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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關於這篇機車改裝立法有影響機車檢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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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5 18:46: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這是 魚類在2004/11/20 下午 11:26:47時留下的留言

交通條例第十六條正式經三讀通過
『台灣二輪部品促進協會』所推動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六條修正案,經立法委員王幸男、周慧瑛、陳唐山等三十五位委員提出,於6月7日正式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其條文內容如下:

一、燈光、雨刮、排氣管、消音器等,因公路監理機關並無登錄其廠牌,故前開設備損壞修復或變更時,公路監理機關自無要求須為『原廠規格』等情事。

二、委員擬修之條款建議修正為『燈光、雨刮、喇叭、照後鏡、排氣管、消音器設備不全或損壞不予修復者,或其他設備擅自增、減、變更原有規格致影響行車安全者。』俾資周延。

三、對於汽車排氣管之舉發,已請警察機關以違規事實明確者〈如排氣管、消音器不全或損壞等〉,列為稽查起的之重點。對於疑似有違反『噪音管制法』相關規定者,其處理權責應在環保機關。

发表于 2005-7-5 22:25:26 | 显示全部楼层
終於有人說了一些人話,做了些“成熟”的事了~

執政黨與在野黨在口水蔓延之際,什麼時候,才能真正為人民,衛國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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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5 23:27:05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是我看了這篇卻憂心忡忡......
以後會不會滿街都是吵的要死的某昆蟲管啊!?

就像現在大家都自己去買HID頭燈來裝.....
結果晚上開(騎)車超危險的! (尤其在山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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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6 01:02:14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是我今天去問了一下車行老闆
他說 是這樣沒錯
不過說歸說..
若要交車或驗車時 還是會容易被刁耶@@
驗車要容易成功~還是原廠比較容易...但..屏東驗車連全車FZR原廠都還會被亂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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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6 14:34:22 | 显示全部楼层

小黃也被刁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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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7-7 03:03:40 | 显示全部楼层
(((網路爬文轉載)))
我那天寄信去警政署問了說有關改裝排氣管的問題
他有回覆給我如下:

警政署民眾服務中心" <service@npa.gov.tw>, "警政署交通組" <trdp@npa.gov.tw>, "李名昌" <td170@npa.gov.tw>
主題: 941Z002635
日期: Tue, 14 Jun 2005 15:28:48 +0800


周先生您好:
  您於94年6月6日以電子郵件詢問有關汽車非法改裝問題,茲答復如下:

查本署92年9月16日函頒有關汽車改裝排氣管、消

音器等行為之執法規定如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16條第1項第2款前段對於汽車改裝排氣管行為之

處罰,僅限於該排氣管「設備不全」或「損壞不予修

復」兩種情形;至該條款後段所謂「擅自增、減、變

更原有規格致影響行車安全」,則係對該前段條文所

列設備(燈光、雨刷、喇叭、照後鏡、排氣管、消音

器)以外之其他設備而言,依此以觀,如有員警以「擅

自改裝排氣管、影響行車安全」為由開單舉發,即屬

於法無據;但對於經換(改)裝或增、減、變更原有

規格所產生噪音者等,非有儀器設備無法認定,當於

環保機關檢測後,方得依噪音管制法相關規定裁處。

謝謝您的來信!

承辦人:警政署交通組李名昌

聯絡電話:23414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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