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摘錄自奇摩知識+ 細說從頭 在地狹人稠的台灣,民眾機車的使用量可算是相當高的,它的便利性以及機動性(隨發隨動)還有停車方便的優點,使得機車成為許多國民除了汽車以外,最常用的交通工具。 根據交通部統計處在民國八十七年一月辨理的台灣省民眾機車使用狀況調查(調查對象為機車車主或使用者),發現機車使用者以 以往對於機車族的行車安全沒有保障,對於機車車禍傷到的無辜路上行人更是沒有保障,若一個不小心,釀成車禍,可能就是二個以上家庭的破碎。為了許多無辜被害人因為肇事車輛逃逸而找不到肇事人求償的窘境,在因車禍痛失愛兒的『柯媽媽』力地爭取之下,政府針對機車規畫了政策性保險,於民國八十八年一月一日開辨機車強制責任險(其保險法規定可適用強制汽車責任法),以迅速提供受害人一個基本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