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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2-10-11 11:0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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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 必須合情合理, 否則便是一種暴政.
我相信交通各項罰則的本意是在於保障、保護所有駕駛人與路人的權益. 而如果今天是如同預定業績一般, 先預定好明年所要達到的業績, 相信這絕對是一種暴政.
沒有良好的規劃, 而單憑罰則要驅使人民來遵守, 是否是一種強暴於民的行為?
苛政猛於虎, 今天是否當選了總統就絕對不會犯錯?人民難道就不會被一時的情緒而誤導?
如果今天制訂的是希望將明年的違規比率降低 20%, 輔導民眾遵守, 並加強重大違規事項罰則. 那麼我會很樂見其成. 但如果只是想從人民身上剝削, 那我覺得這無異於殺雞取卵. 人民被你剝削完了, 那麼國家也完了. 民為國之本, 相信這是常識.
景氣差, 連願意做, 願意被操的人都很難找工作. 或許有些人本身競爭力高, 但不代表有資格說別人不用功, 不努力. 整體的環境在走下坡, 這相信也是不爭的事實, 但就算如此, 政府依然必須負起整個環境的責任, 絕對不能拿景氣差當藉口.
政治、就是處理眾人之事. 當你認為只有違反規則的小孩會被處罰的時候, 要不要也想想這樣的規則是由哪些人制訂的, 是否合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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