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回到16號,對於週六還要上課的我們來說,週六的夜晚特別漫長.
那一天,老師好不容易提早放學,9點多大家馬上衝往自己的愛駒, 誰不想要能夠早點回家享受假期呢? 同學A住三重,B和C都住新莊,而我要到台北火車站載限速, 所以就結伴一起走中正路, 前一個紅路燈還好好的,沒想到了下一個紅綠燈, 印入我眼中的竟是同學A的F1整台車”翹後輪”翻了過去, 我馬上急煞停下來(花錢換好胎果然有差,要不然我也噴下去囉) 街旁的路人都撞擊的聲音給震撼住了, 這時我同學還躺在他的F1上,我叫了幾聲他的名字, 只看到他兩眼無神,完全沒有回應,我馬上請人報警和叫救護車, 後來我同學醒了,但是卻失去了短暫記憶,他只記得放學要騎車, 之後的全都忘記了,於是就先送去省立醫院觀察了, 不過幸好我跟我同學跟滿緊的,於是我就留下來幫他跟警察解釋, 但沒想到,在地人就是在地人, 明明就是他們闖紅燈,卻一直誣賴說是我們闖紅燈, 不過那天的警察真的是好警察,狂幫我們”噹”對方, 因為對方可能是心虛吧!不敢承認自己闖紅燈,居然學我同學, 說我不記得了.....(對方騎競戰只有小擦傷而已) 警察就罵說:〔你騎車騎到不知道是紅燈還是綠燈啊?!那你是怎麼考到駕照的?這種案例,一定是其中一個闖紅燈!!〕 於是我跟警察說,我肯定當時還是綠燈,而我同學BC在後面一點, 也補充說明說等他們到的時候才變紅燈的,但對方就是說我們虎濫啦! 記錯啦等等..警察說,沒關係,這裡有監視器可以看,於是我們就到里長那看監視器,但是監視器沒有拍到紅綠燈,但幸好有拍到當時有很多車子一起過,且車禍發生後,還是有很多車子再走,但是,對方居然可以這樣解釋,你看!!這麼多車,我兒子敢闖紅燈嗎?當時我直接跟他嗆:你要說7。8台車一起闖紅燈的話,我也沒辦法啊!要不然就上法院啊!!幸好第二次我們等同學A病好在去看監視器時, 發現其中一台是公車,同學A就跟他說:連公車都闖紅燈耶!! 對方啞口無言.....
但最氣的是,和解的時候,對方居然還是堅持是我們的錯,且連裡面的小隊長跟他們都有關係,第一次和解時,我沒有去,聽他說,對方帶了六個人去,他只有她跟另外兩個朋友,擺明欺負他,而車子的維修還要給他們認識的車行修(他們自己本身也是機車行,說啥怕我們懷疑他會亂修,就請他朋友修,我心想:這樣有差嗎?) 於是和解破裂,我同學跟他說車的是下次再談, 所以再一次和解時,同學A就找我們當初在場的一起去,沒想到,這時對方打電話過來,車我已經修好了... 當然,既然修好了,好啊!!我們總可以先去看修得怎樣吧!! 沒想到對方這時又說,車是修好了,但是不可以騎,等和解的時候才可以試騎,(我又心想:鑰使在我同學這,你已經先偷吃步把車修好囉,現在我們要試車也不行啊!!)我是跟我同學說如果不爽的話,就不要和解了啦!!告他刑事跟民事訴訟啦!!但是他不想多惹事。 當然在和解時,對方當然又叫囉一堆人,且又一堆狗屁道理: 我兒子都騎到分隔島了(照片上是三線道的中間那條) 你們騎禁行機車道勒(原則上是壓線,因為專車縫) 最後講到錢的是,對方還說要3:7分,說這種事本來就是這樣!! 老實說,我第一次聽到有這種規則,當然我們不肯啊!! 最後他終於答應陪車錢,醫藥費,(我同學上班請假的錢都沒跟他算) 最後跟他要了最後一項,安全帽,對方居然說,那還可以用啊!@@ 無言,最後對方說要安全帽到他機車行去挑,同學A看了幾頂之後, 隨便挑一頂之後把他帶回家丟掉,因為那些安全帽都是原廠送的那種3/4帽,但是,既然不帶,幹嘛還要拿回家丟掉呢? 因為對方說了一句很讓我們不爽的話: 妳知道嗎?其實啊,你們這樣一群人騎車啊!我可以告你們飆車!!
真的很無言......
(我們一群但是不是一團,也不是一個接一個,只是剛好同方向回家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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