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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唬濫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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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25 23:21: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上星期六去拉拉山流星雨~我發生了車禍!!
我被一台騎JR的無照小肉妹撞~他傷的小嚴重 !!
我卻無事情~我本來要幫他叫救護車!!
結果他朋友說他們沒有駕照~那個時候也快12點了~
又在深山裡面~所以我就答應他們沒有叫~
改私下理賠!!而且我看他可憐~就叫他賠殼的部分~~
他把我的車撞到三角台歪~前叉也歪~車手也歪~碟盤也歪!(車頭部份)=$ 7***!
H殼破~鳥蓋破~左右邊條破~還有又方向燈破(殼的部分)=$ 3***!
重點來了~~昨天說好要去他學校跟他要錢他也說好!!
等他放學了他手機卻關機~搞這招@@!!
結果今天查了他家的地址也是假的~
今天讓我氣到直接去三峽每間機車行找他的車!!
很幸運的我第一間就找到了~他正好去牽車~
我就趕快記下他的車牌!!我有傳簡訊跟他說我給他3天時間~
讓他主動向我聯絡~否則我們警察局見~
可是我有個問題~那個時候我車禍我都沒有拍照丈量什麼的都沒有@@
只有人證和物證~那我這樣假如要走法律途徑我會勝訴嗎?
我時再不想為了3千多鬧到法院@@
還是我只能自認倒楣?怪只怪在我當時心太軟沒叫警察@@



发表于 2006-4-25 23:35:0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z 快 c 鵝 l 加 u 鞭 b

要是我 我會要求他押等值物品

例如 維修費用約1萬 要求他留手機(現在年輕人都很有錢)
到時候 維修費用拿到 在還他手機


另外一提 證件沒用  他可以辦理遺失再補辦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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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4-25 23:39:1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永和小夥仔

這招好喔~下次再遇到無照的就用這招好了!
不過萬一他拿很濫的手機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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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25 23:44:4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z 快 c 鵝 l 加 u 鞭 b

基本上 應該是沒用!! 妳手上沒有當時的任何證據 可以證明 妳跟她有發生車禍 

妳也沒向警察局備案!! 妳告她 !!小心她反告妳 毀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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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4-25 23:48:1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小阿呆

所以是自認倒楣+1囉?
可是他沒駕照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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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25 23:50:5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z 快 c 鵝 l 加 u 鞭 b

很幸運的我第一間就找到了~他正好去牽車~

證據少了一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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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25 23:50:58 | 显示全部楼层

拍裸照吧
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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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25 23:53:55 | 显示全部楼层
人證和物證.就夠了
物證.你要趕快拍他撞到你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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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25 23:55:4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勁戰小紅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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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4-26 00:04:5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阿諱

我都沒拍照耶~不過我有叫店家開維修單還蓋店章
我也有去跟他修理那間店的老闆說叫他幫我作證
說他有在這修車~這樣OK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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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26 00: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勁戰小紅鵝
虧你想的出來~呵呵~好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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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4-26 00:18:3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勁戰小紅鵝

我上面有說他是無照的小肉妹
也是小胖妹拉~又長的不好看~
早知道就把他往山谷下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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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26 00:29:3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z 快 c 鵝 l 加 u 鞭 b
難怪被撞的那麼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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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26 00:43:5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z 快 c 鵝 l 加 u 鞭 b

沒驗證~~的小肉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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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26 01:36:19 | 显示全部楼层
就當作上山被山豬撞到吧....

你這樣已經沒有證據了,對方如果不認帳~你也沒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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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26 02:39:12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你還是先去行天宮

收驚吧~

燒些紙錢~請她回去吧

陽間可是很危險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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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26 10:00:4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z 快 c 鵝 l 加 u 鞭 b

不好看就關燈吧
帶回家當女傭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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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26 11:23:50 | 显示全部楼层
叫他切五十斤~絞肉給你帶回家吧~~~相信他有能力賠你五十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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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26 12:4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沒有證據免談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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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26 12:53:3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z 快 c 鵝 l 加 u 鞭 b

不管任何情況一定要叫警察 不然事後發生問題 粉麻煩 如果扣留他的財物

上法院或警局很有可能反咬說你是恐嚇 當下情況真的沒辦法報警

那一定要寫切結書之類 要證明自己是被害者 且要對方簽名 做日後法律途徑依歸

現在只能找證人 證明在那個時間 那個地點 有發生被撞 且對方車牌為XXX

還是可以處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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