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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恐怖的道路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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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2-22 17:26: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昨天騎車回宜蘭~雨沒停過
下了北宜之後~想說終於快到了...
直直騎就快到宿舍了..
宜蘭的道路拓寬工程還在施工
因為下雨.加上那段"大"路本來就很暗~所以我也騎的不快.
當我蹬到第一個大窟辣的時候~我心中也發出了一個大E04
我還想說"靠~!這麼一下.回去要看一下龍頭有沒有歪了..."
沒想到心中還在E04的時候~看到前方5公尺又有一個大窟辣~我想說中了還得了....趕緊往右邊閃~沒想到我一閃....前方還有個同等級的大窟辣來了~中獎....
第二下我已經想哭了~~但是還能怎麼辦~當時只能怪自己衰...
我已經30公里在騎了~~而且也很專心的在閃坑洞~~
我氣到不行....之後
我前面有一台小客車~因為實在太暗了~我跟在他後面騎~
騎著騎著.他突然閃避了一下......
沒錯~第三個大窟辣~! 又再一次的衝擊我還有我的車~
這三次的撞擊力道~都足以讓我飛出去~是因為天氣太冷~我手把抓的很緊~
蹬到窟辣時~我屁股跟腳都是騰空的~整個人往前飛~都是我硬拉回來的...
而且~我的後照鏡都偏了......
我想說完了~這下前輪框因該掛定了.....
後來我一路上看到了無數的碎石~坑洞~還有跟氣缸依樣大小的石塊在路上~
而警告標示完全沒有~10公里的路~只有零星幾支三腳錐....
後來我快到宿舍時~在路上又瞪到瞭最後一個大窟辣........

總共四個~都沒有標示........

今天我去車行檢查....

前輪框變形~
後輪框變形~
勁戰引擎吊架(狗骨頭)~的橡膠軸承被撞噴掉了....消失了....
三角台或滾珠軸承其中一個掛點~
.......

有人能幫幫我嗎??
這樣子我有辦法申訴嗎?
有辦法獲得賠償嗎??
該尋求什麼管道呢??
難道一定要我當時摔車見血....才有辦法獲得補償嗎???

我該怎麼辦??
還是說我只能摸摸鼻子自認倒楣花我準備拿去考駕照的前來修車??

发表于 2005-2-22 21:38:54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我印象中 好像很難得到賠償 只能當是個慘痛經驗 沒摔倒 算是不幸中的大幸

賠償方面 極峰 懂得不少 你可以問問他的意見 看有辦法 補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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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2-22 21:42:2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前一陣子也去宜蘭.但是我是來回.那裡的路都在施工.
路況真的很差.因為我是白天去的.所以沒有蹬到窟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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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2-23 00:08:27 | 显示全部楼层
唉....
本來要去考重照的錢......飛了=_="

實在夠衰....

寫信給縣長信箱了.....反正碰碰運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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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2-23 02:38:2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是哪得學生呀?我早知道跟你一起其回去宜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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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2-23 05:47:0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G.r.i.F
寫信給縣長沒有用
他頂多會回你:感謝您對本縣的關心,以上問題已派員關注,謝謝!

道路問題,就是要交給"道路修護工程組"
最好是以存證信函交寄(這樣他們一定要回覆)
內附當時道路實照&因道路不整導致人車財產受損的照片及收據
要求工務局賠償損失...

這就好比之前我朋友騎重車出遊,行經北宜
車隊中有一員新手,因為要閃坑洞,而壓到地面的電信函箱(方形那種),而且與路面誤差許多,導致車身彈起摔車,從此沒辦法回家...
經判斷為道路品質不佳,並獲得賠償

所以,建議你可以去試看看囉!
我也有因為以前在施工捷運時,路面暫以鐵板舖設而轉倒過
雖然沒陪多少,但還是可以加減用啦!


@經驗分享 八里白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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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2-23 05:52:5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這樣情況就要賠償的話 政府應該賠不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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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2-23 06:38:57 | 显示全部楼层
基本上~只要你所提供的證據與資料夠齊全~事情又搞的夠大條~是可以申請賠償的~印象中~之前有人走路因為路況不佳~又少了警告標示~導致他跌倒受傷~也有穫得賠償~不過一般大眾會因為申請手續煩雜~因而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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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2-23 07:59:10 | 显示全部楼层

依國家賠償法第三條規定:「公有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或財產受損害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前項情形,就損害原因有應負責任之人時:賠償義務機關對之有求償權。」

公有公共設施之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而生之國家賠償責任,

其要件有以下四點:

一、 須為公有公共設施:公共設施係指供公共目的使用之有體物或其他物之設備而言,國家賠償法所謂公有公共設施必須屬於公有,亦即屬國家及地方自治團體或其他公法人所有,而非屬私有或私法人所有,方屬國家賠償法所謂「公有公共設施」之適用範圍,如公園、道路、民用航空站、體育場所、排水設施、橋樑等,均屬公有公共設施,而自來水公司、電力公司、加油站等,雖為國營公司,但其法律屬性仍為公司型態之私法人組織,故若有設施不當造成損害情事,僅能適用民法相關之規定,尚非國家賠償之責任。
二、 須公共設施設置或管理有欠缺:以設施為對象,而非以人為對象,祇要設施或管理不當,造成他人損害,即符合本項求償條件。
三、 須人民之生命、身體或財產受有損害:公共設施所引起損害之法益限於生命、身體或財產三項,與第二條所規定及於人民之自由權利,範圍顯有所不同,主要理由為公共設施之損害賠償採無過失責任,故必須縮小國家賠償責任範圍,以免導致國家賠償責任無限之擴充。
四、 人民受到損害,須與公共設施之設置或管理之欠缺具有因果關係:相當因果關係,須依客觀事實決定之,例如某地區平時雨量很大,排水設施於雨季前如未能妥予管理,可預見其可能發生水災,而管理單位卻疏於管理,任其雜物阻塞排水,致釀成災害,此即產生管理欠缺,與水災所造成之生命財產損失有因果之關係。若係天災或不可抗力之原因,而超出一般管理所及之範圍,則不可謂有因果關係。

就如同"東方鴻哥"所言
提供之"證據"夠充足,是可以獲得理賠的...
但真的很麻煩,一下跑東一下跑西,又要叫你準備文件,又會說資料要補齊
可說是點點點
還記得之前我那件理賠,好像等了快2個月才有下文


@經驗分享 八里白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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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2-23 09:48:19 | 显示全部楼层
那.....我照片用補拍的(補拍坑洞.補拍我的車....)可行嗎.....=_=a
所以.....我要走賠償的話~我的車現在還不能修囉?


我知道要走賠償途徑的話要很久的時間~
但是我嚥不下這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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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2-23 09:5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承  辦  單  位工務局承   辦   人張文儒
您好:
        本案已交付單位受理中,預計七天內辦理完成,敬請耐心等候。
宜蘭縣政府    敬啟

今天~縣長信箱回覆給我的....
看似好像很有機會....不過~我知道可能不是這麼一回事=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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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2-23 10:31:05 | 显示全部楼层

應該是要你等啦



預計七天內辦理完成,敬請耐心等候。


 不過還是祝你成功   加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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