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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4-23 00:2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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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給:DDT 你讀惇敘嗎,我是你學長喔.
首先,法律上規定,後車撞前車,違反了應注意,該注意而未注意,未保持安全距離,相信有大車駕照或職業駕照的人都知道這點,先不管他有沒打方向燈,你撞他就是不對,但是交通事件裁決所的法官,也有可能念在你是學生,而又是在上學途中出車禍,而判你贏,因為對方也有錯,沒有正確使用車輛警告號誌,你們的輸贏率一半一半, 但通常後車撞前車,後車錯,所以,自己騎車小心點,就算今天他違規停車且停在轉角,你撞到他,也是你錯,因為他停著,法官不會因為他違規而判你贏,因為你在行進間,了不起他被開違規停車,就像你的例子,了不起他被開''開車未使用警告號誌,''而判你輸,賠償他車子的損失.但是,你們都在行進間,誰輸誰贏的判斷很難.由法官主觀的認定為準阿. 你們有互留地址嗎??等訴訟過後,假設輸了..............嘿嘿,你知道該怎做了吧. 其實,撞到當下就應該馬上處理,問他賠不賠.不賠的話..................也不用報警了,車上的大鎖可以發揮功用了,請他吃一頓,也甘心. 不要說我教壞你,這是我個人的處理方法,你看看就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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