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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的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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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8 16:51: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書名      《人間》雜誌-<人間次文化二 飆車族的社會學根源> 著者      官鴻志 出版項     民國76年9月號 頁數      111-116 內容         由於新聞媒體集中爭相報導了飆車事件,本月份第三週新聞排行榜上,〔飆 車旋風〕已經名列首位。   有人把〔飆車〕合〔大家樂〕相提並論,認為是舊社會解體的徵兆。也有人 說,這種並非透過政治和法律手段表現出來的反社會行為,在群眾心理學上稱之 為〔無條件的精神亢奮〕,將有助於社會的淨化和平衡作用。   針對飆車問題,各界的輿論不一,至今尚沒有人能夠充分解釋為什麼飆車會 突然蜂起?中研院瞿海源教授指出,〔似乎還沒有學者去實地探索(飆車)... 但傳播媒體卻製造了過量的學者專家,進而更大量生產氾濫成災的社會噪音。〕 因此,瞿教授呼籲傳播界〔盯住研考會的計劃,不要再請所謂的學者專家們做急 智反應。〕   另一種合法的社會噪音   為了理解飆車的背景與動機,7月中旬,我們到彰化、屏東採訪飆車,採訪 工作上認識了〔魔輪〕和〔未來族〕兩支隊伍,並且實際觀察他們的工作生活, 彼此討論對於飆車的觀念﹔也直接參與他們的飆車行列,而初步獲得粗淺的了解 。我們的觀察心得,深刻的感覺到〔飆車〕其實是台灣工人創造出來的一種次文 化問題,遠比飆車合法化問題來的廣泛複雜。   根據深入調查英國飆車次文化的社會學者保羅.威力斯(Paul Willis)的解 釋說明,他指出這種不利的社會位置,基本上是飆車青年的〔悲愴性挫敗〕( tragic failure),也註定他們無可抗拒的厄運。   飆車在本質上就相當驚駭人俗,但輿論界的譴責批評,更加害了對於飆車青 年極不利的社會位置,其影響相當深遠。   舉一個實例說明。7月24日,我們聽聞屏東佳冬戰備道路上,25日將舉 行賭資高達千萬元的世紀大對決,於是暫時停下彰化採訪工作,趕抵高雄。   我們和南部記者事前取得聯繫,探聽各項有關消息,才知道這條新聞無法證 實真假,但已經鬧的滿城風雨。一位記者朋友告訴我,某家報紙25日發布新聞 表示比賽已經取消,〔事實上,是因為某報記者為了扭轉錯誤報導,不惜炒熱, 試圖弄假成真。〕他說。   孰料,25日當天下午,屏東佳冬戰備道路上不幸發生群眾滋擾事件﹔也是 全省飆車青年首度燒毀警車,包圍警察局的事端。   爆發滋擾事端的經過是這樣:25日下午3點40分,枋寮交通隊警員林順 德,傅榮之駕駛一輛巡邏車,朝鵝鸞鼻方向取締一位不知名的飆車青年,卻因為 警車速度不夠而取締未果。這時候,警車突然以90度轉彎,跨越馬路中央,逆 向轉彎,跨越馬路中央,逆向轉彎,撞上了騎車過路的青年張煌鑫,當場,張煌 鑫拋落了十餘公尺,左腿骨折斷,腦部受創。   據現場目擊者許俊男表示,兩名警員下車即刻用腳猛踢張煌鑫,命令他站起 來。張煌鑫哀求:〔我的腳折斷,站不起來。〕   警員竟大聲斥責:〔我甘願你把撞死,甘願接受法律制裁坐牢。〕   當我們聞訊趕抵現場時,警車和一輛貨運車已經被群眾燒毀,約有數百名群 眾包圍了枋寮警察局。我們百思不解為什麼警察如此敵視飆車青年﹔但公然的擅 用公權力,才導致群眾憤怒燒毀警車以及一部停在路旁替警察助陣喊打的貨運車 ,則是事實。枋寮分局長李福順表示,〔下午四點鐘,我正好查勤路過現場, 發現200餘名群眾包圍警車,毆打警員,立刻上前勸阻疏導,當時並沒有任何 損失。直到晚上8點,巡邏車才被放火燒毀。〕   凌晨時分,憤怒群眾仍然團團圍住警察局,並要求警方懲戒兩名滋事警員, 直到有一名群眾代表當場宣佈張煌鑫沒有生命危險,才肯罷休離去。   眾人離開警察局,我們陪同張煌鑫的父親趕到小康醫院探問。張煌鑫躺在病 榻上,並不否認曾有飆車經驗,但他說:〔今天從軍中休假返鄉,跑去水底寮找 朋友聊天,回家路過時就被警車撞上了。〕這時候,張煌鑫的連長和輔導長已經 趕到,隔天上午就帶走張煌鑫回部隊偵訊。   事實經過大致如此。隔天報紙卻指稱是張煌鑫自己不慎撞上警方巡邏車。另 外,某大報紙論以〔妖異.猖狂〕為題,公開的指出:〔群眾公然在萬人注視之下 ,反抗取締還燒了警車,打了警察,其囂張狂妄,就到了不可容忍的地步了。〕 又說:〔飆車可以准許,政府說指定地段,指定時間,讓出路面,供不怕死的青 少年〕去比賽。這並無害於大眾,何必把政府的威信賠進去?而又禁不掉呢?〕   上述的新聞內容分析,說明了一個事實。表面上看來,大眾媒體的影響似乎 主宰著社會調適力,事實上卻是浮濫地使用媒體暴力。   輿論界一貫的站在既有體制立場考慮,始終強調警察公權力代表了法律尊嚴 和國家權威﹔但是,輿論界不曾自我反省,也刻意不提公權力如何變成了合法暴 力,歪曲,污辱某些事實真相,從而對於飆車青年施加雙重性壓迫,則必然擴大 飆車青年的反叛心理。因此,認真的追究起來,飆車青年和警察公權發生激烈衝 突,兩者都是站在第一線上的受害者。   這是我們親身感受到的事實,也唯有重視台灣大眾媒體的弱質結構,才能夠 客觀的探討飆車行動為什麼會迅速的流行起來。   飆車,工人次文化的模型   1969年,保羅.威力斯在一家飆車俱樂部進行9個月的實地調查,寫成〔 鄙俗文化〕(profane culture)這篇社會學報告,在序言上,他開宗明義的說: 〔在英國動盪的60年代,飆車青年(the motor-bike boys)和嬉皮並非是社會 的旁觀者。他們創造了某種東西,值得吾人深入調查,從中學習到啟示。〕   同時,保羅威力斯也指出:〔(英國)飆車青年大量來自工人階級,嬉皮則 來自中產家庭。但兩者展現了最持久,極端而富於創造力的青年文化模型,本質 上卻是相同的。〕   藉由保羅威力斯的觀察報告,提供給我們第三世界台灣和第一世界英國飆車 文化的比較機會,我們發現到,諸多社會現象是一致的。台灣飆車晚了近20年 ,這大概是社會工業化先後的結果,以目前台灣青年文化的兩種主要模型〔飆車 〕和〔新種族〕來論,前者是台灣工人創造出來的一種次文化﹔後者大都來自中 產家庭,但程度上比較受到社會包容,甚是高雄和台北兩地市政府,曾經為他們 舉辦雷射舞會。至於參予飆車的台灣工人,在創造空間上比較受到制約和壓迫, 也是飆車文化的悲劇性格。   從社會的深層結構來看,飆車文化存在著一個社會衝突。   儘管說,飆車是一種驚駭人俗而令人討厭的次文化活動。但是,〔這種次文 化將會吞蝕(eat away)中產階級在日常生活上的社會位階,呈現出一種酸性反 應。〕保羅威力斯提出這樣的警告。   也就是說,次文化的反撲力量不是立即可見,卻慢慢的導致於社會權威體制 的酸腐化。由於飆車次文化在外表上表現了野蠻粗俗的一面,自然會受到各種打 擊,理由是,中產階級不會放棄他們在社會所擁有的主控勢力和利益。保羅威力 斯說:〔中產階級擁有時間和優勢,足以去發揮自己的文化品味。他們主導這個 社會,控制社會的基礎組織。...所有這一切都必須承認。〕這個主流文化和次文 化的衝突,才真正是飆車狂潮主要癥結。 讀後心得   當自己開始慢慢接觸到機車這樣一個交通工具所帶來的便利時,才有機會來 對機械理論的東西加以實務化,並在保養維修之餘,還能夠體會到次文化與機械 價值本身的衝擊性。   我從18歲考上駕照之後,買車,並學習如何保養,維修,享受其往返目的 地所節省的時間與便捷。其中卻往往因為一些不良商家的超收維修費用,不良施 工品質或是不但沒有對機件本身提供一個完整的修復,反倒加以破壞性的施工法 ,令人反感至極。於是加入一些同好團體便是吸收資訊較為快速的方式,然而各 個團體的整體走向卻深深影響到玩家們往後的發展以及心態。   在偶然的機會中,我在一個屬於專業機車玩家們所架設的網路bbs站中找 到了一些同好還有之前玩家們所遺留的一些有用的資訊及使用心得。這對於新手 來說無非是一塊寶藏。這bbs的風格在於倡導禁止公路飆車賽車,騎乘時佩帶 安全護具(至少是要全覆式安全帽),遵守交通規則,並在專業知識的庇蔭下研究 機動車輛的維修保養,進而對於性能構造有所了解,甚至是在合格且專業的比賽 場上,發揮精湛技術來進行改裝。   所以,在這塊虛擬土地上的玩家們跟一般道路上的飆車玩家有所不同。一般 玩家只要求店家們進行車輛的動力改裝,以便於公路競速,對車輛本身並沒有經 過一個準確的數據測試,所以常常會有造成危險或是不耐用的問題﹔而玩家本身 對於安全的要求並不高,大部分都佩帶輕便型安全帽(俗稱瓜皮帽)。車輛本身的 安全要求方面,迫切的輪胎抓地力需求也不如炫麗的外表要求來的高。   於是乎,這個站的網友們出遊大都安全守法,井然有序,自然遭受到警察濫 用公權力壓迫的情形也少了許多。   不過,這個站當初創始的原因是因為一群同好們為了聯絡感情與事務用,不 知不覺吸引了許多其他同好慕名而來,漸漸地上限人數放寬,人事也更加活絡, 各車友之間專業領域不同,管道人脈也不同,自然在交流上能夠有所補足,形成 一個自成一格的團體。   不過就我本身上站到此的經驗來觀察,站上為了能夠明確的劃分出高格調玩 車族群與一般路上飆車族的區隔,自然而然形成了一種排他性﹔又,站上普遍使 用者都是高學歷族群(一方面bbs屬於學術性網路﹔一方面是使用者的契合度), 大部分都是大專以上學歷,研究所也不在少數,因此壁壘分明的情形無形中又增 加了一些。   在某些矯枉過正的風氣下,漸漸變成了一種另類的次文化。   例如站上要求的護具保障,在年輕人追求刺激與虛榮心的糖衣包裝下,演變 成了暗中相互較勁安全帽的花色或是護具炫不炫,廠商的階級等等﹔車輛本身的 安全需求演變成了一種高階奢侈品的堆積,使用範圍或是本身是否需要如此高單 價的單品卻是其次,視覺效果或是感受才是重點。   團體本身凝聚力夠高,在規則的制定上較其他人而言就嚴苛了些,當然,這 是有其必要性的,人人眼中都有一份標準,視其喜好的胃口自行選擇。在發表文 章方面,站上團體大多屬於年齡或是心智都到了某一成熟度,或是藉於導正歪風 ,對於由注音符號構成的文章是予以禁止的。注音符號是一種青少年的次文化, 例如英文中的for可以寫成4,you可以寫成u是一樣的道理。在教育的發展下,制 度改革繁複,學生國文程度下降,由小處做起要求文章表達清楚是正確的概念, 但,反過來想想,文章本身無罪,有錯的是濫用的人,違反規定的一些人可能是 因為不了解入境隨俗的道理,因為某些規矩而抹煞一個人的權利是不恰當的。假 設經過勸說後仍然沒有改變,這時便可以適用於團體規則。因此,在規則的拿捏 上便顯得相當重要。   回到車輛本身,演變到後有可能是騎乘某特定車種的騎士,或是改裝一些特 定顏色燈泡,螺絲的騎士們會被歸類為不受歡迎的族群﹔又或是基於安全起見, 只要是佩帶瓜皮帽的騎士們一律是忽視生命,不尊重生命的表現﹔佩帶等級不高 的安全護具,安全性遠不及進口用品,也不安全﹔輪胎沒有選用等級高的半熱熔 胎,即會失去抓地力﹔機油沒有選用賽車級全合成機油,潤滑度便不及一般礦物 油,導致潤滑不足和磨損等。出發點以及理論沒錯,但過度借題發揮的結果,是 否也形成了另一種特殊的次文化?   套句站上前陣子的流行用語,騎乘一般機車的騎士會認為某些重型機車的騎 士們有所謂的〔大車嘴臉〕,之前也有網友語重心長的道出站上漸漸有了一種〔 機研嘴臉〕,本人採認同的態度,並深怕到此塊淨土的演變會淪落。   如今我在站上也有了小小一管職,為了不讓團體的層級低落,管理又不至於 剛愎,因此也體會到拿捏的困難。   回到車本身,玩車不再是屬於工人次文化,慢慢的在重型機車開放之後,也 可以十分優質。假設車友都以優質的態度來面對法律,自然也會有更優質的玩車 環境出現,相關法規制定上也會更完善,不會再有以往警察濫用公權力的事發生 。以上是我對本篇文章的一點小小看法。 以上文章轉貼自東吳機研
发表于 2003-1-8 17:13:36 | 显示全部楼层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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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8 17:21:20 | 显示全部楼层
寫的真好!
這篇文的作者是.... ??
媒體擅長未審先判,先與以妖魔化之後再大似渲染,並且常以既定立場與以撰寫,即使資訊爆炸的現在,仍然會造成相當龐大的影響力。次文化的產生是不同的階級、環境一定會產生的。只是在中產階級高道德標準與僵化思考之下,通常都會給予否定的觀點看待。
飆車如此
pub如此
早期的撞球、disco也是如此
這代表的是什麼?
我倒是認為社會包容性不足,加上新聞從業人員對於新聞的處理態度不夠公正所造成的。
但.............
玩車集團的人數不斷的增加,也是人員素質參差不齊而造成不斷的紛擾,這也是主要原因。
說來說去.........竟然慢慢的感到一陣無力感........
未來的路,還真漫長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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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8 17:33:44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得好累~@@~但還是~~~~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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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8 17:38:23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玩車的心態每個人都不依樣...

有些人就是想要弄得盡善盡美...任何東西都是要用到最好的

但是有些人認為堪用即可...因為它只是代步工具....

兩者的心態都對...但是不要因為別人沒有和自己依樣用

好的東西..來恥笑別人..或是炫耀自己...降就不對了...

呵呵..個人是覺得...你有多少心力..經濟能力..舊照你的能力

意願來玩車....(在安全的前提下....).沒有必要在乎別人的眼

光....自己高興最重要......

呵呵...小弟就是喜歡摩托車...我喜歡被風吹的感覺....

很'像在天空飛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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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8 17:44:1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皮皮:說的好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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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8 17:50:0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皮皮 我也很喜歡像在天空飛ㄉ感覺
但要是騎到在天空飛就糟糕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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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8 18:09:0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皮皮
阿勒
你學GT講哪句塔奇車隊宣傳影片廣告的台詞阿....... ?!
CCc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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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8 18:12:2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黑衣

^^...拍寫啦..有感而發......

回覆給:蠢貨一個大澤木金鐵

...@@....當然是希望不要真的在天空飛啦....不然買個降落傘

先.....

回覆給:孤山老叟

...@@...輪加真的喜歡這一句啦.......不知道會不會被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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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8 19: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皮皮
GT不知道會不會收版權費用
呵呵呵呵
下次他放假來找我的時候我問問看他要收多少錢
ccccccccc.......
然後我當經紀人,負責跟你收錢......
恩........你覺得怎樣呢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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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8 20:01:23 | 显示全部楼层
-_-.....棍勒....你是當他的經紀人還是我的啦......

皮在討癢.....我肯定用前叉內管扁你的.........

戳戳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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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9 17:57:0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肯尼小~
ㄣ。。。讚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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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9 18:05:52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的好累= ="不過值得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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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9 18:16:39 | 显示全部楼层
ㄣㄣ...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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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9 18:57:34 | 显示全部楼层
基於安全起見,只要是佩帶瓜皮帽的騎士們一律是忽視生命,不尊重生命的表現..,<不是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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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2 15:55:50 | 显示全部楼层
挖出蓋滿灰墟的文章 原來在以前就有注音文這種東西 東吳機研原來歷史這麼悠久哦

好險現在的飆車歪風已經防治的很好了 只剩一小群一小群的白目分散在國家各角而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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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3 05:22:28 | 显示全部楼层

民國76年九月~!?
民國76年九月就已經有學者關注這個問題~
18年前就有人注意到並且作了分析和實地採訪~
18年後環境.....那些不良商家~媒體暴力.....或者輿論等等的~
差別似乎沒有很大~只是暴力的手段改變了而已....
並且在高壓壓抑下出現了另外一種高壓爆走~
看著最近遭遇莫名暴行的車友們再看到這篇~
還真是感慨萬分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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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3 12:51:29 | 显示全部楼层
到車本身,玩車不再是屬於工人次文化,慢慢的在重型機車開放之後,也
可以十分優質
。假設車友都以優質的態度來面對法律,自然也會有更優質的玩車
環境出現,相關法規制定上也會更完善,不會再有以往警察濫用公權力的事發生
。以上是我對本篇文章的一點小小看法。



什麼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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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3 13: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去死團阿三

應該是說,因為重車的開放,使社會大眾開始注意到玩車人的世界,拜台灣媒體所賜,重車族在一般大眾眼中是一種貴族,或是一種雅痞的族群,(其實負債玩車的一堆)自然引起大家的注意,也因為引起了重視,車友可以有更多管道和方法,讓社會大眾聽到我們心裡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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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3 13:13:3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NightWalker(去死團員-17)


.............寫這篇的會欠你一個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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