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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車習慣不好,經常超速、闖紅燈、占用機車停等區或行駛高速公路不保持安全距離、不依車道行駛,這些違規駕駛行為,最快明年 7 月就可以委託民間辦理,並按件計酬,將會大幅提高違規告發率。
交通部上午召開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由交通部長林陵三主持,聽取警政署、教育部和交通部道安會專案報告。其中,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訂條文,增訂超速、闖紅燈等以科學器材取得證據資料得委託民間辦理,新條文 9 月 1日生效,但因為各縣市政府委外公告、招標作業需要一段時間,最快明年 7 月才能正式委外。
警政署交通組副組長何國榮表示,警政署已經研擬委外辦理注意事項,本周內就會發布。
至於照相攝影的違規項目,一般道路包括超速、闖紅燈、汽車佔用機車停等區、越線臨停、佔用公車或機車專用道、逆向行駛等;快速道路和高速公路違規照相攝影取締項目包括:慢車行駛內側車道、未保持安全距離、行駛路肩、大型車未依車道行駛、超速等。
【2002/08/06 聯合晚報】
不過我想那些民間業者光是抓違規的症腐官員和員警他們就賺翻了,台灣的症腐官員和員警開車違規比民眾嚴重多了,抓也抓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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