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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救...車禍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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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0-24 06:44: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騎機車在路上 一台汽車迴轉 我撞上去....對方不願賠..有請交通隊處理了...

到時可能上法院...


請問在普通雙向車道  中間是一實一虛的黃線   他迴轉 
我正常行駛並且沒有超速.....     我車子全毀了   我交通很不方便..

人也受傷了><"     

對方原本說要和解  結果  看到我拿車廠的報價單修要3萬   又說不賠了


我的手機  鞋子  手錶   等  一堆都壞了...

更生氣的是   發生車禍時   我跟我朋友滿身是血   對發還很不在意的說

那沒關系啦.....  很機車


拜拖知道相關事宜的大大幫幫我....    小弟   感激不盡......    ><   真的拜託

嗚~~

請問......
1.這樣我有錯嗎?
2.請問我該怎麼辦?  
3我要怎麼要求賠償    ?  
4要求多少金額賠償才是合理...?
发表于 2004-10-24 07:53:47 | 显示全部楼层
上法院是很黑暗得事!沒有所謂得一定 加上你沒有現場証人  所以就算你說他錯 他到時隨便掰  你這個官司也要打很久!碰到上法院得事 我可以告訴你 摔車 人受傷 車子壞怎樣都行,,,就是別搞上法院 很麻煩  勸你 少估一點叫它陪  可以接受就好   雖然姑息養奸  現實社會就是爛........過來人得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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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0-24 14:15:20 | 显示全部楼层

ans1:
你也有錯
錯在你沒保持安全距離
不然就是超速
我以前也發生過類似的情形
我當時超速10公里速限60
發現前方的車子才剛打方向燈就立刻要右轉 才煞車
煞到只剩一點點速度才撞去
不過人車都平安
對方(轎車)的方向燈被我撞破還有板金內凹
警察來了之後還勸對方私下和解 報案不成立(塗消?)
因為雙方都有錯 但都沒有重大的傷亡及財物損失
本來對方要各自療傷 但最後因為過意不去 我拿了身上2000塊給他
因為他在事發前幾分鐘前剛從烤漆廠把車子開出來(對方也滿老實的)

ans2:
你的事故對方絕非善類 還是報警 看警察怎說
  
 
ans3:報案後當然是去看醫生
       再來以私下和解為前提來談賠償 
       等你照完X光發現多處骨折多處韌帶斷裂  就會多一點談判籌碼
       盡量不要上法院  如果談判破裂 堅持要上法院的話
      開車的贏面比較小
      別忘了還有強制責任險      要是他沒保那就好玩了
      還有看對方有沒有保意外險 反正有也不用他賠
      
       
ans4:同上

以上是自己多次事故的經驗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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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0-24 14:42:13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實一虛的黃線,要看哪邊是實線哪邊是虛線.......
若他的方向是虛線,他就可以迴轉...

你能撞到車毀人受傷,速度不可能是速限之內,除非你沒看路導致完全沒煞車
以我經驗,能撞到如此嚴重者撞擊時的速度大概都要60km/h以上,在有煞車的前提下你肯定超過這個速度....
在單線道速限不過40km/h,能到70km/h速限的道路基本上會有三線以上,也就是說你走禁行機車道,這兩點你都吃虧....


報警處理,警察的正常程序是現場蒐證雙方筆錄,然後移送法院裁定,他們沒有權責作是非判定,所以一般都建議雙方和解,若不和解就是按以上程序辦理

如何要求賠償與賠償多少,以雙方談論價碼,談妥就是和解付錢
若沒談妥,就各自向自己的律師討論,由法官裁定......

該賠償多少....除車輛維修與醫療外,還有精神賠償這個不確定金額,請自行評估

這個案子......因為你受傷所以和解比較容易贏
若在法庭上.....我覺得輸面比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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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0-24 16:28:09 | 显示全部楼层
對方是 迴轉    他車子在對向車道  我直走 時速30   他因為轉向不足沒轉過去  要後退 再一次.......

就在他後退時 我眼看要撞上 往左閃避....車頭就撞了......

前面殼都裂掉 車殼都括傷  全殼要換 後視鏡    等等...

我問派出所的員警  他說是對方的錯....  說我直行有道路優先權

那邊的線是那種
|

|

|                                   <--------   中間的線是我畫的那種分格車道的黃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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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0-24 16:31:20 | 显示全部楼层

p.s那時是下雨天  又載人 所以煞車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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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0-24 16:40:5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T.K.O浥shinysilver

照你的說法.......你贏的機會很大.....

但......[車子全毀][人滿身是血]......是我想的太嚴重.....還是你說的太誇張.....
30km/h不太可能會造成這樣的情形......
還是我的身體是鐵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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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0-24 16:56:58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載人的時候

不要只想到...後面的人撞到你會痛...

要想到發生車禍2個人都會痛

時速30煞不住...

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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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0-24 22:50:57 | 显示全部楼层

換顆BREMBO的對四吧...30煞不住~~想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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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0-25 02:51:03 | 显示全部楼层
朝和解方向去談比較好,法院真的...
要搞很久又很麻煩,當初我時速70
撞上計程車,人連擦傷都沒有,
斜板全毀,對方車子卻連一點凹痕都沒有
但是雙方都有錯,只好硬吞下這口氣>"<

題外話:我應該跟一水是一樣的,
都是鐵打的,撞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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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0-25 03:57:5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說說我朋友的案例

他是在雙向一線道 前面的休旅車要迴轉 汽車打右轉燈(已經停下來)

我朋友心想汽車應該是要靠邊停 便很自然的由汽車左邊準備超車

想不到 一騎到汽車左邊 汽車就準備大迴轉 當時時速不快 我騎50CC跟在他後面 時速絕對不超過40

撞下去 車子飛到對向人行道 還連帶撞倒兩台路邊的機車 我朋友 大腿骨折 膝蓋韌帶受傷

所以受傷不只看當時時速 還要看撞到什麼部位 怎麼摔的

不然GP車手高速摔下去不就全死光了

還有一次也是跟在他後面看他自己雨天滑倒 時速70上下滑了很遠

只見他站起來說 X勒好痛 然後拍拍屁股抽根煙又繼續上路

至於煞不煞下得來 看個人反應吧 有的人一緊張就全忘光了


再來 那個汽車車主是大學生 他媽來了 拿出名片 上面一大堆頭銜 好像很厲害

誰管他 告上法院照樣賠錢來


要是我 我一定跟對方槓到底 (前題是你覺得你家經濟夠挺你到底)


祝你順利解決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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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0-25 05:45:56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沒事最重要
沒必要非要告上法院不可
別為了這三萬元惹上不該惹的人
或許他只是一個臭俗辣
但是別忘了 狗急也會跳牆

另外
我說我的案例給你當參考
2002年7月
我騎著bws要去載女朋友
經過彰化縣第一公墓旁的十字路口時
 被一輛honda civic從右邊攔腰撞上
我被撞飛出去 兩腳和骨盆都受傷
civic保險桿歪了 而且快掉落了 引擎蓋也凹了
我的bws 修了8000多
我是主幹道 對方是小路
我一開始只想息事寧人(因為我是偷溜出門...)
對方是一個青少年 以為我未成年 口氣很強硬 一直要我陪錢
後來我忍不下這口氣 打電話找了一些人來 他才摸摸鼻子走人
狗急都會跳牆...
但如果真是你對 你又堅持爭取你應有的權益
那你就要做最壞的打算
ex:他挾怨報復...或是打輸官司(可能他老爸是立委)...
重點是 沒必要鬧上法院就盡量避免 人沒事最重要
雖然那場車禍讓我跛著腳帶傷去入伍訓...

另外教你一個訣竅
車禍發生後 可以藉口找不到你的手機
跟對方借手機來撥自己的號碼 這樣就不怕他跑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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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0-25 05:47:39 | 显示全部楼层

忘了說最重要的
祝你順利爭取到你應有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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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0-25 09:11:0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小猴子阿凱
我前陣子的狀況也跟你一樣
只差在對方是雙黃線迴轉...然後我就撞上了
好在我當時速度並不快...人也沒事 只是車壞了而已
對方也自知理虧...就全賠給我了

如果要搞上法庭的話..時間可能會拖很久
你的修車錢 在這個時候還得自己先墊
反正很麻煩就是了
通常員警都會建議你們私下和解
因為出庭的話員警也要到場說明有的沒的
他們沒哪個閒工夫

總之在路上小心一點就是了
就算出了什麼意外 自己沒有錯
站的住腳就不用怕了
還有..第三責任險這東西蠻好用的
對方也不用賠..就跟他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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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0-25 09:13:40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台北車站附近
有一家專門幫人家在做車輛談判的事務所
我以前的老同事
假如理賠真的差你的目標粉多
可以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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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0-25 09: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補充一下
是坐著談判(理賠)
不是拿刀拿槍那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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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0-25 13:39: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會受傷是因為我下意識閃避......  所以才會整體擦傷   滑下去..

血是因為臉上有個商口蠻大的   所以血流的全身都是..><

身體 都是一些 擦傷  內傷  很痛...><


那我現在要提出告訴嗎?   還是先請調解委員會     ?




謝謝大家的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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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0-25 13:50:1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T.K.O浥shinysilver

先請調解委員會,若無法達成共識在提出告訴吧......

法院上面......時間和錢都是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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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0-25 20:49:39 | 显示全部楼层
應該車禍是這樣1 先警方<交警>做筆錄2開始會裁定哪方面錯誤 通常車禍不是很嚴重得都裁不出來得3然後警察又會陸續跟你做筆錄 然後隨時傳你 補充修改之類得4然後 調解委員會 這裡很重要  他如果一臉就不打算拿一毛出來 就不用跟他談了 跟他說要告他!如果數字太少 還會有第二次調庭 委員那邊會幫你說 談不成就提告訴吧!!有分刑事跟民事 這兩個是一個要錢一個不要錢 刑事單就責任歸屬 做為賠償!但只單就人而已 不包括車車之以外身外物  民事得話可以說車阿衣服 哩哩啦啦 之類得!但提告訴是要錢得 有到萬吧!!不曉得我是刑事不過肯定要上萬元  你告了他 檢察官還會要你回事發現場  重新說明  然後要付3000元車輛鑑識委員會  他們會要你去那邊再說一次 然後等判決 然後檢察官決定是否上法院得必要  他覺得沒必要 你之前得錢全部白花  !有得話上法院 有是丟給你通知道叫你去  然後不會一次就結束 !!!耗時耗力  你覺得車毀很心酸嗎??搞上這些你會發現   就算車全毀 只要不上法願都是好得!!

上過之後 也不是沒好處啦   以後出車禍  人家叫警察來 你都不會怕啦
因為一般人  聽到警察送裁定 心理就怕得要死   大概就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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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0-25 22:25:06 | 显示全部楼层
說真的,有時候真的是遇到倒楣的事就是躲不掉,本人有以下兩個例子:
1.我再2002年5月時,因為我利用上班的中午休息時間去銀行繳信用卡費,回程在南港科學園區被汽車撞,那時我人在汽車的旁邊,結果對方好像要右轉(旁邊就是科學園區),我就想說那我稍微催一下油門好了,沒想到好死不死對方就直接撞上我的車尾,那時我還人還整個滑的大概有10公尺左右,嘴後照鏡毀掉,左側車殼刮痕很嚴重,拜託當時我的奔騰g3才剛牽了5天而已耶,被撞當然很不甘願,化油器還漏了很多油,好家在對方算是個老實人,把我幅起來還說要送我去醫院,但我當時只有一個想法,你居然把我的愛車兼新車給狀的這麼慘,一定要你陪~~!!那時真的很奇怪,我只想到車居然沒想到我的身體有沒有怎樣,不過好家在只有一些擦傷跟小小的內傷,而對方還滿負責的跟我去光陽總店看維修費,不過他一看到維修費時有點嚇到,因為要5200,他就跟對方殺道5000,沒差,肯陪我就好了,醫療費我沒要啦,至少人家有心陪我錢就好了.................

2.2004年6月的事,我在大業路附近,那時剛好下雨,我就停車穿雨衣,然後我發車往前走,時速才20公里,因為下雨天不能騎太快,結果沒多久後面有個人好像騎車犁田了,好像是個女的,我就其道前面們什麼車的地方停下來要去看她有沒有什麼事,這時我看附近的人有扶她起來,而且也能牽車,心想應該沒是我就走人了,就在7月1日我家就接到北投派出所所發出的信,居然是我有犯公共危險罪,結果派出所的人說我撞人肇事逃逸,我當時就覺得很莫名其妙,經敘述之後才知道是發生剛剛我說的那件事,我也在警察局作筆錄,還一五一十的跟警察述說當時的情形,當時對方說是我撞到她,我真的很莫名其妙,之後我還跑了警察局好幾次,最後對方說要和解,要求我要賠償她20000元,就在我爸的陪同下一起去警察局作和解,結果很奇怪,談和解是我要跟她談吧,而不是警察跟她談吧,就在我跟我爸兩人在警局辦公室外面等了一小時半之後鏡去,結果警察居然把和解書打好了,上面還寫我說我願意陪給對方20000元~~~~~~~~~!!!..................有沒有搞錯啊,我都還沒跟對方談好耶,那女的還說因為車子換殼要3000ˋ錶帶斷掉要1000ˋ鏡框壞掉要2000,那言下之意就是其他費用就是醫療費囉!!!!!!!!!!!x的
還裝可憐的說因為它是女生耶~~!?x的,女生就了不起喔!!!!!而且在當時還說他重頭到尾沒有說我撞她,而是她擦撞到我就犁田了.....................請問各位大大這不是翻口供嗎?!就是不知警察為何沒問她,而且我根本就沒撞到人過啊,就這樣白白的給了她20000元,超不公平的,我爸後來私底下跟我說其實他們早就串通好了,根本就沒辦法說,各位大大你們覺得這樣公平嗎!!我整能說現在的警察實在有夠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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