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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4 23:4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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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的250也不是多重的機車,但我是先有汽車後買機車,這樣生活機能會好些,機車RV用,汽車下雨或載家人用,而最好還要有台說爛不爛的塑膠車代步更佳! 重車在街道上是焦點沒錯,但在實用性上,說實在的還是先買車好!當初買機車花了二十幾萬,同事也說我頭殼真的壞掉,但別說是隼,我那台爛車0-400m加速,經國外雜誌社測試13.2秒的成績,這是很多四輪跑車都還辦不到呢!更別說兩千cc房車那種18秒以後的,喇叭吹噓了一堆,來說個結論,在本身養的起之前提下,不管他人意見如何,爽就好!!別管那些別人吃麵在旁喊燙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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