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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我有看到喔!本來是自己想改的~但是看到妳們在吵,就懶的發問了~
我在公司是負責網站相關業務的我確定 如果未經原作者同意.任意轉貼或發布(包含列出出處)這樣是百分之百侵犯版權基本上您可以先發個存證信函告知侵權然後告他尤其他是營業行為我想你的嬴面很大喔尤其你已經跟他告知過了你可以先留下所有相關的證據然後告知雅虎說明情況,並告知你要告他,要求他的相關資料找個對智財比較熟悉的律師告他這種不懂的尊重他人的人就要給他一個教訓讓他再也不敢
謝謝大家的關心盜用照片的人已經將照片拿掉了蕭董當初也只是要請他拿掉照片罷了關係到利益方面幹嘛用別人的照片又不通知一聲?!搞不懂他一定要搞成這樣嗎?!標準惡人先告狀!!!我也不想再追究畢竟他還很嫩告他的時間我寧可賺錢死皮賴臉的人真的很討人厭對於有人出手幫忙他倒是不錯的選擇不過我不予置評有幫忙發言的人我都心存感謝真的很謝謝你們
to PTT團的屠夫連結也是侵權 照樣算 躲不掉為一保障方式只有取得對方的"書面同意"才可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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