吧~所以在法令還沒改時,政府先撈一票,所以最近抓的比較兇吧
不過一切還是要等7月1號會如何~我才要考慮我的下一步要往哪走
 
~~~~~~~~~~~~~~~~~~~~~~~~~~~~~~~~~~~~

一定會撈的,衝業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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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22 02:51:3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直說合法改裝

那還不就是只能用原場部品

例如KTR只能用光陽出的KTR改裝品

其他市售的KTR套件不能用...用了就是犯罪

那幹麻還給其他業者販賣...這不就是引誘犯罪嗎?

搞屁啊...政府現在只關注藍綠對決2008

眼前的民生都拋諸腦後...感覺...這政府應該要再推翻一次

重新建立一個新國家...不叫中華民國...也不叫台灣算了

昨天已經寄了部份對於七一大執法的意見給了交通部...

不知道會不會理我...其內容跟我上面po的文章差不多

然後對於網路新聞中的官方說法提出疑問...我看看他們要怎麼應付

乾脆一人一封寄去交通部信箱...用這樣來表示我們的不滿...

ps:(題外話...有點政治感覺....不喜者請不要理我)

    離2008還有兩年多...藍綠兩邊的政治人物是怎樣啊...想做總統想瘋了嗎?

    把治水的位置擺在罷免案後面...任誰看了都會生氣...不管原因如何...

    要做秀就作漂亮一點...果然台灣從執政到在野的政治人物...邏輯都不好...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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