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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 真倒楣.....第一次被警察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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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14 21: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天晚上在台大對面附近找停車位時

突然被警察攔下

第一句話先問我的行駕照,我還搞不清楚狀況

接著他指著我的車牌(因我改RS後土除+牌架(但沒有翹 固定的)

便態度很差的直接拿起相機照

我問警察:怎麼了為什麼要照我的車?

警察便說我車牌不是用原廠的已經違法,要告發我

我接著好聲好氣的向警察說:對不起,我不知道可以不要開我嘛?

警察一下說是法令規定,一下又說他沒辦法解釋,叫我去跟監理站談(談?我有時間談??)

最度X的是他開我罰單的違規事實:裝設活動支架(禁駛)

(不可動,不翹的竟然給我加上"活動"二字!!!!!!!)

他說:我"認為"是就是

便補了我一句:一定要叫你去驗車

他在罰單上還寫兩小時後如繼續行駛 可連續告發(今天星期天監理所明天才開,你叫我怎麼去驗車?????????)

他又說法令規定,(真的是轉很硬態度又差,流氓都比他好多了)

真的是有夠機X的,我一定要申訴

請問各位版友有解決之道嗎><.....

发表于 2006-5-14 21:5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等我律師信

法令規定就那樣做囉

不要違法就一點不機車

變更牌照位置是違法,雖然改螺絲還是在同一位置
警察還是可以認定違規


既然今天禮拜天沒辦法驗,那就明天驗阿.......
今天就不要騎車不就被開單,不改裝你也不會被開單

而且.....不知道這樣違規請求不要開單是濫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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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14 23:04:4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會不會因為白藍光被罰阿??
買來車子就白藍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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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過的  发表于 2006-5-14 23:19:30
回覆給:涼風~天鵝在手,騎樂無窮~

我不高興的地方是他的態度很差

還有"明明是固定鎖死的",他開單寫裝設"活動"支架

不是寫"未依規定懸掛號牌"

我問他為什麼,他說我"認為"是就是

當初原廠土除被撞破了所以改成那樣,有想過要換回來,但是還滿貴的(要連後燈組一起換)

唉~想到要驗車就麻煩死了 監理站六日又沒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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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14 23:31:42 | 显示全部楼层

雖說警察的態度是不好~不過前題是<<你違規在先>>啊!
所以要享樂(改裝)之前就要有所覺悟!!!


ps.以你的內容來看要申訴是不可能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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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15 00:05:3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等我律師信

生訴的話 回信 一定會讓你心函的阿~~~

但值得一試!! 以後你就會痛恨死條子了~~

原本還對警察很尊進

被開過兩次後~ 恨死條子了~~ 有次被條子打還申訴過咧~ 好笑的事 回文 簡直就是在說屁話嘛!! 還會撒謊咧!!

以後小心點就ok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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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15 00:07:46 | 显示全部楼层
跟我去年依樣
在土城延吉街
好端端被攔下來
那時我是切土除 沒有翹
她也是要硬凹我說裝置活動
一開始要開我2400的罰單
我不簽名
後來還威脅我
不然就開3600直接吊牌驗車

後來我也是申訴
還申訴了2次
她還把罰鍰改成3600
最後還是要驗車
總共花了我快6張小朋友才搞定

被氣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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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15 00:21:2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阿奶

你可以很禮貌的跟他要他的編號.
單位.

然後打這支電話去申訴
0800018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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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15 00:40:4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等我律師信

認命吧!@@
我12號也被開16條第1項第2款~
還不知道要不藥驗車....!!
我也是黑管被刁...
我跟警察說..我這有防燙阿~~!!而且小聲..也不會是飆車族阿~!
警察很冷的回我...改回去~驗車就好了阿...
SO~認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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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15 00:50:2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董事長

謝謝你提供資訊

不過錢都繳掉了
事情有過一段時間了

當作遇到濫警察就好了

申訴2次 結果更嚴重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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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15 00:58:13 | 显示全部楼层
說實在~有另外裝牌架還會維持原廠角度的~我看蓼蓼無幾~不管翹多翹少~本來就要有被開單的心理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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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15 01:54:2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醉士
我!! XD
當大家都這麼改的時候...人人都一樣!
我才發現,原廠的真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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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15 02:53:20 | 显示全部楼层
警察站在路口吹風..看著公車開過~小黃靠邊殺人戰術~
吸著大地的塵埃..這時換作你站著~ 你心情回如何呢??

被警察刁...請警察等等...自己把車熄火停在旁邊,之後去買涼的給條伯喝...
跟他話家常...或許會手下留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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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過的  发表于 2006-5-15 17:58:58
回覆給:阿奶

謝謝你的經驗,我想請問一下如他沒有吊扣我任何證件車牌,開了我"裝設活動支架"

這樣我的車牌會被註銷嗎??會不會要辦理重新領牌??

他罰單上沒寫要驗車,我需要去驗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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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15 18:37:5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Ben

這樣會不會更嚴重~~賄絡警察!!!罪加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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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15 21:54:4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大牌也是因為往上鎖~就扣我的牌~超機八的~沒的講...
改回來花了我大把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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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23 15:51:19 | 显示全部楼层

 

 

 

違 反 事 件

法條依據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法定罰鍰額度(新臺幣:元)或其他處罰

違規車種類別或違規情節

統 一 裁 罰 標 準 (新臺幣:元)

 

 

 

備    註

期限內繳納或到案聽候裁決者。

逾越應到案期限十五日內,繳納罰鍰或到案聽候裁決者。

逾越應到案期限十五日以上三十日以內,繳納罰鍰或到案聽候裁決者。

逾越應到案期限三十日以上,繳納罰鍰或逕行裁決處罰者。


各項異動,不依規定申報登記者

 

第十六條

第一項

第一款

 

九OO|一八OO

 

 

九OO

 

一二OO

 

一五OO

 

 

一八OO

 

並應責令改正。

燈光、雨刮、喇叭、照後鏡、排氣管、消音器或其他設備不全或損壞不予修復者,或其他設備擅自增、減、變更原有規格致影響行車安全者

十六

   

   

九OO|一八OO

 

九OO

一二OO

一五OO

一八OO

並應責令改正。

未依規定於車身標明指定標識者

 

第十六條

第一項

第三款

 

九OO|一八OO

 

 

九OO

 

一二OO

 

一五OO

 

 

一八OO

 

並應責令改正。

營業小客車,未依規定裝置自動計費器、車頂燈、執業登記證插座或在前、後兩邊玻璃門上,黏貼不透明反光紙者

 

第十六條

第一項

第四款

 

 

九OO|一八OO

 

 

 

九OO

 

 

一二OO

 

 

一五OO

 

 

 

一八OO

 

 

並應責令改正,反光紙並應撤

除。

裝置高音量喇叭或其他產生噪音器物者

第十六條

第一項

第五款

 

一八OO

 

 

一八OO

 

一八OO

 

一八OO

 

 

一八OO

除應依最高額處罰外,其高音量喇叭或噪音器物並應沒入。

 


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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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24 01: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黑紅勁戰

我在想~~把這張印下來被欄的時候給警察看

到底有沒有用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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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24 09:40:30 | 显示全部楼层
牌照的裝置規定是寫在「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裡面的
「原設有固定位置」的地方有爭議,像前面的大大所說
只是把螺絲鎖的角度不同,而使車牌翹起來,但仍得以辨識的情況下
是否有違規,這部份就需至監理所問清楚或申訴


第11條
汽車號牌懸掛位置,除原設有固定位置外,應依左列規定懸掛固定:
一  汽車號牌每車兩面,應正面懸掛於車輛前後端之明顯適當位置。
二  曳引車號牌每車二面,應正面懸掛於車輛前後端之明顯適當位置。
三  機器腳踏車及拖車號牌每車一面,應正面懸掛於車輛後端之明顯適當
    位置。
四  汽車及曳引車臨時號牌每車二面,應黏貼於車輛前後端之適當位置,
    機器腳踏車及拖車臨時號牌每車一面,應黏貼於車輛後端之明顯適當
    位置。
五  汽車及曳引車試車號牌每車二面,應懸掛於車輛前後端明顯適當位置
    ,機器腳踏車及拖車試車號牌每車一面,應懸掛於車輛後端之明顯適
    當位置。
汽車號牌不得變造損毀、塗抹或粘貼其他材料、加裝邊框或霓虹燈、裝置
旋轉架、顛倒懸掛或以安裝其他器具之方式使不能辨認其牌號,並不得以
他物遮蔽,如有污穢,致不能辨認其牌號時,應洗刷清楚。
汽車號牌有裁剪或扭曲懸掛者,以損毀號牌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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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24 09:42:32 | 显示全部楼层
另外一點,我覺得「違規」和「態度」和「違規事實」
並沒有衝突

違規了,就可以態度不好?違規了就可以在罰單上寫
與違規事實不符的情況?

這就好像狗仔隊,看照片就能說故事,天花亂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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