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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二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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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0-19 02: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10月14號晚間我出了車禍,對方跨越雙黃線逆向超車,一開始對 方還很有誠意的說要賠償我的損失,當晚警方過來詢問,肇事者也 承認自己錯誤,隔天也一同到警局做筆錄,在雙方簽字蓋手印前, 我還特別叮嚀肇事者,說:(先看完確定無異後再簽字,如果有問題 或事實與筆錄內容不符的地方,在向警方說明補充),對方看完後也 無異,簽字蓋手印,隔天卻又找家長以及哥哥過來說是我超速才會 發生這起事故,還說他們的車子也有損失(意思要我自己負擔所有損 失),當場我不知道氣死了多少細胞,看來最後還是要走法院一途了 ,在此呼籲各位車友,當事故發生時,切記要保持事故現場的完整 ,以及警方的事故筆錄,最好車上隨時備有一小罐白色噴漆,當事 故發生時,儘可能保持以及收集對自己有利的證據,包刮錄音拍照 等等,以免自身權益受損,以及騎車請盡量戴"全罩式安全帽",這一 場事故中,我算是福大命大了,人只有多處擦傷及挫傷,我的愛車 FZR車頭前叉全毀,幸虧當天我帶全罩式安全帽,否則我現在也沒 辦法在這現身說法,安全帽真的非常重要,尤其是其檔車的各位車 友,更是要注意自身的安全,別拿生命開玩笑,畢竟車沒了可以修 ,生命沒了....沒麼都討不回了...與大家共勉之...
发表于 2003-10-19 02:37:4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MYTH~Never Ever~
感同身受!感謝分享!
祝好運!順心!

<生命沒了....什麼都討不回了...與大家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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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0-19 06:03:3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MYTH~Never Ever~
感觸頗深,
也請大家盡量戴全罩式安全帽喔,
還有別遺忘了後視鏡的功用喔,
後視鏡是安全之寶啊,不是裝飾用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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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0-19 07:59:02 | 显示全部楼层
直接告他傷害,民事賠償先開個40萬再讓他慢慢殺(車損算5萬,傷害回復算5萬,精神損失30萬)到時候法官會請他和解,那就堅持和解金最少要10萬,不然就法庭上見,刑事解決,一般人怕坐牢,大部分都會和解的啦(重點是,你要比他堅持,不要怕麻煩)加油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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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0-19 10:38:31 | 显示全部楼层
嗯嗯...
最近我也發生車禍...
戴半罩的...
只為了閃一台沒打方向燈就又轉的轎車...
而且還是海巡署的...
手腳臉都有傷口...
所以MYTH~Never Ever~的心情我了解...
希望大家在享受速度之餘..
能做好一些防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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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3-10-19 11:25:07 | 显示全部楼层
過幾天後,我去車行詢問相關事宜,看到一台三冠王全毀,老闆才
說,那位車主走了,才20歲.......可惜他帶瓜皮,腦死......後來就走
了.....大家對於安全帽這種東西,千萬不要貪便宜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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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0-19 11:40:4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MYTH~Never Ever~
請問那條路速限多少?
你當時騎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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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0-19 11:50:1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MYTH~Never Ever~

祝你生體健康學業進步~~

福大命大阿~~~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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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3-10-19 13:08:0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_-_)
老實說,那天我是下山,前方有汽車,我也沒加油門,抓離合器滑
行,我光閃避他逆向超車都來不及了,就直接撞上,事後對方轎車
有動過手腳,明明是從車頭撞上,後來卻說我先"犁田"後在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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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0-19 17:00:0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MYTH~Never Ever~
可惡的傢伙,不管他這麼多了!反正警察有筆錄備案,你有傷他沒傷,告了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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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0-19 19:23:38 | 显示全部楼层
前陣子我開車被一個阿伯騎愛將撞到...他前差毀了..我保杆凹了...
我一下車就馬上跑過去關心他...人沒怎樣 倒是車我比較心疼...
不過阿伯態度很差...一直用髒話罵我 但現場目擊者也很清楚因為當時我時速30過十字路口 他從外車道切近來撞我...但是警察來他卻跟警察說是他要待轉...然後我去撞他的 當然他的說辭一下就被警察看破 警方處理完畢之後我們彼此留下連絡方法 準備請保險公司出來說....可是兩天後阿伯打電話給我說是要來我家說..我想說好阿...就給他地址...想不到他帶了三個流氓來 硬是說我撞他 要我陪55000...我當然不肯 然後流氓就用威脅的口氣跟我說: 少年ㄟ 你撞到阿伯不賠是會斷手斷腳喔!! 什麼嗎...這算是勒索吧!! 我就跟阿伯說: 阿伯..是你來撞我這大家都很清楚 但我也有誠意和解...但是你帶流氓來別說和解了 就連保險公司也不見得會賠喔. 他們知道我態度強硬就拍拍鼻子走人 但留下一句話>少年ㄟ 賠錢了事啦 不賠大家等著看<
到了保險公司出來說那天.....我跟保險員說明了阿伯帶流氓的情況..
結果保險員跟阿伯說: 我本來想說你很有誠意和解的 但是你威脅對方就是說你不想經由保險公司和解....既然這樣我有只能賠你3000塊(3000塊就是修理前差的錢) 如果你不帶流氓 理該是陪你10000塊.....
阿伯聽了以後一臉不削...簽了理賠書之後還跟我說:我會再去找你...
回家後我知道他會帶流氓來亂 所以打電話給我在當兵休假的弟弟....叫他帶一票人來我家...當晚阿伯又帶著那三個流氓來....當我我有十幾的阿兵哥擋.....說話當然不留情面= = 阿伯又是拍拍鼻子走人 流氓也不敢多說話....之後這件事就不了了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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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3-10-19 22:33:2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uou

一切交由警方及法院判決......這樣雙方才都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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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0-20 01:33:0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uou
敵暗我明,還是小心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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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0-20 12:15:51 | 显示全部楼层
唉優..人心險惡..撞到歐吉桑的只有自認倒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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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0-20 12:19:4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MYTH~Never Ever~

還有什麼好說的!
大家帶傢伙扁他了啦!
很久沒揍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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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3-10-20 14:57:1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阿良
對付這種人,沒必要這樣.....浪費我的拳頭

我目前腦袋暈暈的,反應遲鈍.....
請教一下大家,這樣的症狀是否正常?
而且偶而會有快倒快倒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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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0-20 18:46:35 | 显示全部楼层
有需要律師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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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3-10-20 19:17:1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老外
目前還沒有,肇事者家屬今晚打算到警局"嚕"...........
要求更改筆錄內容,一切看今晚如何....
謝謝嚕~如果需要上法院,我會上來請教各位長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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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0-20 20:43:55 | 显示全部楼层
先去照個斷層掃描先........
有問題,就請醫師開個證明,以備不時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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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3-10-21 00:49:02 | 显示全部楼层
今晚談判結果破裂,對方完全翻供,指認說我先行滑倒後,在撞上
肇事者車輛,還說我超速以及超車,對方態度惡劣,以及人身攻擊
,而且肇事者家屬有找人關說,不過警方也看不慣肇事者的態度,
所以不于理會,肇事者甚自要求我賠償車輛損失,目前要以傷害罪
名,向警方控告,只是有些疑點,想在此發表請教有經驗的前輩,

1.事故現場以被肇事者破壞,故無任何現場劃線以及警方筆錄

2.警方後來到醫院做紀錄時,對方承認肇事,並同意賠償受害者一
切損失,事後卻又陪同家長全盤否認

3.警方雖有記錄說明肇事者當時認錯以及同意賠償部分,但警方宣
稱,此為"紀錄",與"筆錄"不同,不具有法律效益,但可供參考

4.肇事者年滿18,未滿20,肇事者家屬宣稱當時會承認肇事,是因
為受害者一方人數眾多,驚慌之於才坦承肇事(事實上在場的是學校
主任,班導師,受害者家屬,以及受害者同班同學)在場並無任何人
逼肇事者承認肇事,警方也詢問雙方當時狀況後,認定為肇事者理
虧,警方並詢問肇事者要如何賠償,肇事者聲稱賠償受害者一切損
失,並無任何人逼迫肇事者承認錯

5.肇事者家屬已肇事者未滿20歲為由,認為警方之"記錄"不足採信
,進而翻供指稱受害者,人多勢眾,仗勢欺人,宣稱肇事者年幼無
知,在害怕的情況下才坦承肇事

6.肇事者車輛部份明顯動過手腳,而當時沒有目擊者看到如何衝撞
,但事後受害者友人詢問肇事者車況,肇事者承認車頭輕微損毀,
肇事者翻供當天,已看不到肇事車輛車頭損毀部分,卻多出了肇事
車輛底盤側面受損之情況,肇事者家屬便宣稱:被害者為自己摔車
後,才撞上肇事者車輛

7.肇事者家屬強硬在受害者身上加上"超速"以及"超車不當"之莫須有
罪名,並以人身攻擊受者"年輕人說話不老實"以及攻擊受害者家屬"
怎麼生出這種兒子,一定是寵壞了"

8.肇事者態度惡劣,與受害者在車行時,肇事者有拿器具動手打人
之動作出現,現場車店師傅以及在場客人皆親眼目睹

不好意思,打這麼多.....只是想請教大家,該如何處理?況且對方又
會耍小人,關說等等.....背後可能有高人指點,我該如何處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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