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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小嗆

改車絕對無罪!政府卻只要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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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過的  发表于 2006-12-10 14:17:57
回覆給:極東山道G3>>25萬km..啦!!少年的比心藏~老年的比經驗

帥!!
遊街示眾!!
條子算做了一件大快人心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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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11 13:04:2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極東山道G3>>25萬km..啦!!少年的比心藏~老年的比經驗

看他們的車都還蠻原廠的

要說''飆仔的話市民大道上下班時人人是飆仔

要當飆仔也不一定要改車吧

雖然報上那些人年紀跟我差不多

改也好不改也好想飆時還管車有改沒改

法律人定的要不要遵守看自己想法

既然活在這法制下無法改變的話

就指能享受犯罪的快感小心被抓

對我來說車子雖然說是的代步工具

可是改起來騎讓我心情好阿

我也覺得改車不一定就是飆仔
===================================
這段是我對人性根法律的探討

就已人性面來說(先不管法律)人都是自私的我怎麼騎是我的事情

我愛改就改錢是花自己的   別人的死活跟我沒關西

以法律道德面來說

為了要讓大家安全規定一堆的條文讓大家安全在路面行使

少一個人就少一個稅收當然要讓大家安全摟

法規的目的就是要保護市民讓大家平安社會安定
=============================
結論

人性根法律是背到而馳

不管從車或錢或者是性慾

一個人要守法就會違背人性

人性往往會超越理性

就像知道是不對的可是我還是要做

(有點像無間道理劉德華想當好人又想當壞人這樣遊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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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11 16:21:1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悟

沒錯,說的很好....

每次遇到改噪音管的人從我旁邊經過,
我一定會詛咒他們早日投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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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11 18:03:4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阿慶

今天剛過9點半正好要去送貨經過市民大道時..有台新車GSR為了搶黃燈速度很快~

這時要過馬路的中年男子~先走出來 GSR就急煞..雷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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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11 23:40:19 | 显示全部楼层
這就是台灣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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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2-12 01:07:1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當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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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12 01: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小嗆

我要當壞人欺負好人

最後死在好人手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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