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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小嗆

改車絕對無罪!政府卻只要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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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29 21:36:4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小嗆

應該是要抓利用車輛犯罪的人吧!

這次第一女婿被抓,我覺得做對了!

離題了!總之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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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30 02:28:4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SEVEN~

恩.......看樣子你也是遇到一個無知的警察....

之前我的鵝在台一線上被攔下來,只因為換了一個白光燈泡...

證件拿出來後,警察第一句就說[你這個是"疝"氣頭燈喔!].....

我真的是....................orz.........

疝氣.....我還笑氣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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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30 11:25:08 | 显示全部楼层

改車是無罪啦。
不過小弟覺得改"燈"是很OOXX
沒為啥....就因為刺眼~不是礙眼喔=.=|||
尤其是那種HID,或白光那種...
我想沒人不覺得會刺眼吧?
要是每部車都改成像HID那種...
長期下來...
正常的眼睛也會被照成弱視吧...



要罰就罰燈吧,每次被對向來車照的頭昏眼花~"~||
誰知道下個彎道是彎哪邊...(山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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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5-30 11:29:3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SEVEN~

至於改HID,七月份就不違法囉!只要您七月起有去監理站登記,就可以"正大光明"上路囉!
P.S:目前仍有許多低能條子,並沒有好好關心法條。可悲!

內容如下:
經本會陳理事長於3月24日與交通部路政司運輸研究所相關重要部會官員研擬商討及告知相關產業的疾苦與未來前途之相關法規的衝擊性及傷害之後,交通部即著手修正相關草案,並於4月28日通過修正相關規定,內容為七月起開放汽機車裝設HID頭燈與加裝防撞桿,更為協會替改裝業界爭取之另一個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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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5-30 11:32:2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生魚片壽司

立委揭發這弊案,替社會出一口氣!好事!

這次修法也新增了:改裝車條例,希望內容能保障我們使用上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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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30 11:37:4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都在罵警察.......
有的時候想一想....如果你是警察你會怎麼做.....

大家都在翹課在作弊的時候.....你會翹課和作弊嗎??
老媽要你再一個下午把兩天的家事做完時.....你會怎麼做??
一個小組共同作一份報告.....等報告出爐後表揚的只有組長一個人時.....你會怎麼想??
知道一些事不能做而大家都在做時.....你能夠堅持原則而不做嗎??

若這些妳都做到了.......國家就需要你......

等到你爲這國家進一份心力後.......你要能承受上面給你的壓力....同事之間排擠.....社會給你的不諒解....
進而升官不是你....調職你第一....放進冰庫裡.......
若這些你都能承受.....在妳死後可能會頒個匾額給你......

警察也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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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30 11:39:10 | 显示全部楼层
台灣是少數違法後還能跟警察嗆聲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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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30 15:31:3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SEVEN~
回覆給:警察是什麼?可以吃嗎??

HID=氣體放電式頭燈

裡面的氣體為氙氣份子,

HID
燈亦稱為氙氣燈.

我看不出警察哪裡說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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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30 20:40:5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Ez小肉

疝氣
氙氣
注音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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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31 00:40:2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阿薛

SOR~

注音不好

原來我也腦殘了XDDDDDDDDD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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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31 13:05:1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一水[74]-183匹

看來國家是需要我的.......^^

無說服力+1

講到最後

還是沒改變我對警察壞的看法

有好警察我是認同>但也是極少數

法律錯在的本身
使執法人也不懂它的標準在那?


不修改法律~國家怎麼進步

-------------------------------------------------------


台灣是少數違法後還能跟警察嗆聲的國家.......
>>>>那是因為法律本身~
就有漏洞..疙瘩在
明文解說不夠仔細
導致
會錯意

有合法供應店家>>本身也有登記合法營業書

店家賣出來的東西
裝在車上
卻是違法的

這種也是法律最差的明文

不過致少我們台灣人
EQ還算高>>只有嘴炮

不然像其它中東..東南亞國家
動不動就是
汽油彈
手鎦彈
刀-槍-石頭-碗盤-鐵棒..能造成危險行武器
就使用

所以我說一水兄~
台灣人嗆聲又如何~

又反問基層警員們
你們有受過

開罰單的專業訓練嗎~~~

雖然法律本身是用來保護人民的

真的有保護到嗎
到最後只是
在保護那些大官的薪水-終身俸..等金錢穩定支出

不然財政部的錢怎麼夠那些大官花
不夠預算的錢
就用開罰單來禰補不足預算

種種國家建設...也是罰單來補足的


真懷念
以前的社會追緝令
<<深夜問題多-平安回家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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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31 13:09:33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我一直想說一句話 政府官員是不是沒在騎機車阿?? 他不知改一些東西反而更安全嗎?? 他騎過一次 就能開放了吧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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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31 13:48:23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些在定案的官員都嘛是坐汽車..而且只負責坐不負責車子的事宜...他們怎麼可能會瞭解咧??!!而且很奇怪的是...高級的車去改反而沒事.那些什麼AMG啦...有的沒的都嘛是改裝廠改出來的車...只是原廠有掛牌的改裝廠......國產便宜車去改就要重罰....搞屁啊......連所謂的原廠精品也不保證不被抓.....反正我們這些中下階級的死老百姓就是注定要給政府錢...上流階級就是負責拿政府的錢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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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31 13:48:2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小胖~六師弟


政府官員眼中賓士、BMW、積架等高級轎(跑)車才是交通工具...
機車←是一班百姓在用的
很抱歉...我也是那千千萬萬死老百姓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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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31 14:01:51 | 显示全部楼层
媒體暴力..+官員只坐在家裡看電視不會實際瞭解的打混行為只會害慘一些中下小族群而己......機車..一台幾萬元.國產汽車一台幾十萬....對他們來說只有飆車族才會改車......雙B高級車..對他們來說只有上流人物才玩得起的車飆車族玩不起所以就專叮那些他們所謂的飆車族專用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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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31 23: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因為我想到之前再抗議重機的用路權 有一個立委還是民代 有再騎重機 也上街幫忙助陣.....整個就變的很有幫助.....有立委之類的騎速克達上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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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1 01:17:57 | 显示全部楼层
何謂好警察??又何謂壞警察???

難道不開你罰單的就是好警察
會開你罰單的就是壞警察嗎???

版上有很多人只要被開單,就會幹聲連連,不但痛罵,還加詛咒
可是遇到警察不開你罰單的時候,不但沾沾自喜,還會認為自己是對的...........!!

很多人都不太了解狀況
警察只是法令的執行者,並非立法的人
開出來的每張罰單都有條文依據
他們是"依法行事",難道有錯嗎??
要怪,也要怪政府和立委,和警察無關吧??

我們是人,當然警察也是人!!
我們會想在工作上睜隻眼,閉隻眼,當然警察也會想
若不是上級有交代,規定他們違規開單的數量
試問,有誰願意站在馬路邊日曬,風吹,雨打,吸廢氣,再加上被取締民眾的"問候"???

至於"改裝車=飆車族"
這點我也不能認同
畢竟是我們有在玩車,而且也懂車的人的看法
可是,對於其他沒有玩車的人的想法呢??
事實上,真正在馬路上動刀,動槍的"飆車族"
哪一個的車不是改過的??
我只能覺得,當一般人被一些媒體長期的灌輸了一些"觀念"的時候
改車有罪??無罪??...............................

還有一個問題,值得大家反向思考一下:
今天一輛原廠的車(包含機車)
若是在馬路上行駛時,完全的遵照法規,道路速限
請問,原廠的設定夠不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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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1 01:48:3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NINJA-開聯結車的小飛俠-420匹

認同+1...

難得看到你的發言...
有感而發嗎..

或許連結車
也是每天要面對警察的臉色

錢難賺
物價又漲
法律又貪錢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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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1 16:42:5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小嗆

因為台灣政府缺錢.想噱死老百姓的錢.
從哪裡看?
從它"核准改裝部品進口"卻又沒有"詳細合理的改裝法律"來看就知道了.

懂改車的永遠為自己叫屈.
不懂改車的永遠用他自己的傲慢與偏見來看待改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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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7 01:03:40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看到雜誌上寫: 「改裝合法~警察無權開單」



看到時心裡覺得好興奮~因為有理由不被牠開單了!   趕快影印一份放在車箱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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