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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把手會被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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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2-2 12:55: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天晚上經過登輝大到遇到臨檢...

居然被開了張....任意變更儀表板規格(需復原驗車)

這很........

不知道目前為止是否有車友曾經因為這樣被告發

如果這真的違規.......那原廠推出的把手改裝套件屬於違規行為???

ps:如果違規....我當然就乖乖繳錢.驗車

感謝回應!

发表于 2005-2-2 13:31:04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www.yamaha-motortown.com.tw/product.index01.html
仔細看
載網頁最下面...
(非法改裝會受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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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2-2 14:54:19 | 显示全部楼层

嗯.....謝謝你提供的資訊

那我還是認罪...花錢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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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2-2 16:55:09 | 显示全部楼层
改把 算是非法改裝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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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2-2 18: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哇!又有一個冤大頭了...
誰說改把是非法的
如果是非法的,那請公司不要出
並且,改把並不會影響你我他人的行車安全
再來,何謂任意變更儀表板規格
難道我原廠車,不想裝前後把手蓋只裝個表和後視鏡旁邊加個方向燈
這樣也要開我單嗎!
年關將近,很多都會拿來隨便開刀,來補不足的業績
千萬別再有一堆人傻傻的看著人家笑笑的開你單囉!

@經驗分享 八里白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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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2-2 18:41:58 | 显示全部楼层


改把會有問題.....別鬧了.....,

進摩托堂網站,叫他們收起來!!!別做了!!!

連網頁上那改把的天鵝也收起來。

你可以去問山葉,

為何他們推出改把的天鵝沒跟監理所講,

讓大家被警察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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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2-2 19:05:31 | 显示全部楼层
改把犯不犯法我是不知道啦...
我只是覺得很"有趣"
摩X堂下面那行字....
真是粉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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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2-2 19:41:45 | 显示全部楼层
to 極峰~
我覺得不能什麼都用不會影響他人安全來看耶~
譬如我不掛大牌有沒有影響到他人安全? 沒有~
譬如大燈燈色是藍色有沒有影響到他人安全? 沒有~
但是卻有其他條文可以來開單~畢竟道路交通處罰條例不是只有一條而已~
我想這麼說大家應該都可以同意才是^^
當然原場都出了改把套件那想當然應該就不算是"非法"改裝~

其實有時候真的是跟法律條文有關~
因為都沒有說明的很清楚~
何謂任意變更儀表板規格? 何謂大牌未依規定位置懸掛?
這都沒有詳細指明怎樣算是違規事實~只有很籠統的一句話~

當然~年關將近警察要賺業績也沒辦法~警察對條文的認知不一~
再加上台灣警察的制度就是這樣~我們也沒辦法改變~
除非有人認識XX立委~請他去成情~
讓制度變成警察亂開單如果成事實~將要給予某些逞罰~
我想這樣才可以避免一些亂開單的情況發生~
民眾被罰也會比較心服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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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2-2 19:51:42 | 显示全部楼层
.....說實在的.....沒有儀表板設置規定的法規
安全規則沒有定儀表板如何設置....
處罰條例沒有改裝儀表板處罰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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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2-2 19:53:09 | 显示全部楼层
另外.....就算是原廠推出的改裝品,違反交通法規一樣不行...
所以原場不會推出違反法規的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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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2-2 22:06:51 | 显示全部楼层
TO 頭快斷了的鵝
譬如我不掛大牌有沒有影響到他人安全? 沒有~是沒有  但不掛牌是違法
譬如大燈燈色是藍色有沒有影響到他人安全? 沒有~
不一定喔 例如HID 未經過調整光線角度
照到他人使他人產生暈眩之   就會引起安全問題喔
你只是一昧的牙縫裡挑骨頭   看不懂你想說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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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2-2 22:30:39 | 显示全部楼层
TO 米蟲
我想你可能沒有看清楚~這兩行下面還有一行~
"但是卻有其他條文可以來開單"~
就是指我沒大牌也沒影響到他人~但是沒掛牌也是違法~
我只是說明條文不是只有一條~不是說不影響他人安全就都是可以的~

而真正在雞蛋裡挑骨頭是你而不是我~~
我只是就"燈色"問題來討論~並沒有探討"角度"問題~
你硬要說到角度去我也不知道該說什麼>"<
條文有規定燈色只能是"白色或淡黃色"~其他顏色都是違法~
還有HID現在是違法的~之前新聞已經報導過了~只要是非原場配備都屬違法~

發文前請看請楚別人的發文再來說~
不要只看到兩句話就把最重要的一句話給漏掉~
這樣會造成不必要的誤會~希望這樣你能看懂我再說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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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2-2 22:44:20 | 显示全部楼层

去確定你是否真的觸法了!!
沒有的話~或是又很模糊的話就去申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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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2-2 23: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頭快斷了的鵝
HID目前仍無規範......只要功能正常...顏色及使用方式正確,仍然不受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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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2-2 23:30:56 | 显示全部楼层

疑~前一陣子不是有說要開始罰了嗎?
說什麼有配備HID的都是進口高級車款~有水平裝置~
所以路不平不會照到對向車~而自己改裝的會~所以要開罰~
難到只是什麼說說還沒有真的開始罰喔>"<
我身邊的都以為開始罰的說~真是對不起誤導大家~

不過上面的說法我是覺得很爛啦~現在也是有很多國產車有HID壓~
機車也有~他們有水平裝置嘛? 再來路不平應該要先去找鋪路的~
都弄不平還挖來挖去~怎麼可以算到我們百姓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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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2-2 23:51:46 | 显示全部楼层

剛剛去查到的資料是95年才要開始把燈光納入檢測範圍~
所以目前HID只要角度燈色OK就是合法~
當然95年開始燈光是要怎樣檢測那就不知道囉~
反正還久到時再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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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2-3 06:13:1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一水 [去死團員-74]
說的好!
我翻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沒有一條是任意變更儀表板規格

回覆給:頭快斷了的鵝
Q:不掛大牌有沒有影響到他人安全?
A:有!假使肇事逃逸,他人無法辨識牌號
機器腳踏車及拖車號牌每車一面,應正面懸掛於車輛後端之明顯適當位置。
已領有號牌而未懸掛或不依指定位置懸掛者
第十二條第一項第七款處以3600元罰款

Q:大燈燈色是藍色有沒有影響到他人安全?
A:有!任意變更燈光顏色,將有影響他人用路權之疑慮
各種燈光應符合規定:大燈應為偏黃色;方向燈應為黃色;煞車燈應為紅色
燈光、雨刮、喇叭、照後鏡、排氣管、消音器或其他設備不全或損壞不予修復者,或其他設備擅自增、減、變更原有規格致影響行車安全者
十六條第一項第二款處以900元罰款

@經驗分享 八里白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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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2-3 08:15:44 | 显示全部楼层
台灣的法令就是這樣呀

改裝就是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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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2-3 10:17:0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極峰
有!任意變更燈光顏色,將有影響他人用路權之疑慮
各種燈光應符合規定:大燈應為偏黃色;方向燈應為黃色;煞車燈應為紅色
燈光、雨刮、喇叭、照後鏡、排氣管、消音器或其他設備不全或損壞不予修復者,或其他設備擅自增、減、變更原有規格致影響行車安全
十六條第一項第二款處以900元罰款

極風兄:警察大人可以從這句話中開罰單(紅色字體部分),因為法規裡有原廠規格這四個字,所以他能拿這四個自來開罰單,你拿去聲訴也沒有用,我本人就試過,所以簡單來說,只要換裝的物品長的跟原場一樣,才不會被罰,再舉個例子:
其實只要你的輪胎是不同於原廠尺寸,他照樣可以給你開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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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2-3 12:08:2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 小賴瑞 FF-36
燈光、雨刮、喇叭、照後鏡、排氣管、消音器或其他設備不全或損壞不予修復者,或其他設備擅自增、減、變更原有規格致影響行車安全

依修訂後之第十六條第一項第二款,執法人員不得將原有規格擴大扭曲解釋成原廠規格,之前各大警局均有正式公文....
驗車時並未規範排氣管、後照鏡、輪胎之類必須為何種廠牌型號料號....
跟原廠只能建議使用何種機油一樣,未能強制使用某廠牌機油....
這些若強制規範,只會落得妨害公平交易自由競爭、不民主、官商勾結的下場....
但方向燈、煞車燈、大牌懸掛位置則有強制明文規範,不得更改,更改須向監理單位申請通過....

回覆給:小駱
哪裡有趣?
香菸盒還不是寫著"吸煙有礙健康、過量可能致癌",那不更好玩?自己拿石頭砸自己腳....
那叫撇清法律責任的術語,您可以買來安裝展示,但若和法令相衝突請自行承擔,本公司概不負責、且未煽動您購買使用本公司所出的改裝部品....
這個意思就像槍支本身沒罪,但在台灣你買槍來用就有罪....槍支公司不會因此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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