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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違規被條子攔還硬闖不停的話會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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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27 21:00: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天行經台五八堵附近,在一個交叉路口已經是紅燈了,我看沒車就直接騎了過去,死條子就躲在路口前面,我被攔了下來,就在很無奈被開單的同時,一個跟我一樣闖紅燈的傢伙也被攔了,可是他油門一拜溜走,後來想想,我如果也跟那傢伙一樣溜走是不是也省了一張紅單啊,還是會被罰的更重...
发表于 2005-3-27 21:11:18 | 显示全部楼层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60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違反本條例之行為,經交通勤務警察或依
    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制止時,不聽制止或拒絕停車接受稽查
    而逃逸者
除按各該條規定處罰外,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
    下罰鍰。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左列情形之一,而本章各條無處罰之規定
    者,處新臺幣九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一  不服從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指揮、稽查任務人員之指揮
     或稽查者。

   二  不遵守公路或警察機關,依第五條規定所發布命令者。
   三  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者。
   四  計程車之停車上客,不遵守主管機關之規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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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27 21:22:40 | 显示全部楼层
這一條講的是

若違規不受攔查,除了處罰原本違規項目外還要再處罰3000~6000N.T
也就是說他除了闖紅燈還要再多收一張3000元的罰單,一共是4800N.T

而第二項第一條講的是,若他沒有違規卻不受攔查,處罰900~1800N.T

二三四條就是所謂的其他條文,沒有規定清楚,但是有危道安,才要告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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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27 21:23:11 | 显示全部楼层
前提是.....條子要記住他的牌照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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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27 22:38:47 | 显示全部楼层

別小看條杯杯的記憶力....
被攔下來至少還能求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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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27 22:56:36 | 显示全部楼层

闖紅燈還講這麼大聲....
看看板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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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27 22:58:1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B&K

我覺得....他沒有坎補類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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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27 23:36:15 | 显示全部楼层

前幾天不是才一個因為逃避查緝(因為超速)...還挾持農民,最後自殺的嗎?
之前還有過逃避臨檢被開槍的.....因為那時好像是有啥重大刑事案件發生不久
搞不好不逃只是一張罰單.沒必要為了一張罰單造成更大的損失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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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27 23:48:20 | 显示全部楼层

會被開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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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28 00:11:35 | 显示全部楼层
禁止討論公道爆走、競速、違規等話題
有些事自己做做就算了,別理直氣壯的拿出來講

^^^^^^^^^^^^^^^^^^^^^^以上取自版規^^^^^^^^^^^^^^^^^^^^^^^^^
闖紅燈還這麼不甘願@@"~
不小心闖就算了....還是故意闖的.........
居然想烙跑省紅單還講這麼大聲=.=

就像環保一樣,有時候觀念也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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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28 01:58:47 | 显示全部楼层
台灣條子沒那個膽
而且你又不是通緝犯他怎麼可能開槍
要是他開換他大條
因為開槍要寫報告那種時機不該用槍
用了只是變成"老百姓闖紅燈警察開槍射傷民眾"
這種社會版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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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28 08: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畢~~~~~~~~

你犯規了~~~

一水法規第七條~~~

7.收到紅單, 虛心檢討, 不可有怨天尤人, 嘰嘰歪歪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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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28 10:48:4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在想一個問題.如果被攬撿者勞跑.警察又沒照片.警察用記車牌的方法徑行告發.這樣的告發可以嗎??(當事人可能會說證據力不足).所以囉~如果那天騎車在路上被攔.看到條伯伯手上有拿相機跟槍者.千萬不要跑嘿.前者會讓紅單追著你跑.後者可能會讓你躺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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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28 10:53:15 | 显示全部楼层

在發一個文章吧.
如果覺得有收到被政府搶劫的紅單.千萬不要悶不坑聲
千萬不要學阿信一樣都覺得是自己不對.因為只要是人
都會犯錯.所以囉.紅單是有機會可以不用繳錢的.錯不一定
都是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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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28 11:15:3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B&K
她沒有在抱怨吧
她是在問要是烙跑 結果會是怎樣 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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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28 13:30:4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DARK
沒人說他抱怨阿@@"?誰說他抱怨了?
只是他把違規理直氣壯的拿出來講而已.....
他PO的文章很明顯就是故意違規(他自己說的),自己故意違規還說警察是"死條子",還在那邊想以後能不能直接溜走逃避處罰?

就像一個人搶銀行被抓,然後問大家說:我那時候如果不要乖乖束手就擒反抗一下是不是就不用坐牢了?

沒有錯可以申訴、找民代、上雜誌......但是有錯就自己摸摸良心去繳罰款....

政府搶劫?有沒有看國外的罰款多重?(尤其美國)不要違規人家會跟你收錢嗎?甚至有人還覺得台灣罰的太輕,所以才會沒辦法像美日那樣有好的行車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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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28 14:03:47 | 显示全部楼层
說就說嘛!火氣這麼大幹麻阿,難怪容易吵起來
他犯了版規,警告他一下,哪裡有問題
不用這麼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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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28 14:33:0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B&K
有那摸顏重嗎~須要這摸雞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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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28 14:35:33 | 显示全部楼层

無敵空虛的主題也可以吵架= = 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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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28 18:03:5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怪頭
回覆給:sorimachi
沒有人激動阿@@"

以上通通只是陳述事實....
沒有出格的情緒化字眼....


唉.....這樣還不嚴重喔?台灣法治觀念可以評0分了......
不罰的話大概沒人會遵守交通規則吧?

還真是一點也不嚴重呢.....

吵?沒有人想吵啦,只是無奈而已,沒想到這麼多人覺得闖紅燈無所謂,考慮烙跑也是一件好事........這樣的事情真令人驚訝......

反過來想...台灣人嘛,應該都是這樣................我是不是也應該學著大家這樣做才比較輕鬆?馬路上認為自己能過就過、被罰就拼命罵警察罵政府、被撞再來找對方家屬算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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