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來話常.... 這是發生在今天早上在上關渡橋前(應該是龍米路)過加油站。 我朋友是第三台機車......
第一台無故慢下來,第二台急煞,我朋友地三台也安全煞住了,可是被後面煞不住撞了下去。<前面兩台也跑掉了....> 當時因為太緊張(女生嘛)未報警,對方馬上找了他男朋友來罵了我朋友,問說是誰錯。後來互留電話就各自離去。 兩人都受傷了,我朋友是雙腳扭傷。對方是腳流血......
這個責任規屬應該是後車”未保持安全距離 ,所以應該是後車賠前車吧??<後車的錯> <我朋友的車是車牌卡到輪胎裡,還有殼破掉> 但是她少了報警的程序,對方態度強硬的話該怎麼辦? 再去備案嗎? 還是不行又要再靠武力解決了??? 唉.......
<任何事故一定要報警,就算他跑掉最少也抓的到兇手>
請大家幫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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