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02-12-3 15:57:20
|
显示全部楼层
這是一件很單純的事........... 買方付了27萬7千元訂金,尾款3千元未付清是事實! 賣方尾款未收訖無法交車也是事實! 警方居中協調,雙方在筆錄中達成和解,一手交錢一手交車,誰也沒欠誰更是事實!! 雙方在車界都小有名氣,總括來說誤會的成分居多,說清楚就沒事了!! 買方是蠻好的車友 賣方也是不錯的車行 雙方立場不同,才會沒事變有事,小事變大事....反正現在沒有事了,大家消消火,和氣生財嘛!! 廢話這麼多,不愛聽的請多多見諒!...... 對了!再多說一句........SP2真的是一部好車,超強的喔!!!!
台中紅線車隊 小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