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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可以擁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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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15 20:06:30 | 显示全部楼层
他/她現在應該很傷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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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15 20:13:53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裡面的證件先
如果是男性...交給警局...等他領回後可以向他要一些酬勞(可以要幾%我忘了)算是對他的迷糊負責
如果是歐巴桑....作法如上
如果是漂亮的女性.....請自行發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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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15 21:05:07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沒證件...自肥吧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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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15 22: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很想知道那筆錢若失主無領回,最後會落到何種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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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15 23:08:04 | 显示全部楼层

突然想到國中的時候走在路上看到一大疊錢掉在地上實在沒勇氣去檢~

所有經過的路人也都是看著它笑一笑不知道要怎麼辦就走掉了~

因為實在太太大疊了XD~

(當時還在想說會不會是哪個整人的節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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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15 23:16: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PO出來告訴我們自己收起來+1
(做壞事怎麼可以說出來...............)


如果PO出來了....最後當然打        

經過仔細的思考審慎的考慮之後我從小到大的好朋友"良心"告訴我應該送回派出所.....(賺點名聲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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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15 23:23:27 | 显示全部楼层
受文者:   XXX君
發文字號   XXX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普通

主旨: 台端於XX年X月X日所拾獲之物品.經本局公告期滿.吾人認領.依法應歸時得人所有.請於接函後一星期內.親自帶領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印章前來本局遺失物中心領取 (來錢請先以電話聯繫) 請     查照


之前撿到皮包送警察局後警察局的來信~  公告期是半年~ 半年後東西就歸你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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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15 23:25:3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義之財最好不要拿!
曾經我和女友在忠孝東路逛街...撿到一個小零錢袋
發現裡面有兩千多元和一些大頭貼...並且找到一張物主的資料小卡
我本來是打算送回失主...不過女友卻很想留著用認為並不是多大的數目!
後來過了一兩個月吧...我騎車被撞...女友手機被偷....接連發生....
我開始懷疑......

姑且聽之.....反正是撿到的又不是中樂透五萬強迫你捐25000出來做慈善!!!不屬於你的就放它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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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15 23:33:47 | 显示全部楼层
證件環人吧!
是我掉皮夾的話
錢拿去沒關係
證件環來~"~
補證件很煩的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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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15 23:58:48 | 显示全部楼层

交給警察
一.找到失主的話,要求30%酬金,不給,可請法院執行
二.找不到失主,如心暐說的,公告半年後就是你的
這都有法律依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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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16 00: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警局+1

如果花完那筆錢

心裡也不會好過到那裡去
因果輪迴..惡性循環...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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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16 00:24:58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實那皮夾是冥婚用的
皮夾中間其實是用紅包夾住
XD
小心歐

開個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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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16 00:52:1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前年在福和橋上也撿到21700.....
害本來下午要打球的....心不在焉.....

幾翻掙扎之下......循著證件找到他住所...她卻不在家...
她哥以為我是來找她弟麻煩的...所以戒心很強...

我要求直接跟她弟通電話...驗證皮包裡的東西....要確定她是真的失主...

並且也唸了她弟一下...因為它就是在橋上蛇行的那個騎士...插在後面的長皮包就被甩掉了.....我跟她說騎車不要這樣騎.......
搞不好換作是別人檢到的話.....就不會環他了....




做好事...心理也愉快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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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16 00:53:44 | 显示全部楼层
把裡面的錢花光

把他的皮包 跟裡面的證件

依上面的地址 寄給她

雖然 這樣很....................

但是撿到 不花白不花

至少 把她的證件 寄還給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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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16 02:07:4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認為你應該是有辦法連絡到他 只要有證件的話...
我2月14號 情人節那天     我也整個腰包不見
(因為耍帥  用網子 網在後座 我騎狼R...)
那天心情超差 裡面價值有兩萬多塊   
有一台NIKON 數位相機
還有快一萬的現金  所有證件也都在裡面
提款卡拉 哩哩雜雜有的沒的
那天整天都吃不下也睡不著
結果晚上九點多 有人打電話給我朋友
說撿到皮包 我朋友起初還以為他是騙人
然後就掛掉了 後來他又打一次  
我朋友看我MSN暱稱 知道我掉東西 就馬上打電話給我 
跟我說那個人電話
我馬上打給他  結果是一個媽媽撿到 在長春路上
他說我掉了還騎很快 他追不上...噗...
後來環給我的時候 我也是包了一千五給他
他還死不收...後來我還跟他兒子當了朋友 交換MSN勒..
他可是幫了我一個大忙...

今天換成你 掉了五萬塊 難道你不會心痛
如果今天你還他 你一定會受到很多很多的好處
路會很順 一定會   
如果用了你自己也會心不安吧
其實那時候我原本想說 這世界超黑暗 一定撿不回來..
結果 其實世界上還是有好人
今天你有機會做那個好人 去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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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16 03:21:03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可以捐給窮人!!邦他做功德!!!

最好是可以捐給我!!!因為我是窮人!!

捐給我~~大家可以做好是!!!!

乾溫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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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16 05: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這5萬7千元只是可以讓你去買去換得很多你不該擁有的東西
如果對失主是攸關生活(生命)的數目字呢?

而且拿這種錢,早晚都要還(吐)回去的,只是時間跟方式的不同而已>.<"
誠心建議你,還錢留德吧~~

版上見錢失德的損友們,就請收斂一點吧......Ple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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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16 06:31:3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
欠人的.........
總得要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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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16 07:35:4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交給警察真的會被A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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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16 08:54:38 | 显示全部楼层
這種事
用講的都不準
真的當你撿到時這才是挑戰
我本身是覺得撿到錢該交給警察
不過我看我撿到我可能會花光他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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