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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機車要收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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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16 16:28: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http://tw.news.yahoo.com/040716/15/t461.html

剛剛在YAHOO新聞看到的。雖然說使用者付費的觀念是正確的,但是這樣失竊率應該還是不會變低吧,顯然這些錢應該是沒有包含保管費。
发表于 2004-7-16 16:33:14 | 显示全部楼层
這樣也好~要規劃多一點區域壓~
我不敢騎車和開車到台北就是因為道路規劃太亂
車又不好停.......隨時可能被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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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16 17:05:38 | 显示全部楼层
還好我不住在台北

我住在可愛的中壢~~

中壢真是太可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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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16 17:20:0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飄楓

請問有哪間停車場停車有含保管費的?
沒有吧~
幾乎都是標榜"不負保管責任"
保管責任只有拖吊場才有
所以機車停車費也不可能會包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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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16 17:22:52 | 显示全部楼层

又是個爛政策~~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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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16 17:41:45 | 显示全部楼层
有錢找不到位置停車那才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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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16 20:59:02 | 显示全部楼层


該是 發揮 zclub跟各大機車版的力量

聯合全國機車族一起於同一日同一時間擁向台北市政府 於同一地點
鳴喇叭  抗議政府的爛交通政策吧    如何這主意不錯吧 :  ) !!
相信若真的有百萬機車一起上街頭  怒吼一下  可能不利機車族的政策
會漸漸出籠  說 不定以後125 cc / 50 cc 都要課徵高額的萬萬稅金 來

要不然讓其得逞  以後其它各縣市  或是 全面實施整個台北市
那才叫做糟糕哩    機車沒有機車道 要跟計程車公車擠   機車沒有停車格足夠停  停個路邊也要開單告罰   警察老是躲在暗處偷拍或是誘民入罪 
這哪像是一流的大都會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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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16 23:53:55 | 显示全部楼层

唉~簡直是狗屁,愛收堆有的沒的錢,政府沒錢就刮老百姓!!
全臺北機車一大堆,有的地方沒畫線都照停,請先有了停車位再來收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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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17 01:50:36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要收費
那服務呢
至少用停車費用來幫大家買個失竊險或是火險之類的阿
停在停車場 要收費
是使用者付費?
比較像土匪吧
若要停這裡 留下買路財?

沒車位 交通昂貴而不方便
只想要收錢
沒有服務 有時間開單 順便看一下車阿
有權開單 沒力抓小偷
真是大有為的政府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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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17 01:57:59 | 显示全部楼层
舊時代的政府老說對岸是共匪
現在卻成了土匪
壓榨百性的"摳摳"("$")
真可悲喔~~~~~
大家一起騎摩托車到仁愛特區按它喇叭
按著30秒抗議也好
再不然派一位代表衝撞交通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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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17 11:07:2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犛田爆走族

可以找柯賜海幫忙喔~~(請柯董帶他的流浪狗去包圍)

抗議司法不公

抗議政府搶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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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17 11:13:4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們都不了解馬市長的苦心
他是為了增加台北市政府的稅收呀!!!!

X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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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17 11:48:1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在想
不是很多大大說就算停好了還是會被人家移出來嗎?
那這樣要怎麼算@@?
收了費用又接罰單
政府太賺囉,還特地挑在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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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17 12:08:5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目前17歲沒有駕照的阿正

台北市是直轄市唷,不是特地挑在台北市
是台北市自己要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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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7-17 12:26:0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目前17歲沒有駕照的阿正
版上就有一位車友專門移別人的車,哈哈.....上次跟那位車有出去找停車位,他直接跟我說看哪台不爽就移出來..........傻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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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17 13:42:5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飄楓
更超屌的阿哈哈哈
該不會那個車友就是你吧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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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17 14:21:40 | 显示全部楼层

基本上若是大家不抗議的話
那這個機車路邊停車收停車費政策一定會實施的
當然也不要幻想只有台北市這樣做 其它縣市一定會起而效尤的

所以要不要號召一下百卍機車族一同快閃台北市政府於同一時間同一地點
一同鳴放喇叭 抗議台北市政府推行這樣的政策 ???

為什麼若不抗議 政策一定會實行
因為:
1. 當初要繳健保費勞保費同時都要繳的  葉金川 要到台北市當副市長
    這機車路邊停車收費  會如同健保一樣  最後一定實施於全國的機車族
2. 當初推行機車族要帶安全帽 不帶只是勸導只在台北市 最後實施於全國
    並把不帶安全帽列為交通罰則裡 不帶安全帽要抓到要罰款...因為沒有抗議
   最後台北市實施 全國一起實施這樣的政策 (當然帶安全帽是善意的德政
   保護個人行車安全).

而現在實施機車路邊停車格內收費這項政策一定會實施 若不抗議 一定
會實施於全國的  為了惡化的財政 政府一定會漠視機車族的權利  反正
每次實施對機車族不利的政策  老百姓都默默承收  包括早先年一紙命令
就禁止重型機車進口保護本土機車業一紙命令就封了台灣30年的機汽車工業的進步  包括稅金\現在還是萬萬稅


所以   百卍機車上街頭  快閃到台北市 抗議一下這樣的德政  說不定此
要收費卻沒配套的德政 會經由語論的壓力而取消   這年頭不抗議就代表
承受這樣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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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17 14:29:2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收費沒關係...但是20~30有點坑人
如果只收停車場像西門町那樣的...我很樂意付費停車...
但若是連路邊都要收...我想有點不夠合乎情理...更何況機車容易搬移...付了錢被搬走給別人用...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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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17 15:34:2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台汽車停車位可以停五台機車o 也是交通組塞的罪魁禍首,尤其上下班的時候o  不過,收費好, 可以把那些停在公有
停車場的百年老機車做淘汰o 不然每次去參觀展覽,好多車位都被站著,三年前到台北工作看到一台車,現在還停在那邊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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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7-17 15:47:5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MMM
想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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