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這樣的!!
前幾天我朋友何人擦撞...是朋友理虧~~
雙方都摔車了!!
對方要求我朋友賠償~~朋友也答應要賠!!
要求擦傷部位材料!!我們覺得OK~~對方卻估價要13K
但是還對方堅持要自己換!!只要我們拿出材料!!
而我們想說就直接在車行換下後!!就賠他新的車殼零件~~
而他原本從車上換下的東西我們就收回!!畢竟傷的不是很嚴重!!
而且重點是對方要換的東西卻有10樣!!光材料費將近萬元!!
我們為只想確認他確實換下我們拿出的材料!!
不料對方竟說:新的舊的都是他的!!
不需要給我們!!我們想說~~新的就全部賠給他了!!
換下我們要求帶回不算過分吧!!畢竟我方也順他意換下所有有小刮傷的車殼!!
對方堅持不要!要我們別跟他爭~!也堅持不要在我們找的車行換!!
大家對此事件有何看法呢??
我們的要求算過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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