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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交通大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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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30 13:31: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為了建立用路人的路權觀念,警政署將從7月1日開始鎖定機車行駛快車道、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等十項重點違規行為加強取締。

機車不騎專用道反而走上快車道是違規行為,以後罰款600到1800元。汽車駕駛人如果想在途中變換車道,一定要記得先打方向燈。機車騎士一定要兩段式左轉,不能直接就從馬路穿過去,否則也要罰錢。此外,路上明明有警告標誌,但卻仍然違規迴轉的駕駛也要被開罰單。

除了這些最常見的交通違規,還有以後雙白實線路段不能任意變換車道行駛;汽車不能在機車優先道和騎士搶道,更不能霸佔機車等候區;汽車更不能行駛公車專用道,不能跨越雙黃線違規行駛;禁止超車線全部禁止超車,否則最高可處罰2400元。

這十種重點違規項目是目前警政署第一波鎖定要加強取締,重點就是要培養用路人路權觀念,不要再發生機車、汽車、公車擠成一團的危險景象發生,只要能人讓車、車讓人、車讓車,這樣大家安全,警察也不用大熱天流汗忙著開罰單。


警察抓那麼兇...真的會有用嗎??
发表于 2004-6-30 13:52:48 | 显示全部楼层

看著吧
汽車違規情形可不比我們少喔
警察應該是會挑目標比較明顯的來抓吧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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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6-30 23:34: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之前在我家樓下的人行道被警察開"騎人行道"...罰六百...而且騎不到10公尺
害的我現在每次看到警察騎上人行道...都想衝過去...罵#@#$...
當警察真好....違規都不用怕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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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30 23:55:40 | 显示全部楼层
恩  汽車族注意 別再擋道了  和任意停車  不過自己也要小心 

這一個月是戒嚴= =(好像太嚴重了)  8月份也許減少50% 

9月份到了再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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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7-1 13: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台北縣警方選在新埔捷運站出口的大馬路加強取締,十分鐘內就有好幾輛行駛在機車道的汽車被欄下來,快車道的照相取締,更是不到一小時,件數就破百。

從奇摩的新聞抓下來的.....經過新埔站時請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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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1 15:55:53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應該又開始缺錢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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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1 17:04:29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騎車時 總覺得還是沒啥改變
汽車照樣換車道不打方向燈
公車計程車一樣在慢車道龜速擋路
機車也沒有警惕 繼續的走禁行機車道
唉...人性阿...
罰再多也沒有用...也不是每條路都有警察
最重要的還是駕駛人的基本駕駛道德與觀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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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1 18:55:17 | 显示全部楼层
"機車騎士一定要兩段式左轉,不能直接就從馬路穿過去,否則也要罰錢。"
那我有一個小問題
不知道有沒有人可以回答我的
就是像有的路並沒有機車兩段左轉標誌
也沒有設置代轉區 也依樣要待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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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2 01:36:40 | 显示全部楼层
沒錯
這已經不是交通規則
而是自我安全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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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2 03:00:29 | 显示全部楼层
沒標誌也要兩段左轉? 真的假的?
那...難道單線的小街也要兩段左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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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2 08:34:28 | 显示全部楼层
單向雙線道以上才要兩段轉,這是禁行機車道的配套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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