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 台灣的道路交通法令對未成年騎車的青少年根本沒有約束力! 我記得目前好像已有開放偏遠地區青少年可以16歲直接考輕型機車駕照制度(只要筆試),那是為了顧慮那些偏遠交通不便的青年學子可以方便有代步工具去上 課的德政。 但是反觀現在如要開放16歲即可考機車駕照,試問: 未滿18歲自己有負責的能力嗎?請問16歲小鬼撞死人或出車禍,父母要不要有連帶責任?撞死人是送刑事法庭還是少年法庭隨便感化就假釋出來了??交通部的做法好像為了對高比例的無照駕駛做解決的方法,實際作為卻本末倒置,如要遏止無照駕駛應該是提高罰則與考照審核嚴謹度。(要像日本一樣,車禍傷人不只罰錢還要被抓去坐牢!) 台灣不比歐美國家,無法比照相同16歲考照制度,法令也不夠周延,司法判決也常常令社會失望,如為了造福少數人而傷害多數人恐怕會引請更多紛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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