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看!並踴躍傳送!寄給有開車的人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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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的小 車 還沒離開地面...但是已經被警察綁好要吊了(不能算上架)
2.你的小 車 已經離開地面...但是起吊機仍是在往上昇的階段 (不能算上架)
3.你的小 車 已經離開地面...但是起吊機已經是在往下降的階段(已經上架)
4.你的小 車 已經放到拖吊車上了(已經上架)
PS:要記住喔....這裡的上架階段的時間切入點是指當你發現你的車被拖掉當時(車主 出現)的那一瞬間為準....若警察(牠)不理會你的呼喊.一直到3.4兩個階段才說你的車 上架...不能下了....那是違法的喔....可以告他....你可以打電話到110問該區的交通 大隊分局,,,然後找他們的隊長....不必客氣....說若當你收到罰單...你會去繳但你會 去告罰單上簽名的員警刑法125條公務員濫權追訴處罰罪...第一條第一款和第三款 ....^^"
※這一封信件是告知:依照拖吊車作業規則,拖車到達違規車輛時,須按兩聲喇叭告 知,還要吹哨示警, 違規車主若沒有出現,方可拖走,若執行拖吊車作業時違規車主 出現,雖然車輛已經上架, 但車子若還沒有拖離開原停車位超過三分之二以上必須放 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